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弓戲侃馬克思:分遺產的經濟學 |
送交者: Viewer 2009年08月08日15:01:35 於 [股市財經] 發送悄悄話 |
第九節:分遺產的經濟學
上節結束時給網友們出了一題:三兄弟都愛這三項遺產,一輛愛車,一棟吉屋,10萬大洋。車,房絕對不能賣。三人又不想住一起。這怎麼分才公平? 樊弓是教書匠,出題當然是有奧妙。就象第八節的分餅問題一樣,用這個遺產問題可以侃出深刻的經濟學原理。這些原理你要是到別處去學,交了學費未見得學得進去。下面你只要跟着樊教授輕輕鬆鬆走一趟,包你明白,還免費。 前面說過,馬克思主義是唯物的。認為每件事物都有一個內在的,恆定的,用勞動時間來度量的“價值”。按照這種機械的唯物主義觀點,這三件遺產怎麼 也分不出四件來。 唯物主義的另一局限在於,它不承認三兄弟各自的七情六慾會影響到這三寶的效用。因為那有唯心主義之嫌。 多數人對這個問題回答是找公平調停人估價,再按估價分。因為我們一般不會注意到,同一件東西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效用”。 (註:黃葉先生和金夏利先生高出眾人一頭,得到正確答案.) 我們不妨假定,老大最愛那房子,那童年美好的回憶是無價的。對他來說,這房值25萬。他心想:車子嘛雖然是上好的奔馳,最多值5萬。 老三年輕,最愛的是車。那車他是垂涎已久,而且是市面上絕版的古董。對他來說花10萬也干。房子無所謂,15萬他還不一定願買。 老二介於二者之間。對他來說,房子值20萬,車值8萬。 這三人可能是家教良好,你推我讓。哥哥自覺長兄如父,弟弟要學孔融讓梨。爭執不下。最後大哥面子大說了算,最“值錢”的房子給老三,10萬大洋給老 二,自己把最不值錢的車留下。誰也不許再爭。就這麼定了! 這種“大公無私”的分法,結果是相當於老大得了5萬,老二得了10萬,老三得了15萬。不公平不說,遺產效用總和只值30萬。 相反,如果親兄弟明算帳。說好誰也別讓誰。你想要哪樣你就得死爭哪樣。只有一個規矩:咱不興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你要真想要你就出個價投個標。 中標者出錢“買”貨,然後兄弟們分錢。 於是,老大用25萬“買”走房子,老三用10萬“買”下車。跟那原來的10萬堆一塊,45萬。各再拿15萬。也是皆大歡喜。 所不同的是,這種“自私自利”的分法,遺產效用總和是45萬! 超過前一分法15萬!這下馬克思可要傻眼了,你樊弓把同三件事體多變出50%來? 同樣是三件遺產,兩種分法效果大不相同。前一分法顯然既不公平,又沒有物盡其用,也就是說沒有將效用極大化。第二種分法使得 1。各得所愛,2。公平 合理,3。將遺產的效用發揮到最大。 這個既公平,又使全“社會”達到最大效用的分法的前提,是每人為自己着想。你千萬要自私自利。不要去為他人瞎操心。別人自己會為自己打算,不用你勞神。用英文說:Your treasure is someone's trash (你的寶貝是別人的累贅)。 比效用極大更重要的,是人類孜孜以求的,總是可望不可及的公平原則。跟上節分餅問題一樣,公平來源於人類趨利避害之心。而所謂“大公無私”竟是不平等的根基。不相信嗎?頭一回聽說是不是? 道理很簡單。“大公無私”要求人們吃虧不吭氣。甚至做了冤大頭還要陪笑臉。而你越不吭氣就越吃虧,社會就越發不平等。“天堂”就是這樣變成地獄的。 每個人在一定規則內為自己打小算盤的結果,就是使全社會資源分配達到效用極大。就是使社會達到儘可能的公平。利己是利人的前提! 這就是亞當斯密著名的“看不見的手”,也是自由市場經濟理論的核心: (An individual who) intends only his own gain (is) led by an invisible hand to promote an end which was no part of his intention. Nor is it always the worse for the society that it was no part of it. By pursuing his own interest he frequently promotes that of the society more effectually than when he really intends to promote it. I have never known much good done by those who affected to trade for the public good. --- Adam Smith, Wealth of Nations, 1776 樊弓試了幾回,總是翻不好。本大師也有無可奈何的時候。懇請網友幫忙。 又註:“利己是利人的前提”最終歸結到數學上的非線性無約束多元函數極值的必要條件為對每個變量的偏導數(邊際效用)為零。說來話長,也就不嚼醋 了。 且聽下回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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