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愁何处有?
非鸟
在上一篇博文《乡愁何谓?》里,我从意象的角度解构了余光中先生的现代诗《乡愁》,得出了《乡愁》是一首不折不扣的政治诗的结论。余光中先生的《乡愁》诗流播广泛,影响巨大,除了与大陆台湾划海而治产生的区域政治热点有关外,因其诗本身整齐的结构产生的形式美,完美的时间线产生的节奏美,直白的口语产生的质朴美而使其极具魅力外,更因其诗歌以乡愁命题而将其吸引力发挥到了最大。此后很多人为赋新诗强说乡愁,但都很难超过余光中先生的高度了。
借用一句流行语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其实“有人的地方就有乡愁”。因为人人都有故乡,人人都不会永远呆在故乡,即使你出生在罗马,你也有离开罗马的时候,离开故乡久了你就会有思乡病,英文叫“”。看来即使你出生长大都在城里,你在某个时候某个地方也会被乡愁击打到。这种由于地理空间的阻隔引起的乡愁可能深刻程度不一,但离愁别恨的情感体验人人无异。如果想表达出来或者写下来,那就会争奇斗艳,百花齐放,难判高下。因为每个人的切入点不一样,结文组句的偏好不一样,这就给了读者难得的阅读体验。
既然扯到了诗歌,索性再来读一首著名的当代诗《一个人来到田纳西》。这是梨花体创始人赵丽华的大作,我私下认为这是她迄今为止写得最好的诗,堪称其扛鼎之作,也奠定了她在当代诗坛的地位。全诗只有一句话,分成了四行,抄录如下:
《一个人来到田纳西》
赵丽华
毫无疑问
我做的馅饼
是全天下
最好吃的
先且不说这首诗短,诗歌从不以长短论英雄,当代中国诗坛有过创历史的一字诗。这首诗一共有17个字,不少啦。如果不把它分行写成梨花体,全诗就是这样一句话:“毫无疑问,我做的馅饼是全天下最好吃的”。这是诗人来到田纳西吃完自己做的馅饼后对自己厨艺的赞美与肯定,也是诗人想告诉朋友的她此刻的真实想法。诗人把它的想法写下来,是想与读者一比厨艺之高下吗?或者是想挑战读者的味蕾吗?显然不是。读诗得看诗的标题。诗题透露了两个信息:一个人独自旅行,到达的地方是田纳西。中国人无论到哪儿吃为大,民以食为天嘛,诗人要在异域觅食,就像我在键盘上敲觅食两个字一样,同时蹦出来的还有“迷失”两字。在田纳西,人生地不熟的,肚子饿了我吃什么?诗人最开始一定是想入乡随俗,品尝当地美食的。可吃了几顿美餐,此处美餐指美国餐馆,这哪里是什么美食啊?太他妈难吃了。或许她也吃了中餐,而对田纳西的中餐馆无法恭维?总之赵丽华是把田纳西的无论什么中餐西餐都拉黑了,决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下厨啦!结果是啥?老娘我做的馅饼是全天下最好吃的!
中国人无论走到哪儿都拗不过自己的中国胃。而当中国胃来到田纳西,当中国胃的主人是一位女诗人的时候,日常生活的冲击就会在诗人的头脑里形成化学反应,开始变成饮食文化的冲突,当诗人大吼一声的时候,她的一句话就成了诗了,最后在读者大众中演化成了一种大国特有的泛文化的自信。何其快哉!
毫无疑问,赵丽华实在写她的乡愁。在别处生活,哪有居家的自在?当胃与味蕾开始反抗的时候,连对家乡的味道的回想都是致命的。可以说诗人诗人抓住了生活细节中与所有读者的最快最直接的共鸣点,点石成金,完成了对乡愁的最高级礼赞。诗人的高妙处在于全诗不着乡愁二字,却将乡愁表现得淋漓尽致。看似平淡实则突兀的文字,将乡愁文化完全改写,独树一帜,别开生面,这种对中国乡愁文化的突破性写作在当今中国文坛是少见的。
我们都曾独自远行,迷失过,怀念过,海外华人更是时时生出有乡不易归的感慨,当你在田纳西碰到赵丽华,你应该告诉她,你想吃她做的馅饼,至少我会这样做。因为她的诗歌《一个人来到田纳西》能让我一解乡愁。
若把乡愁比西子,浓妆淡抹总相宜。这是我阅读乡愁的态度,你的态度呢?但是对中国文字的阅读真的能让我一解乡愁吗? 下次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