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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爭論頗多的麥考特夫婦(McCourt)以高昂代價離婚事件給人們很多啟示。 。它教會我們,即使最滴水不漏的婚後協議也會遭遇挑戰,只要你有一個好的(最好是重量級的、著名的)律師。它告訴我們,跟丈夫手下某個員工上床並不能成就最好的婚姻關係(或者公關)。它還讓我們知道,俄羅斯通靈師針對有錢人的開價已經像火箭一樣躥升(每年15萬美元)。 但是傑米•麥考特(Jamie)和弗蘭克•麥考特(Frank)夫婦的離婚醜聞給我們的最大啟示幾乎不被人注意。那就是,有錢人如何在債權人面前規避財產。 案件的核心是傑米•麥考特指出,她擁有洛杉磯道奇球隊(Los Angeles Dodgers)的一部分所用權,雖然她簽了一份婚後協議說這支職業棒球隊全部歸她丈夫所有。 麥考特夫人為什麼要簽署這樣一份文件呢?她說,她不知道自己簽的是什麼,並且那份協議的內容被更改了。但是麥考特夫人之前做過離婚律師,並擁有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因此,如果她沒有閱讀或並不了解簽署協議意味着放棄二人主要財產的所有權,就有點不可思議了。 根據之前的報道,弗蘭克•麥考特的說法似乎更令人信服。他說,傑米希望那份協議隱匿他們擁有的七處度假屋(都在她的名下)以躲避債權人及避免由於球隊可能 帶來的潛在損失。這點尤其重要,因為麥考特夫婦告貸逾1.25億美元購買道奇球隊,然後從球隊拿出1億多美元用於個人支出。 也就是說,他們利用借來的錢購買球隊,然後再從中拿出錢來買房子,而債權人全不知情。 這種戰略不違法,甚至很常見。很多人都將財產放在配偶名下予以保護。但是有錢人運用該戰略的手筆就大多了。回想一下,雷曼兄弟(Lehman Bros.)前董事長福爾德(Richard Fuld)在2009年是如何將他在佛羅里達價值幾百萬美元的房子作價10美元賣給他妻子的。 還有西雅圖馬斯特羅(Michael Mastro)破產案,這位房地產商申請了破產清算後還繼續住在豪華公寓裡,照樣外出度假、開着他的勞斯萊斯。他的律師說這些錢來自他最近的收入和他妻子的獨立財產。 你認為是否應該制定更嚴格的法律來管制財產規避? Robert 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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