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財經:貪官洗錢與百億謎案 |
送交者: chang le 2014年07月10日20:51:44 於 [股市財經] 發送悄悄話 |
時間:2014-07-11 03:28
摘要:十年過去了,儘管政府一再強調“反洗錢”、“抓貪官裸官”甚至為此付出了資本跨境流動不方便的代價,但還是沒能阻止資本在監管體系外流動的問題。“趙丹娜事件”再一次暴露了這些管制“管住了好人,卻管不了壞人”的悖論,央視的報道更是將“資本管制—洗錢”、“普通移民—貪官外逃”的矛盾暴露在聚光燈下。因為資本永不眠,管制只會抬高壁壘,但各方還是各取所需。有時候,很難區分哪個是好人,哪筆錢是“乾淨”的,總有人,能幫你把“案底洗白”。
如果新聞僅僅是單條解讀,那麼總有“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的感覺。新聞,要聯繫起來讀,才有意義。 昨天,央視一則《中國銀行公然造假洗黑錢 外匯管制形同虛設》的報道引起輿論譁然,該報道稱,“中國銀行稱他們可以為需要移民的客戶無限額地換取外匯,並且還可以直接打到國外賬戶”,該業務深受準備移民或者有相關需求的客戶歡迎,但是“按照我國外匯管理規定,每人每年最多只能換匯五萬美元”。 很快地,中國銀行在官網發布聲明,稱央視報道中提及的“地下錢莊”和“洗黑錢”情況與事實不符,業務辦法和操作流程均已事先向有關監管部門做了匯報。但隨即稱因部分措辭需斟酌將該聲明刪除。今日晚間,中國銀行重新發布聲明,將原聲明中“中央電視台”和“監管部門”字眼刪除。 到了晚上,該報道所多次引述的經濟學家鍾偉的聲明在社交媒體上瘋傳,批評該報道對他的話“斷章臆義”,“有違基本職業素養”。 一則報道,引發了多重討論。然而,一個細節卻在爭議中被漸漸落下。中行的這項業務,“屬於是廣東分行牽頭的業務,各地的中行只有經過廣東分行才能做。” 因為廣東不但是僑鄉,也是改革開放前沿,跟香港一江之隔,資金跨境流出流入巨大,相關業務已經非常成熟,所以,試點開展人民幣跨境業務理所當然,何況,在資本流動自由化日漸開放的今天,原有的外匯管制制度的確需要改進。 然而,報道中引述一個移民中介的話:“這筆錢哪來的,我們都能做。”卻讓這個本來是創新的試點項目,因資金來源審核的疏漏而蒙上陰影。特別是在反腐日漸深入的時候,敏感的人們馬上有疑問——“萬一,貪官利用這個創新將資產轉移海外怎麼辦?” 100億“洗錢”謎案 在中國,任何事情,都要聯繫起來解讀。 今年3月31日,原解放軍總後勤部原副部長谷俊山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犯罪案,軍事檢察院於軍事法院提起公訴。兩周后,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涉嫌前年洗黑錢達100億(港元,下同)的大陸年輕女子趙丹娜,去年獲准以巨額保釋金3000萬包管候訊,但趙丹娜本年初棄保潛逃。她的兩名包管人—泛愛醫院前主席、現榮譽顧問蕭炎坤及其堂叔趙端誠,7日到香港荃灣法院應訊,向法庭解釋不應充公他們保釋金的理由,惟不獲接納。兩人各100萬元現金須被充公,並需於6月16日或以前繳付各400萬元保釋金。 這個神秘的大陸女子今年22歲,無業,涉嫌於2012年12月利用其香港中銀戶口清洗800萬元黑錢,同時涉嫌在香港通過8個戶口清洗100億港元黑錢。趙丹娜的運作,被香港反洗黑錢部門盯上,2013年6月起被押,2013年12月以3000萬港元現金保釋,但“不准離港”以及“每天到警署報到”。今年1月,趙丹娜棄保潛逃,創近年香港棄保金額最高紀錄。 放棄3000萬港元,在重重關卡的陸港兩地全身而退,無人知曉下落。此事在陸港兩地引起猜測紛紛,甚至有傳聞趙丹娜涉嫌給徐才厚家族洗錢,因為徐的妻子,恰好姓趙。 但蕭炎坤表示趙丹娜丈夫家是內地私人地產發展商的負責人,趙丹娜19歲結婚,只是家庭主婦,因年幼無知,才遭人利用捲入洗黑錢案,“她根本無能力運作一百億元”。 真相如何,有待兩地司法部門給出解釋。 但根據報道,趙丹娜“利用其香港中銀戶口清洗800萬元”。 香港作為世界連接中國的“窗口”,歷來是大陸資本流出流向海外的橋頭堡,不可否認的是,有相當一部分屬於貪腐所得。而貪官們利用香港的金融機構、商人向海外轉移資產早已經是成熟“業務”。 2000年9月14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成克傑因受賄罪被執行死刑。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高級幹部中數額最大的受賄案件,也是新中國歷史上因經濟犯罪被處以極刑的職位最高的領導幹部。 成克傑與情婦李平利用手中的權柄,聚斂起一筆財富,然後轉移海外。他在洗錢時相信專業分工的優勢,做的是一套國際通用的“標準動作”。 他的洗錢套路是:他與情婦李平將受賄所得4109萬元交給了香港商人張靜海,張再幫助其轉款,為此成克傑付給張靜海1150萬元。洗錢的銀行通常要收10%到15%的手續費,而對於成克傑這樣的公職人員洗錢,按照慣例,銀行由於承擔更大風險,要另外加收25%左右的手續費。如此一來,成克傑的4000多萬洗了半程,就變成了不到2000萬。 其次,成克傑以李平的名義在香港註冊一家空殼企業。這家公司純屬掩人耳目,但即使什麼業務都不做,為了假戲真唱,不露馬腳,還是需要偽造經營活動,請會計師做虛假賬目,繳納25%左右的企業所得稅,40%的個人所得稅。這樣一來,近2000萬資產又得縮水不少。 最後,成克傑還得想辦法把“洗白”的錢轉到自己指定的賬戶上,整個洗錢過程才算大功告成。 手續繁瑣,而且中間成本太高,貪官好不容易收集的民脂民膏,在轉移海外時,反而被掮客們扒走了一半多,貪官狠,不如他們狠。 所以,這種笨拙的洗錢方法,逐漸被更“高明”、“省錢”的手段所取代。 這,正是“趙丹娜”們利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所做的。趙丹娜這次利用過中銀香港的戶口,事實上,作為國有銀行中海外業務最早最大的銀行,中行不是第一次栽在“洗錢”中。 2001年10月,中國銀行在自查過程中發現,廣東開平支行近5億美元資金被盜,支行3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和許國俊)相繼失蹤。調查發現,被盜資金大多通過在香港、澳門乃至拉斯維加斯成套路的洗錢程序,相當一部分已經耗損在途中,餘款打入了許超凡等人在香港和加拿大的個人賬戶。 還是通過香港。 資本流動自由的香港,曾經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成為大陸貪官飛奔海外的跳板。 河南省漯河市原市委書記程三昌,59歲時被任命為河南省政府設在香港的“窗口公司”豫港公司的董事長。上任不過一年多,他輕而易舉地轉走了公司賬上僅存的幾百萬港元,然後在2001年5月,從香港不辭而別,攜巨款和情婦定居新西蘭。事後有關部門的調查發現,程通過各種途徑轉往國外的資金在1000萬元以上,早在主政漯河期間,就開始了資金的“乾坤大挪移”。 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 2010年1月,中央紀委副書記李玉斌在中央紀委、監督部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說,近30年來,外逃貪官數量為4000人,攜走資金約500多億美元。據說,這500億美元,有八成以上流向美國。 到了今年6月28日,據《華爾街日報》報道,美國財政部表示已經與中國政府草簽了一份協議。根據這份中美簽訂的互惠協議,美國政府要求中國向美國提供美國公民金融賬戶信息,而作為回報,美國將中國公民美國賬戶信息提供給中國政府。 此舉被視為中國政府的新“反腐利器”。因為有了中美海外公民賬戶互換協議,如果發現貪腐犯罪,就由美國給中國提供的賬戶名單信息直接清查,能很快掌握犯罪線索與犯罪事實。 當然,前提是監察部門能掌握官員的犯罪線索。其實早在2003年,中國人民銀行就公布了《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並且,中國早就建立了已經“嚴得不能再嚴”的資本管制制度,但還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十年過去了,儘管政府一再強調“反洗錢”、“抓貪官裸官”甚至為此付出了資本跨境流動不方便的代價,但還是沒能阻止資本在監管體系外流動的問題。“趙丹娜事件”再一次暴露了這些管制“管住了好人,卻管不了壞人”的悖論,央視的報道更是將“資本管制—洗錢”、“普通移民—貪官外逃”的矛盾暴露在聚光燈下。 因為資本永不眠,管制只會抬高壁壘,但各方還是各取所需。有時候,很難區分哪個是好人,哪筆錢是“乾淨”的,總有人,能幫你把“案底洗白”。 有的官員在境外銀行直接建有個人賬戶。一些中資公司在海外賬戶里持有的外匯,遠遠高於國家外匯管理部門所掌握的數額。各地在海外的不少“窗口公司”,實際上有的就是洗錢通道;某些國有企業的海外分支機構,已經演變為國內腐敗團伙的洗錢中心。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在美國的國有公司不少虧損,但其中有些公司的負責人及其親屬卻在幾年內成了富翁,成為“投資移民”。 國內企業一度掀起的對外投資熱潮中,一些國企的老總假借對外投資、合資的名義,在境外投巨資,再通過各種渠道,將投資轉變為私人財產,在海外置業,並且拿到了綠卡。 但與此同時,越來越多普通的中產乃至小康家庭的人們,也在選擇移民海外,也需要將資金安全地轉到海外時,這股曾經的涓涓細流已經匯集成“滔滔江水”,相關的業務,應運而生不足為奇。“現在辦移民的非常多,現在北京房價這麼高,賣套房子就能移民了”。 當越來越多的平民開始尋求中介逃離一個國家,當一個國家的官員利用權力轉移資產到海外時,這本身就是一個危險的信號。 所以,無論中行的該項業務合法合規與否,其實都已經不再重要,信號才是警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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