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我一個同事,管賬的。過去叫賬房先生,現在叫會計小姐。她有一個特殊身份---老闆的小姨子。雖然不坐班,和我們一樣拿工資,打卡,但時常會感覺錯位,自以為是老闆,對其他同事頤指氣使,求全責備。特別是和她先生鬧矛盾後,我們就莫名其妙的成了出氣筒。而且可能是一輩子都沒什麼出息,終於撈到一個老闆的小姨子的身份,那存在感刷的,噌噌的。
她比我晚一年進公司,之前一年的工資都是老闆娘發的。她給我第一張支票的時候,對我說:我查了一下我姐姐給你的支票,每張多給了你三點五厘,二十張就是七分,這張支票,我把這七分扣除了。我姐姐有時就是太大方了。
我當時真是哭笑不得。小姐,四捨五入,懂不懂?如果尾數是0.65 厘,就應該給一分!一年的工資,多給了七分,叫“大方”,我也是奇怪了,我們用的詞彙是不是非同源啊?
這年底,辦公室小額現金(petty cash)結賬時,出現了四十多元的虧空。其實每月我都會結一回,維修工買材料找回一把零錢,我會定時換成整錢,誤差一般在一兩元內。怎麼會一下出來這麼多。於是我倆對賬,我們用的那款軟件已經老舊(後面還有關於這款軟件的故事),怎麼對,也不准,一會短了,一會長了,三天,沒對出所以然,煩的我夠嗆。那時正好看《蝸居》,裡面的一句話,我挺贊成:凡是能用錢擺平的事,就不叫事。四十多塊錢,整的自己這麼煩躁,不值得。我說我補上就是了。當我給錢時,她忍着笑忍的好辛苦,嘴唇都哆嗦的直抽搐。我內心鄙夷道:瞧你那出息,眼皮子這麼淺,幾十元的事,至於嗎。
第三年底,小額現金又出現了同樣狀況,短了三十多元。她那又等着我賠,我把從一月到十二月的所有硬拷貝放到她桌上,指出,短的那三十多元,被挪到一月份的帳上了。她一句話沒說。沒解釋,也沒道歉。心裡肯定懊惱的不要不要的,這幾十塊錢沒騙到手。鬱悶!她就不想想,我腦袋被驢踢了一回,我還原地等着被踢第二回嗎?
此後六七年,她好像沒再找小額現金的麻煩。
我就覺得, 她得窮酸到什麼程度,才會做這麼下三濫的事呀。但當人真的很窮酸時,下作的程度是沒有底線的。
辦公室的軟件過期了。買了幾款,都不好用,還把我累的夠嗆----那麼多資料,都得一項項輸入。於是我自己編了一套,別人怎麼評論我不管,自己用着挺順手的。這其中就包括小額現金表格。
我去掉了不必要的項目,一目了然,絕不會出現12月的帳跑到其他月份去,徹底杜絕了她想敲詐我的漏洞。但她蓄勢待發,一直念念不忘要在這小額現金里敲我一筆(雖然那麼少,那麼微不足道),費盡腦汁。那年五月,她坐到我辦公室桌前,要和我對前年六月的帳。我說那麼久了,誰記得住。而且,每次單據交給你,你都對賬呀。她指着那六月份的表格的其中一項,說沒有相應的收據,還說:我還沒認真查,如果查,你應該欠我五六百。我笑了:你訛我?那收據你說沒就沒了。即如此,你不講理,咱們就都不講理,我還就不認賬了。以後凡是從你這齣的亂賬,我一律不認!你上法院告我,你讓老闆開我,隨你,想訛我,做夢去吧!
事後她和別人說我厲害,她就說了我一句,我回了她十句。------話怎麼可以這麼說,她要訛我, 我沒配合,就成了我的不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