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和运营商是电信诈骗的黑手
1. 电信运营商和商业银行分享电信诈骗13%收益,2013年全国电信诈骗发案30多万起,群众被骗金额达100亿元以上。电信运营商和商业银行可以拿到13亿元的收益。惊人!!!!!
2. 实施电信诈骗必须依靠两方面的技术支持,即电信运营商和银行,因为诈骗分子一是要打电话,二是要通过银行卡转账和支取现金。 所有电信诈骗案中,诈骗分子都是持他人身份证开设银行卡,以及转账、取款。 破获一起案件通常能缴获成百上千张银行卡,有时一张身份证就开设了数百张银行卡。这些年,银行部门发售了大量非实名银行卡,给诈骗分子转账、取款并逃避打击提供便利.
每张银行卡开卡费用是5元至10元,每次转账和取款都有相应的手续费。银行在这里赚了大量的黑心钱。
3. 运营商获取的诈骗收益主要是通信费用。 网络改号电
话每分钟收费是1.5元至2元,诈骗团伙在境外通过网络改号群拨境内用户,产生大量通信费用分别由运营商以及二三级话务商分享。
4. 电信诈骗反映的电信运营商和银行安全管理漏洞长期存在,其主要原因是利益驱动和问责机制的缺失.
监管部门不履行监管职责,对不履行发卡实名制的银行、通信运营商不进行问责,不追究违规开通网络电话改号业务、不对境外网络改号电话进行拦截的运营商追究法律责任。
5. 建议成立全国受害者联盟,请律师依法诉讼,追究运营商和银行法律责任和赔偿。 从源头上治理电信诈骗。也要
诉讼中国银行的不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