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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编制制度,是经济规律
送交者: 么弟 2016年01月29日23:27:43 于 [股市财经] 发送悄悄话

取消编制制度,是经济规律

 

  最近两天,政府准备出台新政策,取消高校和公立医院的事业编制。反对者不少,尤其是高校和公立医院的职工,都感到愤怒和不满,不过他们不属于既得利益集团,也没有权力,恐怕还没有话语权,所以只能在网络上,表达情绪。对大多数深化改革,李扬是深恶痛绝,反复讽刺挖苦,唯独对这项政策,表示支持和理解。

 

  有些人认为李扬是公安警察,行政编制,属于国家公务员,所以没伤害到自己的改革,当然不在乎了。错了。在十多年前,李扬就已经建议政府,取消事业编制,而且取消行政编制,一切以企业的规律,来解决事业人员、行政人员。而且表达了,希望事业编制、行政编制的所有人,在医保和养老保上,向企业看齐。正因为李扬是公安警察,所以一直对此现象,进行反复多少年的思考。

 

  许多大陆中国人,不太清楚,象事业编制、行政编制的人,在缴纳医保、养老保问题上,从不发愁,退休后就享受国家财政拨款的退休金,与企业、社会上的退休金,是两条道路,所谓“退休金双轨制”。但是,象李扬这类公务员,一旦辞职或被开除,就没有了任何保障,因为在社会保障系统中,没有医保和养老保的缴纳,这样失去工作后,就意味着失去一切社会保障了。非常不公平的。

 

  例如,李扬是个公安警察,工作20多年,人近50岁了,因为各种原因失去工作后,那么就得重新缴纳医保、养老保,而且还要达到上缴年限,才能享受退休金的待遇。那么李扬前20多年的劳动,就没有得到回报,这公平吗?更何况,这种编制待遇,导致公务员们无法辞职,去社会寻找满意的工作,因为代价太大了;结果是大量公务员,既不满意现状,又不敢离职,导致双向流动出现巨大阻碍。这种情况,不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凭什么要封死公务员的一切退路?公务员不是人吗?

 

  再举例。一个官员,不管他工作期间成绩如何,反正他到了退休年龄退休后,因为纪委、检察院、反贪局、公安机关,发现他工作期间,存在贪污腐败现象,所以判刑他入狱了。这个结果,会导致退休官员,被剥夺退休金,李扬认为这不符合宪法精神。因为宪法规定了,国人付出半生劳动,在符合退休条件后退休时,享有退休金的回报。官员已经退休了,在工作期间,没有发现他贪污,是政府、相关机构、单位的失职,不能因此追责退休官员的既往福利待遇。剥夺退休官员的退休金,是根本违反宪法的事情。

 

  这也是李扬建议,所有事业编制、行政编制的人,医保、养老保,全部走企业道路的原因。不管是官员,还是公务员,工作多少年,政府和单位,要给人家缴纳多少年医保和养老保,这样他们一旦失去工作后,在社会上继续打工时,可以在此基础上,继续缴纳医保、养老保,以保障他们的退休福利和医疗福利。所以,退休金双轨制,非常不符合法律精神,也不符合契约精神,甚至还不如民间合同更可靠、更有价值。

 

  公立医院的医护人员,是什么编制并不重要,应该象任何企业一样,同工同酬,上夜班要有夜班费,加班要有加班费,拒绝给予医护人员符合法律的费用,不仅违法,而且这些省下来的钱,并没有便宜到患者腰包,基本全变成了领导的家产。李扬认为公立医院是什么编制,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要遵守法律,不能因为是国企领导,就可以随意剥夺职工的基本权益。

 

  取消高校事业编制后,还应该取消幼儿园、小学、中学的事业编制,所有的职工,都应该走企业的医保、养老保道路。这样一来,马上没有了退休金双轨制,也不必接受舆论和大众没完没了地审视,也避免有些人在此问题上,大做文章,歪曲、诬蔑了。“全国一盘棋”,没必要在其中盘根错节,人为制造大量矛盾和灾难。象城管、工商、税务、海关、国安等等,所有的国有单位,应该全部在医保和养老保上,走企业道路,让国家法律、政策、制度更干净明了、一清二楚。

 

  现在许多国有单位,包括学校,都有大量临时工,同工不同酬,多少年前,李扬就在海外发表文章,认为这是一种不符合规律的怪现象。不管是不是临时工,他做的工作和其他人一样,那么他就应该享受同样的工资回报、福利回报。大量临时工干着正式工的工作,但在发工资和奖金时,却出现两种待遇。李扬认为这不是社会主义精神,也不符合太祖的“人人平等”精神,连资本主义都不敢搞这套把戏,不然会被告死的,赔偿的数额将是天文数字。临时工现象,只能证明中国大陆,出现了新的违反时代潮流的坏现象。还不如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了。

 

  再假设一个例子,来说明现在的退休金双轨制,是多么荒唐可笑。如果一个青年人,在20多岁就缴纳医保、养老保,到了40岁时,因为犯罪入狱服刑了;他家人继续给他缴纳医保、养老保,结果他在60岁服刑期满出狱时,马上就享受退休金待遇了,从此衣食无忧。这就是符合法律和人权的,因为犯罪受到的惩罚,就是失去自由,并被强制劳动改造,但并不剥夺他做为中国人,所享受的基本人权待遇。这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法律精神,也是普世价值,更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总不能让一个服刑几十年的人,出狱缺衣少食,被迫再次犯罪以维生吧?

 

  既然服刑犯人,其家人可以为他缴纳医保、养老保,以保障他的人生安全,那么官员和公务员,反倒不如犯人了?只要失去工作,就失去一切医保、养老保,还得重新缴纳社会医保、养老保,从零开始计算缴纳年限,这对官员和公务员们,太不公平了。“按劳分配”,做到了吗?官员、公务员犯错误受惩罚,犯罪要入狱,是天经地义的,但不能因为犯错误或犯罪,就被剥夺了基本人权,被剥夺了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福利。如果李扬犯罪,受惩罚是应该的,但不能因为犯罪,就剥夺李扬以前创造的劳动所得(医保、养老保),这不仅没道理,而且违反法律精神,不符合现代契约精神。

 

  最后,谈谈高干的医疗福利现象。社会上有一股舆论,认为高干们的医疗福利太高,尤其退休后,国家为其付出了过多的治疗费用。这个情况要怎么看,如果达到一定大权的高官退休后,让他享受普通群众的医疗保障,明显不太合适,他为社会做出的贡献,从理论上,确实比普通群众大而多,但他的公开收入和福利待遇,却与此不相符,太低了;这种情况下,退休高官的医疗保障待遇,应该比普通退休群众要高,但高也要有限度,不能导致有碍观瞻,造成社会不满。

 

  现在的厅局级干部,多如牛毛,已经不象太祖时代了,那个时代一个处长,就拥有了不起的大权。所以,李扬建议对厅局级退休干部医疗保障,要适可而止。只有正部正省级干部退休,其医疗保障待遇,可以百分百报销,但也不能长期住在高档疗养院式的公立医院中。每年需要住多少天,总要有个限制吧,哪能想住就住,想住多少天就住多少天。超过规定的期限和费用,退休高干也应该付款吧,哪怕你付出一部分也好啊,要知道在高档医院中住院的退休高干们,其费用中有高比例腐败了,不知到谁腰包了。李扬相信退休高干们,真的不在乎这点钱,至于为什么,就不多讲了。

 

  既然深化改革、市场倒逼改革,不能总是霸占国企,让人民群众没完没了地缴税。取消事业编制、行政编制非常好,退休金取消双轨制更好。但省部级以下退休官员们,其医疗福利,是不是也应该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现在的厅局级领导,退休后,真的付不起住院费用中的一点点自费吗?反正李扬不信,人民群众也不信。看看这些干部抽什么烟、喝什么酒、开什么车、住什么房子,就全明白了。再看看他们的家属,多有钱,也能明白一切。李扬对贪污腐败,并不痛恨,只要差不多就可以了。水至清则无鱼,社会从来是有阴暗面的,李扬能够正视,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正视,更希望官员们能够正视。
  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李扬
  201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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