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 朱益民 深圳報道
核心提示:有一句廣告語:叫做“一直被模仿,從未被超越”,如果把這句廣告詞改為“一直在掠奪從未被揭穿”,也許也適用於某些國際投行。當然了,我們沒有說這一定是指高盛,但是還原高盛在中國20年的“魅影”,我們看到了一個在國際上翻雲覆雨的頂級投行,是如何在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國家瘋狂攝取利益,它所擁有的權力甚至超越了國家和法律的邊界。
所以,康奈爾大學金融學教授黃明稱“高盛在美國的問題不是大問題,其更大的問題在中國”並不是言過其實,而是恰如其分。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起訴,讓高盛道德誠信破產,並在非常短的時間內在全球陷入四面楚歌的窘境。
4月19日,英國首相布朗率先批評高盛——華爾街最大的投資銀行“道德破產”,希望英國金融監管機構調查被美國證監會起訴的高盛集團。
4月20日,英國金融服務監管局(FSA)吊銷高盛副總裁法布里斯·托爾雷倫敦金融城登錄交易執照,同時宣布將同SEC合作,開始正式就欺詐案中涉及英國銀行的8.41億美元損失對高盛英國倫敦分部的業務展開調查。
4月21日,德國總理默克爾建議,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高盛集團的欺詐指控得出結果以前,希望德國政府暫時停止向高盛集團提供新業務,而德國金融監管局早在此前兩天就已聯絡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尋求獲得有關高盛集團與德國工業銀行(IKB)之間關係的細節信息。
同一日,法國經濟部長拉加爾德表示,鑑於美國高盛遭遇欺詐指控,法國監管當局值得對此展開全面調查。
儘管高盛被歐美政府監管部門全面圍剿、一片喊打,但它在中國的境遇還是相當幸福的,其擔任中國農業銀行H股IPO牽頭主承銷商沒有任何變化鬆動消息出現,雖在期間有多家國際大行遊說中國政府將高盛從中國農行主承銷商名單中剔除。
那麼,混跡中國內地市場已經近20年的高盛,真的值得這樣信任嗎?
中央國資委金融衍生品顧問、康奈爾大學及長江商學院金融教授黃明在越洋電話中向記者表示,“高盛在美國的問題不是大問題,其更大的問題在中國。”
超國民待遇
2004年12月, 中國證監會批准由北京高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高華”)和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高盛)共同設立中外合資券商——高盛高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高盛高華),註冊資本8億元人民幣,高盛持股33%,高華持股67%。
當高盛高華獲准設立時,時任高盛集團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後出任美國財長的亨利·鮑爾森曾經欣喜若狂的表示,“這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事件標誌着高盛將在中國掀開激動人心的新篇章。”
從表面上看,高盛高華是一個中規中矩的中外合資券商,高盛在其中的持股比例不過33%,亨利·鮑爾森為什麼會對這家貌似普通的合資公司予以如此之高的評價呢?
原來是高盛高華,高盛不僅曲線拿到了經營全面證券業務的牌照,其中包括一般合資券商不能涉足的A股經紀業務;而且繞過了監管層不允許設立外資獨資券商的規定,又使得合資公司在實際上處於高盛的掌控之下。
高華名義上為100%的中資券商,實際上其公司註冊資本金完全來自高盛的商業貸款。
2004年9月,國家發改委批准方風雷等6人,向高盛借用國際商業貸款9775萬美元(折合人民幣8.04億元),貸款用於設立高華證券公司的股權投資。 高華註冊資本10.7億元,高盛的商業貸款足以支持方風雷等6人團隊取得對該公司的絕對控股地位。
據《北京娛樂信報》當時報道,高盛向6人團隊提供的貸款具有選擇權,一旦政策允許,高盛可收購該團隊在高華的控股權,從而徹底控制高華及高盛高華。
高華經批準的經營範圍為,證券的代理買賣;代理證券的還本付息、分紅派息;證券代保管、鑑證;代理登記開戶、證券的自營買賣;證券的承銷及證券投資諮詢(含財務顧問);以及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批準時擁有兩個營業部,分別是北京金融大街證券營業部和上海長樂路證券營業部。
高盛高華經批準的經營範圍為:股票(包括人民幣普通股、外資股)和債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的承銷;外資股的經紀;債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的經紀和自營;以及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高盛高華和高華公司背後的實際控制人均為高盛,如此一來,高盛不僅規避了中外合資券商外資持股比例的上限限制比例,而且在中國境內既可以開展A股經紀業務,又可以拓展所謂的外資股的經紀業務, 名義上中外合資券商高盛高華的獲准設立,讓高盛在中國境內獲得了其它國際投行、國內券商無法無法企及的超國民待遇。
事實證明,高盛曲線進入中國內地市場的策略非常高明,不僅取得了一家中國投行的管理和財務控制權,而且一舉奠定了高盛在中國境內大型投行項目的主導地位,創立了一個又一個里程碑,平安保險、中興通訊、交通銀行、中國石油(後續股票發售)、中國銀行、中海油海外上市等具有全球影響的皇冠級IPO融資項目被悉數收入高盛囊中。
許多業內人士認為,高盛高華的審批只是個特殊個例,箇中緣由在於高盛為幫助海南證券重組“捐款”,捐出的5.1億元人民幣主要用於償還海南證券挪用的客戶保證金。
發人深思的是,高盛的捐款雖然緩解了當時中國問題券商處置的燃眉之急,但這家只是形式上合乎中國法律的中外合資證券公司,卻享受着“超國民待遇”。
PE投資灰幕
中國國內券商PE直投試點直到2009年5月才真正大規模放開。然而高盛早在三四年前、甚至更早時間就已經在國內暢通無阻。
2007年7月12日, 被譽為中國礦業明珠和資源之王的西部礦業(601168)隆重上市,這是高盛首例A股市上市公司PE股權投資案例。
僅僅一年前的2006年7月20日,高盛以每股3元的價格從西部礦業前股東東風實業公司受讓3205萬股。2007年4月8日,西部礦業召開2006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以2006年12月31日該公司股份總數32,050萬股為基數,以資本公積金按每10股轉增12股,以法定公積金按每10股轉增3股,以未分配利潤按每10股送紅股35股等方式大比例向全體股東送股。轉增和送紅股後,高盛持有西部礦業的股權,從3250萬股猛增至19230萬股。
2009年3月5日,西部礦業發布公告,稱2008年8月7日至2009年 3月3日,Goldman Sachs Strategic Investments (Delaware) L.L.C.(下稱 Goldman Delaware)) 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統出售所持西部礦業公司119,150,000股股份,所減持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5%。該次減持後,高盛仍持有公司股票73150000股,占總股本的3.0697%。若按減持期間市場均價8.67元計算,高盛累計套現10.3億元。
高盛大規模減持之時,恰逢全球金融危機爆發、A股市場雪崩,西部礦業股價亦從歷史最高價68.5元最低跌至5.30元,許多人認為高盛是在割肉大甩賣。實則不然,高盛持股西部礦業1.923億股的全部投資成本只有9610萬元,以減持市值和持股成本計算,單單西部礦業5%股權減持就已全部回收投資,且取得了投資回報高達974.3%的驚人暴利,而此時中國股市的投資者卻是傷痕累累、哀鴻遍野。
有業內人士測算,在享受西部礦業現金支付股利和超大比例送轉增股後,高盛每股投資成本僅為0.34元。
西部礦業上市前超大比例贈股分紅大有將公司榨乾吃淨之嫌,不僅如此,高盛在突擊參股西部礦業的過程中還存在明顯的蹊蹺之處。
《西部礦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上市招股說明書》公開披露信息顯示:2006年7月20日,東風實業公司(下稱東風實業)與Goldman Delaware 簽訂了 《股權轉讓協議》,東風實業公司公司同意將其持有的本公司的10%股份共計3205萬股轉讓給Goldman Delaware。
但高盛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Goldman Delaware直到2006年7月24日才根據美國特拉華州法律於註冊成立,一家公司尚未合法存續便在中國境內大舉收購A股上市公司股權。兒子比父親更早面世,此舉着實令人側目,人們不禁要感慨高盛的手眼通天。
高盛在受讓西部礦業股權方面還存在明顯的利益輸送。
東風實業為2003年西部礦業首次定向增發時的9家投資者之一,該公司以每股3元的價格認購了3250萬股。然而到了2006年7月,東風實業居然在西部礦業上市前夜按原價一分錢不賺地悉數轉給高盛。
在西部礦業上市前,除了高盛從東風實業受讓股權外,還有多起股權轉讓事件發生,高盛受讓股權價格明顯低於其他股東受讓價格。
2006年7月5日,維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將全部股權轉讓給上海尚安實業有限公司,每股轉讓價格為7.9元;2006年7月7日,湖北鴻俊投資有限公司將股權轉讓給北京安瑞盛科技有限公司,每股股轉讓價為 9.06元;2006年8月31日,公司設立發起股東之一鑫達金銀開發中心將股權轉讓給北京安康橋投資有限公司,轉讓價格是每股10.5元;2006年9月1日,華寶信託將其全部股權(實際受益人為公司第一大股東西礦集團3303名內部員工,2004年6月11日以每股3元價格從西礦集團收購西部礦業10%共計3205萬股股權)轉讓給西礦集團的價格是8.69元。
東風實業為一家在境外香港註冊的公司,西部礦業在招股說明書中並未披露背後的實際控制人是誰,該控制人與西部礦業、高盛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係外界也一概不得而知。
業內人士對此分析結論為,東風實業和高盛之間的交易顯示出雙方存在非同一般的利益關係,存在兩種可能:一是東風實業公司本身就是高盛集團完全控制的影子公司,需要在公開上市前翻牌;二是東風實業公司和高盛集團之間存在特殊利益約定,如果前者不受後者控制,那麼交易雙方的動機將十分明確,就是高盛為東風實業公司偷逃增值稅、所得稅提供便利。
然而,這還不是高盛參股西部礦業最嚴重的問題,更為嚴重的是,高盛從東風實業手中受讓的股權涉嫌不當獲利,東風實業於2003年參與西部礦業定向增發涉嫌違規增發、國有資產賤賣。
2003年,西部礦業與東風實業等9家境內外投資者簽署《西部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資擴股合同書》,由其認購西礦定向增發的共計19000萬股新股,認購價格為每股3元。
西部礦業定向增發聘請的資產評估中介機構為北京中科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下稱中科華),資產評估基準日為2003年6月30日,2003年11月28日中科華向西部礦業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書》(中科華環評報字[2003]052號)。
然而,耐人尋味的是 ,中科華的評估報告直至2006年9月29日才被青海省國資委以青國統[2006]194號文及所附《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表》追認評估行為有效,增資擴股完成在先,國資主管部門追認在後,其中有什麼貓膩呢?
原來是西部礦業定向增髮根本沒有嚴格履行《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辦法明確規定:國有資產評估按照申請立項、資產清查、評定估算、驗證確認程序進行;國有資產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占有單位報送的資產評佑結果報告書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組織審核、驗證、協商,確認資產評估結果,並下達確認通知書。
而資產評估報告的有效使用期限僅為一年,青海省國資委事後追認的評估結果早於2004年11月29日失效, 有誰保證如此履行國有資產評估有關規定,不會令國有資產不被低估賤賣呢。
讓人震驚的是,不僅西部礦業定向增發沒有完全履行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規定,甚至連其聘請的資產評估中介機構中科華,不但沒有礦權評估資格,甚至對西部礦業國有資產評估存在重大遺漏。
2003年西部礦業運作定向增發時,中科華負責整體資產、負債和淨資產的價值評估, 其對西部礦業無形資產價值評估的具體方式如下: 截至2003年6月30日止,西部礦業無形資產賬面價值為8004.9萬元,調整後賬面價值8004.9萬元,評估值8004.9萬元。
記者當時調查發現,截至2007年7月23日,國土資源部和中國礦業評估協會網站公布的《礦業權評估機構78 家》及《中國礦業權評估師協會執業會員單位名錄》中,都沒有中科華。
《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及《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轉讓國家出資形成的探礦權、採礦權,必須依法進行評估,並由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對其評估結果依法確認;探礦權、採礦權出讓是指探礦權、採礦權登記管理機關向申請探礦權、採礦權的民事主體授予探礦權、採礦權的行為;各級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按照法定管轄權限出讓國家出資勘查並已經探明礦產地的礦業權時,應委託具有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認定的有礦業權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礦業權評估。
記者還曾就將無形資產賬面價值作為評估值是否合理向國土資源部法律法規專線諮詢,有關專家對此答覆是,“評估機構在對礦權進行評估時不能簡單將賬面價值轉成評估值,這樣做不屬於合理評估。”
改制上市明顯存在硬傷的西部礦業竟然能順利通過證券發審委、中國證監會審核,這是不是與高盛特殊身份有關呢?
高盛PE投資醜聞還不止涉及西部礦業這一家,近期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雙匯發展(000895)亦與高盛有染,戰略投資者高盛早在2007年就曾大幅減持股份,雙匯發展直至2009年12月14日才對外發布澄清公告。
高盛參股雙匯發展以後,從2003年到2008年,雙匯發展的營業收入和淨利潤增長率分別是262.28%和160.46%,但同期其總資產和股權權益僅分別為43.50%和38.47%。自2004年起已經連續四年分紅超過利潤的60%,其中以2006年與2007年最甚,分紅方案均為每10股派8元,其中2006年度現金分紅41084.4萬元,2007年度現金分紅48479.59萬元,分別占當年合併報表淨利潤88%和86%。2008年比例有所回落,每10股派6元,但仍占淨利潤52%。
雙匯發展的分紅方式與西部礦業上市前股份瘋狂擴張的做法如出一轍,不管在什麼情況下,高盛總能以各種方式令其在華投資利益膨脹到極致。
入主雙匯發展前,高盛已擁有雙匯在肉製品領域的最大競爭者雨潤食品集團的13%股權,如若收購雙匯發展成功,將意味着高盛同時擁有中國兩大肉製品集團股份,當時業內人士一致擔心,收購雙匯之後,高盛更將進一步“獨霸”中國肉類加工業,商務部原條法司副司長郭京毅則變相力挺高盛,“不是每個行業都涉及經濟安全,一家火腿腸生產企業的併購,與經濟安全的關係不大。”
高盛收購雙匯會否獨霸中國肉類加工業已經不再重要,重要的是,高盛收購雙匯這一潛在威脅壟斷中國肉類加工業的舉動得以被商務部順利審批,其中原因耐人尋味。
設局國企
近日,康奈爾大學、長江商學院金融學教授,《美國經濟評論》編委黃明發表題為“高盛亞洲所為遠超本土”的評論,認為高盛衍生品事件涉訴不令人意外,國際投行在美國複雜衍生產品市場上的所作所為,與其在亞洲市場上的某些行為相比,只能算是小巫見大巫。
黃明教授明確指出,“高盛在與中航油(新加坡)的交易過程中涉及的問題要遠比在本土的問題嚴重得多。”
2003年下半年開始,在高盛新加坡傑潤公司(J.ARON)的悉心指導下,中航油大量賣出原油的看漲期權,之後又不斷補倉,在虧損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2004年1月26日,中航油與交易對手高盛簽署了第一份重組協議,雙方同意結束前面的期權交易而重簽一份更大的合約。根據協議,中航油在平倉後,買進了更大的賣出期權。但自2004年1月簽署重組協議至當年6月,油價並未如中航油預期的下跌,反而一漲再漲。到二季度,因期貨產生的虧損已高達3000萬美元。中航油再次選擇“後挪”,在6月28日同交易對手高盛訂立第二份重組協議,風險成倍擴大。
而在此期間,高盛則直接作為中航油的第二大交易對手,積極做多國際油價,與目前美國SEC指控高盛欺詐案相比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在美國華爾街,高盛只是隱瞞與投資者利益嚴重衝突的重大信息,在中航油事件上,身為中航油石油期權交易投資顧問的高盛, 自己暗中反向操作,其間的利益衝突更加赤裸、強烈。
2004年年底,中航油(新加坡)在與高盛的複雜衍生產品交易中巨虧40多億元 ,在進行公司債務重組時,高盛新加坡傑潤公司居然堂而皇之地成了中航油的重要債權人之一。
此時,舉國上下只是一味地譴責中航油負責人陳久霖給國家造成嚴重損失的惡劣投機行徑,不經意間放過了暗算中航油的高盛。
高盛再度與國內眾多國企上市公司簽訂原油期權套保合約。
儘管早在2001年6月,中國證監會、國家經貿委等多個部門聯合頒布《國有企業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辦法》,明令國有企業境外期貨業務,只能進行套期保值,不能進行投機交易。
2008年12月,高盛與深南電(000037.SZ)簽訂的兩份油價對賭協議率先曝光。
2009年4月15、16、17日,國內三大航空公司南方航空(600029.SH)、東方航空(600115.SH)、中國國航(601111.SH)先後頒布2008年年度報告,分別虧損48.29億元、139.28億元、91.49億元,合計虧損279.06億元。
東方航空因高達139.28億元巨虧陷入財務困境,以至於在2008年年度報告公布當日便戴上了ST帽子,為了挽救危局,一度傳出ST東航意欲以起訴高盛等七大國際投行的方式,來尋求所謂對賭協議的重新修訂,雖ST東航起訴未能最終付諸行動,但高盛染指亦成為不爭事實。
深南電與高盛的利益紛爭,並沒有隨着兩份國際油價期權合約的終止而一筆勾銷。
2009年12月29日,深南電發布重大事項進展公告,稱收到傑潤公司來函,該函稱自2008年11月12日起,雙方在不影響權利的基礎上進行了協商,但未能達成和解,要求公司立即支付因公司違約而給傑潤公司造成的損失79,962,943美元以及自2008年11月6日起截至2009年11月27日產生的利息3,736,958.6美元,合計83,699,901.66美元。如果公司不全部支付前述款項,傑潤公司保留提起訴訟的權利,而不再進一步通知。與此同時,傑潤公司又發給公司一封信函,提出分十三期付款、免除利息、只支付79,962,943美元的和解方案。
時至今日,不少善良的國人都認為,石油100多美元時,沒有人會想到這麼短時間內能跌到40美元,包括高盛也應該沒有想到,但這一看法卻是非常錯誤的。
自20世紀80年代後期紐約、倫敦兩大期貨交易所成立,石油期貨交易之後,石油價格的定價權已經從歐佩克逐漸轉移到了華爾街,高盛、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團和JP摩根大通是當今世界四家參與石油期貨的最大玩家,而高盛又是這一輪石油價格上升中的最大贏家。
美國金融危機全面爆發後,國際原油價格從147美元最低跌至30多美元。在這輪原油暴跌中,JP摩根大通、高盛集團、巴克萊銀行及摩根士丹利控制了石油商品掉期交易頭寸的約70%。
早在2007年11月份,高盛首席經濟學家Jan Hatzius發表一份非對外的題為《The Sub-prime Mess》研究報告,詳細分析了美國次貸危機和可能造成的影響,準確預測了美國的金融危機和經濟衰退。而高盛當時也已開始全面做空,並於2007年獲得歷史最高的利潤。
高盛通過第一份合約將這個傳導時間設定為10個月後,也就是2008年3月到當年12月底,現在看來,非常精準。
無法否認的是,高盛同深南電簽訂合同時,就已準確預見石油價格即將崩盤,而深南電和其他中資企業則或主動或被動地成為對賭對象。
面對高盛的天價索賠和最後通牒,深南電仍表示,要繼續與高盛傑潤保持磋商和溝通,盡最大努力爭取和談解決爭議,美國SEC已經正式起訴高盛了,傷痕累累的中國國企還在準備為當時的陷阱付出代價,區別是希望少付一點。我們迄今無法得知這些國有企業甘為魚肉的真實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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