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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价”二字在中国说不得?
送交者: 言非心 2011年05月11日22:40:28 于 [股市财经] 发送悄悄话
随着原材料和投入成本的增加,很多消费品公司要么已宣布涨价,要么表示极有可能涨价。一般来说,消费者对即将发生的涨价会有抱怨,并会根据自己的实际购买力对这些公司作出反馈。

但在通胀敏感的中国,仅是口头提一提涨价就明显构成了应该受到处罚的违法行为。这基本上是联合利华(Unilever)前不久的经历。

对公司来说,之所以做出有关涨价的言论,通常是让消费者、投资者和媒体为涨价做好思想准备,但无意引发抢购潮。正如《华尔街日报》驻北京记者所报道的,联合利华今年3月为应对原材料成本上涨而表示计划上调日化产品价格,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因这番言论对联合利华处以200万人民币的罚款。发改委说,这些言论引发了日化用品的抢购风,因为中国消费者试图在涨价前囤积这些商品。

发改委说,联合利华打算涨价的言论增强了消费者的涨价预期,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发改委还对联合利华有关负责人接受多家媒体采访的行为表示谴责,称这种行为引发部分城市发生日化产品抢购。发改委说,联合利华的行为违反了中国《价格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发改委说,将“严肃”查处串通涨价等不法行为。不过,发改委未在联合利华一案中例举该公司存在串通涨价行为的证据。

对联合利华的罚款并不算最严重的处罚。发改委指出,根据《价格法》,罚款金额最高可达人民币300万元,情节严重的还将责令停业整顿。

作者:Emily Chas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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