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写的另一篇专栏文章《如何通过JLTD分红保险来高效地传承财富并使退休收入最大化?》中已谈到:如果夫妻两人已没有通过保险来保障孩子和夫妻互保的需要了,或者说这方面的需要已通过其他类型的保险得以妥善解决了,现在夫妻还想购买另一份分红式保险,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将来补充退休收入的需要,并兼顾财富的免税传承,那么,他们应该购买一份JLTD分红保险,就是那种夫妻两人联名购买,保额要到最后一人身故时才赔出来的分红保险。夫妻两人一起购买一份JLTD联合保险,而不是分别购买一份单一保险,不仅可以使每年的总保费大大减少,而且还可使将来的赔偿额显著提高,从而可大幅度地提升分红保单的财富传承效率;同时,也会让两人都在世时可用于补充退休的收入最大化!这确实是此类投保人的最佳选择,特别是对于两人年龄相同或相近、又没有通过保险来进行互保的需要的夫妻来说更是如此。但是,由于此类保险的保额是要到最后一个人身故时才赔付出来的,因此,有的人就会担心:万一在保费还未付清时,夫妻中的一人就不幸过早身故该怎么办?怎样才能确保JLTD分红保险在保费付款方面的绝对安全,从而可让投保人安枕无忧呢?这正是本文所要解答的问题。除非投保人早已将所需保费安排妥当,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保证保费按时支付,否则,就应该提早规划,通过如下两种方式来解决:
第一种方式是在购买JLTD联合保险时选择“付款到第一人身故(Premium Payable to First Death)”的计划类型。这样,在夫妻两人中的任何一人先不幸身故时,虽然保险还不能赔付出来,但保费也不需要支付了,从而可以让夫妻存活的一方在没有任何压力的情况下继续享受分红保单的诸多好处!当然,这要比“付款到第二人身故(Premium Payable to Last Death)贵一些。例如,一对47岁(男)和45岁(女)的夫妻,购买100万的分红式保险,以Canada Life的20年保证付清的分红保险为例,若选择Premium Payable to Last Death类型,则每年基本保费为$22565,若选择Premium Payable to First Death类型,则年保费为$23165,也就贵了$600而已。有的公司如Sun Life的分红保险,有限年份保证付清的计划类型没有Premium Payable to First Death这个选项,只有Life Pay的计划才有。与Canada Life的Life Pay计划相比较,Sun Life的Life Pay计划的Premium Payable to First Death要比 Payable to last Death贵得多。还是以上面的例子为例:Canada Life的两种方式的年保费相差$640,而Sun Life的两种方式的年保费则相差$2560。
第二种方式是在分红式主保险上增加两个单一的Term附加险。如果没有此类附加险,则需另外购买两份单一的Term保险来解决。前面已提到,Sun Life的20Pay,10Pay和8Pay的分红保险计划都没有“付款到第一人身故”的选项,那么,只能采取这第二种方式来解决。还是上面的例子,这对夫妻俩若购买Sun Life 的10年保证付清的JLTD分红保险(Sun Par Protector),则年基本保费为$53405,这是要付满10年或付款到第二个人身故为止的。如果他们担心万一一人不幸在10年内意外身故,保费付款可能有困难,那么,他们就可以在此分红式主保险上为每人增加一个50万的Term-10附加险,每年的总保费也只需增加$980而已。这样,万一一人有什么意外,马上就有50万保险金赔出来,可以让存活的一方轻松地将保单保证付清,不会影响将来的退休和财富传承计划的实施。若购买Canada Life的分红保险,要采取这种方式,则需另外购买两份单一的Term保险。
上述两种方式虽然都能达到相同的目的,但也各有其利弊。第一种方式表面上看会便宜一些,但它关注的只是所剩保费的多少,有点类似于Mortgage保险。由于所剩保费越来越少,而多付出的保费却并未减少,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由此增加的保费也并不见得比第二种方式便宜。第二种方式则更加灵活和实用。投保人增加的Term保险的保额既可以与所需支付的总保费一样,也可以大于所需支付的总保费,这样,除了对这份分红保单提供绝对安全的付款保障之外,还可用这份Term保险来兼顾家庭其他方面的保障需要。保障的期限既可以与分红保单的保证付清年数一样,也可以更长。同时,锁定的保额还可在将来有条件时被转换成更多的分红保险或其它类型的终身保险。即使增加的Term保险的保额与所需付款的总保费一样,那么,它也是固定不变的,不会随着所需支付的总保费的减少而减少。从这方面来说,第二种方式会更加合理和灵活。但具体应采用哪种方式,每一对投保的夫妻都应根据自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详情可来电咨询,或约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