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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贵(专题)(左图)的侄女郭丽杰(右图)被判缓刑,图为她当时在庭上 . . . . . . (资料图片)
由流亡富商郭文贵实际控制的河南裕达置业及多名工作人员涉嫌骗贷及票据承兑案,昨日上午在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第一被告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被判处罚款1.5亿(人民币,下同),而出任该公司高管、身为郭文贵侄女的郭丽杰被判缓刑,另一被告肖艷玲亦免负刑责,判刑最重的张新成则被判囚两年。宣判后,全部被告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会上诉。
财务经理囚两年 副经理免刑责
据新华社报道,开封中院认为,被告单位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人张新成、郭丽杰、肖艳玲受郭文贵指使,违反贷款、票据承兑管理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票据承兑共计14.95亿元,至案发有逾2亿未还,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及金融安全,骗取贷款及骗取票据承兑罪名成立。
但被告人张新成、郭丽杰、肖艳玲是受郭文贵指使而犯罪,是从犯,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新成、郭丽杰被捕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悔罪,依法可从轻处罚,其中郭丽杰依法可适用缓刑;被告人肖艳玲主动投案接受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首且犯罪较轻,依法可免除处罚。
最后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判处罚款1.5亿元,以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对被告人张新成判监2年,并罚款;郭丽杰、肖艳玲的骗取票据承兑罪成,郭判监1年半、缓刑两年及罚款,肖艳玲免予刑事处罚。
上月12日,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在一审中指控,2008年郭文贵为解决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资金需求,指使裕达置业副总经理的马成(另案处理)相继註册10个空壳公司,通过编造虚假合同等手段骗取银行贷款、骗取汇票承兑。随后马成与时任裕达置业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的张新成商议,以空壳公司伪造多份与郭文贵旗下产业的销售或装修合同、投资项目等方式,从当年5月至2015年4月,40多次从多家银行骗取贷款、汇票承兑,共计14.35亿。
2015年5月,时任裕达置业财务部副经理的被告人肖艳玲向郭丽杰汇报,部分银行的承兑汇票陆续到期,郭丽杰在明知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指使肖艳玲使用张新成之前手法,从多家银行骗取汇票承兑共计6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