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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讀《哈姆雷特》
送交者: 高天闊海 2025年10月03日14:06:27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提到《哈姆雷特》(Hamlet),你會想到什麼?

是那個一波三折的、王子殺死叔父為老國王復仇的故事?還是王子優柔寡斷的做事風格?抑或是他的千古絕唱: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生或死,那是個根本問題)?

第一次讀《哈姆雷特》時,我還是個青澀的文藝少年。當年就着朱生豪的譯本讀下來了。有點囫圇吞棗的感覺。

多年以後,人在海外,淘到了三種版本兩種語言的莎士比亞劇作。最近我重讀了一遍《哈姆雷特》。

不久前我找到皇家莎士比亞劇團的《莎士比亞全集》(評論見此),發現讀莎士比亞並非那麼困難。關鍵在於該電子版莎士比亞的電子注釋非常方便簡潔。

於是,想重讀《哈姆雷特》時,我第一個想到的是讀這個電子版的。同時,我有一本Hamlet, Prince of Denmark (EMC Masterpiece Series, Access Edition,下稱EMC版),有非常詳盡的注釋。還有一本中國的譯林出版社出版的“雙語譯林,壹力文庫“的《哈姆雷特》(下稱譯林版)。

我從EMC版開讀,不久就發現劇本中有一些細線框起來的文字,旁註說:整個劇本中細線框中的文字是《哈姆雷特》一個版本有而另一個版本無的文字。於是,把譯林出版社的《哈姆雷特》拿來對照:發現譯林版的倒是有細線框內的文字,再對照朱生豪的譯文,似乎也把框中的文字譯出來了。只是譯林版的中譯本有一些注釋,英文版則幾乎沒有注釋。

然而,電子版《莎士比亞全集》中的《哈姆雷特》英文版卻沒有EMC版細線框內的文字,其華語譯文也沒有。於是決定以EMC版為主來重讀《哈姆雷特》。

第一個感覺是:比較之前讀過的The Two Gentlemen of Verona(《維羅納二紳士》),《哈姆雷特》顯然是莎士比亞成熟的作品。

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集中表現丹麥王子哈姆雷特的言辭、思想、行動、城府、謀略,當然還有其憂鬱與猶豫;尤其是最後一點幾乎就是全劇的驅動力。有人將其譯為《王子復仇記》,情節上說大致不差,然而完全無法涵蓋該劇的豐富內涵,多少有把該劇簡單化庸俗化之嫌。

哈姆雷特是個什麼樣的人物?

有名言: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插播一句:今天,要找到一千個讀莎士比亞的人都不易。我猜:萬維網上一百個都找不到!)

先看他的背景和出生:丹麥王子和王位繼承人,被送到歐洲名校學習。一夜之間,老國王暴斃。哈姆雷特回到故國,其叔父繼承了王位,並且和他的母親(王后)結婚了。

之後,全劇的主要線索就是:哈姆雷特的復仇。

一開始是老國王的鬼魂現身,告訴哈姆雷特:自己是被現任丹麥國王謀殺致死的。之後,劇情圍繞哈姆雷特如何確認其叔父確實犯有謀殺罪,如何設計殺死其叔父為老國王復仇,如何被其叔父設計差點被殺,以及最後如何最終殺死其叔父,自己也中毒身亡。

這劇情聽上去雖然曲折,但並不離奇或怪異。如果是追求故事情節的人,聽到這怕要睡着了吧。

文學是語言的藝術。《哈姆雷特》首演於十七世紀的第一年(1601年)。距離現在已經四百多年了。莎士比亞的語言和現代英語之間的距離還是很大的。

距離形成了障礙;但也有人說,距離會產生美。

讀四百多年前的英語可以是一種折磨,也可以是一種享受。至於是哪一種,那就因人而異了。

即便是我自己,多年前讀朱生豪譯本,與今天讀英文原版之間,時間、地點的不同,我自身經歷、年歲的不同,在在都影響了我的閱讀以及閱讀的感受。

此次重讀《哈姆雷特》,我的第一個感受:哈姆雷特挺糾結(矛盾)的。

一方面:他出生於王室,享受各種尊榮、權勢,作為王位繼承人,背負各種壓力與期望。另一方面:他受教育於歐洲名校,在思想上輕視世俗的榮華富貴與權力地位,對於成為丹麥國王沒有什麼野心,簡直就是今天我們說的“文學青年”。

《哈姆雷特》把一個無心俗務耽於思考的文學青年放在世俗權力鬥爭的煉獄之中;主人翁的悲劇命運是註定了的。

什麼是悲劇?在我看來:悲劇是在美好的人、事、物與醜惡的俗世之間出現極端的衝突時,最終由庸人俗世(假醜惡)獲得勝利,而真善美遭到毀滅的故事。

哈姆雷特的悲劇就是如此。其根本的衝突就是梁實秋先生指出的普遍人性的衝突。這一衝突與哈姆雷特的俗世身份——丹麥王子沒有必然的聯繫。

第二個感覺:哈姆雷特讓我想到了屈原。

都是皇親國戚,都是文藝青年與思想者,都有超凡脫俗之想,都具有理想主義的傾向(雖然屈原的理想是社會性的,而哈姆雷特的則是精神性的),都有詩人氣質,都抑鬱,都猶豫,都走向了毀滅……

當然,屈原是歷史人物(加藝術虛構),哈姆雷特則純粹是藝術的虛構。然而二者之間的平行與近似,讓我們看到了人類經驗上的普遍性。梁實秋先生的“普遍人性”論說的不正是這種可以跨越時空、跨越虛構與真實的共通性?

第三,庸俗與高貴之間的衝突是《哈姆雷特》悲劇的核心。

前者以丹麥國王(哈姆雷特的叔父)——克勞狄斯(Claudius)、大臣波洛涅斯(Polonius)、哈姆雷特的母親——王后格特魯德(Gertrude)、波洛涅斯的兒子、奧菲莉亞的哥哥——雷歐提斯(Laertes)為代表。

後者以哈姆雷特、奧菲莉亞為代表。

可以看到:僅僅就人數來說,庸俗陣營就人多勢眾。

還可以看到:精英在面對庸眾時被迫走向瘋狂。《哈姆雷特》中,先是哈姆雷特自己的裝瘋賣傻,然後是奧菲莉亞真的瘋掉了。瘋狂似乎是俗世中精英人士的宿命?

再仔細想想:精英對於俗務都有點不通。哈姆雷特在聽到父王的陰魂告訴他謀殺的真相之後,他的種種猶豫,甚至在有機會下手的時候又優柔寡斷,都讓哈姆雷特的行為方式帶上了知識人的特點:思考太多而行動力不足。知識人在華人社會往往被批評為:過於理想主義,不切實際;其實也是因為他們思想多、行動少。

奧菲莉亞溫馴地聽哥哥訓話,聽父親訓話。可見:她對於俗務也是不通,至少是不被信任。她的瘋狂更證明了她與(庸)眾之不同。換一個庸人,即便像她一樣:情郎殺死了父親,也不會發瘋的。無非選擇一方就好了,比如,和哥哥雷歐提斯一起對哈姆雷特實施復仇?或者,堅決倒向哈姆雷特,和他私奔,為哈姆雷特而與哥哥決裂?

《哈姆雷特》的大結局:以上主要人物都死了。

那麼,看上去似乎庸俗與高貴打了個平手?

非也非也。

波洛涅斯是在為克勞狄斯做監聽的勾當時被哈姆雷特誤殺,死的不冤枉。他的人生目的就是權勢和地位,真正鳥為食亡。

雷歐提斯為了替父報仇,卑鄙地在自己決鬥的劍上下了劇毒,然而因為其在決鬥中與哈姆雷特換了劍,結果被哈姆雷特刺傷,被自己下的毒殺死。可算是自作孽不可活。

王后格特魯德是主動為哈姆雷特喝下了一杯酒而中毒身亡。克勞狄斯在酒中下了毒,想要確保哈姆雷特活不成。王后之死雖然是誤殺,然而她在老國王去世後不久就改嫁,被哈姆雷特評論為“Frailty,thy name is woman!“(易變,你的名字是女人!朱生豪譯為:脆弱啊,你的名字就是女人!),對於哈姆雷特的悲劇未嘗沒有責任。

丹麥王克勞狄斯是個野心家、殺人犯。為了世俗的榮華富貴,他不擇手段、無所不用其極。先謀殺了親兄弟,再娶了嫂子,奪得了王位,一時風光。然而他機關算盡,使出各種陰謀詭計要殺掉自己的親侄兒。最後被哈姆雷特一劍而傷,又灌了一杯毒酒而亡。終於了結了他假、丑、惡、俗的一生。

細細考察,這四個人物的共性:都是庸人。然而他們是這個世界上的大多數人。《紅樓夢》裡的《好了歌》唱:

世人都曉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將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沒了。 世人都曉神仙好,只有金銀忘不了! 終朝只恨聚無多,及到多時眼閉了。 世人都曉神仙好,只有嬌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說恩情,君死又隨人去了。 世人都曉神仙好,只有兒孫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來多,孝順兒孫誰見了?

從古至今、從中到外,人類的主體——(庸)人們的生活都不過是對功名利祿、金銀珠寶等等身外之物無止盡的追逐罷了。因而人類中的大部分人和鳥獸沒有本質的區別:在有權有錢之際他們就得意洋洋,在失去權錢之時他們就抑鬱、憤怒。在機關算盡、追名逐利的過程中,他們的卑鄙、庸俗與醜惡讓人噁心。

和多數庸人相對的,是少數精英。

在《哈姆雷特》中,哈姆雷特和奧菲莉亞是精英的代表,人類理想的化身。

哈姆雷特探求其父暴斃真相的努力是在求真,他為復仇而做出的種種努力是在求善。奧菲莉亞更多的是青春與美的化身。他們二人的喪生是庸俗的大眾對真善美的傾軋。

從這個角度看,《哈姆雷特》之故事就成了人生無奈的寫真。和屈原之不幸更具有共通性了:都是理想與現實、美好與醜惡、精英與庸眾之間的衝突,並且衝突的結果是:庸眾的勝利。

最後,回到《哈姆雷特》被引述最多的名言來,看看原文:

To be, or not to be, that's the question: whether 'tis nobler in the mind to suffer the slings and arrows of outrageous fortune, or to take arms against a sea of troubles, and by opposing, end them.

試譯如下:“生或死,那是個根本問題:是忍受命運暴虐的投石與飛矢,還是拿起武器沖向苦難之海,以反抗終結苦難?哪一種更高貴?”

當然,這兩三句之後還有一長篇的獨白,都是關於生死的思考,幾乎就是哈姆雷特的生死觀之論述。

《哈姆雷特》的魅力與其對生死的哲思分不開。

二十世紀法國哲人加繆曾經說:自殺是唯一的哲學問題。這一看法的源頭或許就是哈姆雷特的生死追問。

當然,哈姆雷特未必想自殺,然而他對於自己尋求正義的復仇之前景有極壞的預感,因而才會把生死的問題在心裡反覆思考。

拔劍刺殺國王和自尋死路沒什麼兩樣。因此,哈姆雷特的復仇就與生死大問題糾結在一起。復仇相當於自尋死路,不復仇而生又違背了良心、教養、靈性……哪一種更高貴?

哈姆雷特沒有回答這個問題。莎士比亞也沒有。哈姆雷特並不知道雷歐提斯用來決鬥且傷了他的劍上有毒。如果他的母親沒有為他喝毒酒而亡,他會下決心殺死他的叔父麼?因此,哈姆雷特的死是因為他主動選擇了復仇與死亡麼?

《哈姆雷特》的魅力是多方面的。下一次重讀,或許會有不一樣的感受,到時候再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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