言昨晚說:"Deed是房地產產權證明,房地產的買賣合同才是“房契”,但買賣合同不是Deed,把Deed翻譯成房契說明根本就不懂這個英文字的意思。"
本人今天花點時間,查了一下。特澄清如下:
英文詞典對Deed的定義:"a writing or document executed under seal and delivered to effect a conveyance, esp. of real estate."
中文對契的定義:"證券,證明買賣、抵押、租賃等關係的文書。"
就定義來講兩者非常接近。因此將Deed翻譯成“房契”,是非常貼切的。
另外從實際翻譯看,Deed似乎也應翻譯成“房契”。用Yahoo網的例子:
Deed英譯中:
deed釋義
n. (名詞 noun)©
【律】契據;證書
I have the deed to the house.
我有這所房子的房契。
見(http://tw.dictionary.yahoo.com/search?ei=UTF-8&p=deed)
房契中譯英:
房契fang qi
title deed for a house
見(http://tw.dictionary.yahoo.com/search?ei=UTF-8&p=%E6%88%BF%E5%A5%91)
Deed中文到底該不該翻成房契呢?如有網友說的,這確實是個專業術語問題。另外國內該行業的習慣及房地產法律也會對deed中文如何翻譯有影響。本人無法核實。只能從語言上提供點信息。
有心的網友用"房契"Google一下自己就會看到多如牛毛的條目,可以自己判斷。
那言為何將deed翻成那麼囉嗦的"房地產產權證書"呢?
可能性有兩個:
1.因為這樣可以幫助他對中文的貶低。因為這樣顯得中文比英文囉嗦。翻成"房契"豈不反證言的論點?這是言慣用的手段。此為言的不誠實。
2.因為言中英文俱不佳,且極不嚴謹。費解的是既然言牛氣哄哄的談這麼大的題目,且好像已傾全身心的研究過這一題目,敢對本壇眾多好手公然叫陣,應該談論起來娓娓道來,言之有據才對。但言的東西講了幾年了,和眾網友也辨了那麼長時間,可惜還是堆不值一讀的垃圾。這是言本身的可悲之處。
本來這爭論與主題關係不大。但因言作風一貫信口開河,說了再想,躲不過再證明,錯了、證明不了就賴,辨不過別人就胡攪蠻纏、罵人,特記錄在這裡作為言的又一惡例。
立此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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