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理赔的税务问题:上周专栏说过,若是qualified年金,如401K、SEP、IRA等,人过世后受益人不论怎么拿法,都是当作当年的收入来纳税。有人问,如果赔了,可不可以抵税,比如投入IRA共10万,人过世时由于股市大跌变成8万,赔了2万能否抵税。回答是不可以,也不可能。不可以是指所有qualified的退休计划因为从来没有交过税,所以拿出来时不论赚或赔,都视为当年收入一体纳税,赔的部分不可以抵税,因为你从未交过税。在一般共同基金中的401K或IRA,是有可能赔钱的,你放进10万,人过世时跌到9万,其受益人只能拿到9万。但在年金中,人过世时受益人拿到的death benefit永远不会少于放进去的钱,或者是拿当时的账户balance,或是放进去钱的总金额,哪个多拿那个。放进去10万,过世时跌到9万,受益人还是能拿10万,这就是年金的death benefit。
但在税后钱买的non-qualified年金中,死亡理赔的不同选择,受益人面对的税务问题就比较复杂,我们就分别解释说明一下。第一,如果你是一次领出来,除掉本金,所有的增值都算受益人当年的收入交所得税。第二,如果受益人不想一次拿出来,而是决定拿终身收入,这就要计算终身收入的本金比。假设张先生投进5万,过世时连本带利涨到13万。其太太决定拿终身收入,假设其太太的预期寿命是16年,保险公司算出她有生之年每年都能拿11,160美元(假设),预计总共能拿到$178,560美元,本金(5万美元)占总回报17万8千美元的28%,这28%就是本金比。按照这个比例一算,每年拿到的11,160美元有$3125美元算本金,不需要再纳税,其余的8035美元算gain,要当作当年的收入纳税。这是固定年金的算法,如果是可变年金(variable annuity)的算法也一样。假设李先生投入15万,过世时涨到25万,假设其配偶决定拿终身收入,假设其预期寿命是20年。那么每年李太太拿到的收入中有7500美元($150,000/20)就被视为本金不用纳税,剩下的算gain,要交所得税。第三,如果只拿利息,本金一直留在保险公司,则每一分利息都算gain,每年都要交所得税。
Inherited IRA的税务问题: 对于qualified plan而言,如果受益人是子女,如果金额很高,一次领出来会有很大的税务负担,而且领出来后就丧失了IRA的延税功能,这笔钱拿出来时要交一大笔税,拿去投资每年的gain还要交税,所以比较好的办法是将它转为Inherited IRA,又称Stretch IRA,子女每年只需要从这个账户拿RMD(required minimum distribution),拿出来的这部分交所得税,没有拿的大头还留在账户中继续享受延税增长的好处。有人会问,不是70岁半才需要拿RMD吗?为何小孩也要拿RMD?所谓70岁半才拿RMD是指原始owner而言,inherited IRA 转过来当年就要根据新owner的年龄拿RMD。RMD与年龄有关,越大越高,如果30岁RMD只有大概1.87%,40岁为2.3%,50岁涨到3%左右。如果你过世时小孩30岁,50万401K或IRA,如果你小孩选择一次性全部拿出来,全部50万都要交最高的所得税,现在是39.6%,再加上州税,20万就不见了,剩下的30万因为不在IRA中,每年的gain都要上税。而如果转为inherited IRA,30岁拿1.87%,约9350美元要交当年的所得税,其余的40多万继续在IRA中滚,享受延税的好处。所以,如果这笔钱比较大,最好是将它转为inherited IRA.除了税务考量外,子女一下子拿到几十万、上百万,对他本身不一定是什么好事。
年金与遗产税 年金除了要交所得税外,还算你的遗产,可能要交遗产税。人寿保险可以设立不可撤销的信托来规避遗产税,但年金就不行,除非你捐出去。如果你一次性取出来,100万就100万,加在你所有的遗产中,若超过了遗产免税额,超过的部分就要交遗产税。如果你拿终身收入,或是变成inherited IRA,就要根据预期寿命算你一共能拿多少钱,再计算这笔钱的当前价值(present value),算到你的遗产中,超过的部分交遗产税。(全文完)
(201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