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房地產市場過熱,房價居高不下,甚至失控已經好一段時間了,中央政府推出了不少措施,比如國十條什麼的,主要集中在提高首付,提高利率,緊縮銀根,清查囤地囤房,限期開發,加大土地供應,搞廉租房等等眾多的調控組合拳如此密集的推出。
可是呢,都沒有見到實質效果。這是為什麼呢?依我看,這是隔靴搔癢,打蛇沒打到要害。
有人出主意說應該推出房地產稅,認為這是房產調控的殺手鐧。其實我看就算推出房地產稅,也不會有多大效果。有錢人根本不在乎這個。反而只會使窮人更加買不起房子。
我們打蛇要打七寸,調控房地產也要抓住要害。
中國的房地產的根本要害是供求關係的不平衡。過旺的需求,與有限的土地和房產供應之間的矛盾。這裡過旺的需求裡面有大量的投資需求和投機需求。
中國現在的土地從憲法的定義上說還屬於國有,因此房地產並不是普通的商品。土地供應量的稀缺根本承受不了大量的投機需求和投資需求,因此不能完全市場化。在沒有辦法大量增加土地供應的時候,調控措施就是要把投機需求和投資需求擠出市場,同時規劃土地供應,以求平衡供需關係。
因此所採取的措施不需很多,只這麼幾條就足夠:
首先要抑制需求:需要抑制房地產市場的投機需求和投資需求,需要控制人們同時擁有多套住房。實施每個公民同時最多只能擁有一套或二套住房,或者面積不超過多少,等等硬性規定。如果購買新房,必須把舊房在幾個月內賣出去。
第二要增加供給:對已經擁有的多套住房的投機者和投資者,應該要他們限期出售,比如規定多餘住房必須在六個月內出售。這樣能夠增加市場上的房屋供應量。
第三限制投機:對於新購住房,應該規定在短期內不許出售,以抑制房地產的投機。比如可以規定五年之內不許出售。至於應該規定五年,或三年什麼的,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決定。那些投機客不能把資金套牢在房地產太長時間。
第四規劃土地供應:要徹底改變現有的土地財政政策。國有土地需要真正收回國有。實行土地供應的計劃制。中國的土地國有制遲早需要改變成土地私有制。但是在這個改變之前,需要由中央政府規劃土地供應。不能交給地方政府。現在的土地財政是變相的不公正的私有化。
房地產市場調控,不需要太多措施,抓住供需關係,自然一調就到位。用不了半年就會見效。
當然要實行這些硬性措施並不容易,會遭遇權貴們的抵制甚至對抗。但是現在的經濟已經到了非下重手不可的時候了。不能顧忌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