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不仅税类多(所得税、利得税、销售税、遗产税、赠予税、州税、 地产税等),税率高(所得税率高达39.6%,遗产税高达40%),另一个特点就是实行累进税制,即收入越高,税率越高,下表为2003年联邦所得税表(已婚、联合报税):
也就是说,对已婚家庭来说,在2003年税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若联合收入少于$12,000,则不需交税。若年收入为$15万,则你的Basic税金是$24,661.50,而超过$114,650的部分即$35,350要再交30%即$10,605的税。两者应加你的实际税金是$35,266。当然,此处的应税收入是指扣除可以抵税部分之后的收入,可以合法抵税的主要包括各种合格的退休计划(401K,403B,SEP,传统IRA等),Mortgage中付利息的那部分,Property Tax 以及其他一些可以扣减的项目,若你有Business或者你领1099表,则与Business有关的一切合理、必要的开销也可以从收入中扣除。
这种收入越高税率越高的累进税制自然引起中产阶级和富人的不满。一到报税的时候,这些人尤其愤愤不平:我们都是辛勤工作,挣钱多也是血汉钱,而有些人不工作,整天游手好閒,却坐领政府福利救济。这是奖励懒惰,惩罚辛劳,很不公正。儘管华人很少从社会公正角度来看问题,但抱怨却是相同的,但是拥护累进税制的人却正是从社会公正和平等的角度来为累进税制辩护。这一派人认为一个社会要维持稳定,创造安定的发展环境,就一定要抑制贫富分化。如果贫富分化太悬殊,“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穷人连生存的权力都没有的话,就一定会起来造反,打乱现存的社会秩序,使“大地象陶轮一样翻转起来”(古埃及奴隶起义时的情景)。若社会动乱,损失最大的是富人,财富越多越容易成为发洩愤怒的对象。相反,“无产者失去的只有锁链”(马克思语),穷人只有贱命一条,无所谓。世界历史上大多数农民起义造反都是由于财富分配不均,穷人无路可走造成的。美国要维持长治久安,就必须在鼓励大众发家致富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让穷人有活路可走,可以维持基本的生存生活条件,具体做法就是对高收入者徵收更高的税,再通过社会福利等手段补贴、救济穷人(低收入者),细想想这套理论和逻辑颇有道理。200多年来,美国除了因奴隶制问题打过内战外,从来没有大的内乱。这种和平稳定的环境造就了美国从一个蛮荒的北美十三州经过短短的200年一跃而成为世界上最强大富足的国家。
反观5000年中国历史,战乱频仍,农民起义不断,中国社会经历了无数次的由乱而治,又从治走向乱的循环往复,所谓“乱久必治,治久必乱”。造成动乱的根本原因就是社会不公正,贫富分化太悬殊,“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富者获取财富的手段不公,或勾结官府,或巧取豪夺,而一般民众被剥夺公平竞争的机会。国家(政府)既未创造一个公正竞争的环境,又没有通过政权的力量来有效地解决贫富分化,反而站在富者、强者一边掠夺、压制贫者、弱者,使贫者、弱者无路可走,最后只好揭竿而起,扯旗造反。因为造反是死,不造反也是死,但造反却有成功的可能,推翻旧王朝,建立新政权。在社会大动乱时,富人及其财富也就成为陪葬品,灰飞烟灭。而中国社会也就在治与乱中轮迴不已。究其根源就是未能解决社会公正问题,而美国则通过法律解决机会平等问题,创造一个公正竞争的环境,使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相对而言)。在美国很少有人抱怨Bill Gates赚钱太多,而在中国大陆人们往往会批评一个富豪靠不正当手段发财。同时,通过税收来抑制贫富分化,使穷人维持基本的生活方式,从而保证社会稳定,社会稳定了,富人才能更富。从这个意义上说,你多付税买来了一个让你能赚更多钱的社会环境。
(6/6/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