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昨日)
五
我想讲的第四点,是鲁迅在教育部的官职。
简单地说,鲁迅是民国时期的高干,按照那时的称谓是高等文官。他很有权力,是当时国家意识形态和宣传教育、新闻出版、图书市场等等这些事业的掌控者。这是教科书和研究鲁迅的著作一般都不讲的,但我们只要回到历史现场,就会看到,从一九一二年到一九二六年的夏天,十四年的时间,鲁迅在中华民国教育部工作。过去的教科书和主流著作说到这一节,都是说鲁迅在教育部做过下层小官吏,这个小官吏是什么呢?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的科长。现在的人们一看是科长,觉得这官职真的微不足道。其实,那时候的科长和现在的科长不一样。现在的科长当然是最小的官,那时候却不是这样。部下面是司,那时候和现在一样,但那时候司下面就是科,没有处。所以,那时候的科长与县长同级。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正处级。同时,鲁迅又不只是科长,他是佥事兼科长。大家知道,兼职都是高兼低,而没有低兼高的,部长可以兼司长、司长可以兼处长,而没听说哪个县长可以去兼省长。同时值得注意的是,鲁迅的科长职务,是由教育总长委任的。他的佥事职务是由大总统袁世凯亲自任命的。按照当时的规定,科长是中等文官,佥事是高等文官。也就是说,鲁迅是那个时候的高干。
根据当时的《中央行政官官等法》,中央行政官员除特任官之外分为九等。第一二是兼任官,三四五是荐任官,六七八九是委任官。科长是委任官,佥事是荐任官。在荐任官当中,鲁迅的情况又有些特别,他一开始是五等,但是在很短的一年多就晋升为四等,又过了不到两年,到一九一六年的二月就晋升为三等。他就抵达了荐任官的最高等——月工资三百大洋。
在九等官制当中位居三等,这个官位还能说是下层小官吏吗?可是我们一直就说他是教育部的一个下层小官吏,好像微不足道。既然谈到了工资,我们就看看他的工资,当时是高还是低。从1916年二月开始,鲁迅每月拿300大洋。300大洋,是高还是低呢?当然不能与总长相比,更不能与总统、总理相比,我们也不去把他和下层工人相比,因为那时候的保姆月薪才两元(鲁迅的日记里,他雇的女工就是两元)。我们把他跟北京大学的那些教授们比一比,应该更有可比性。按照当时的规定,教授工资是280元至180元。教授当中最低的拿180元,最高的拿280元。预科教授工资是240元至140元。胡适回国到北大去做教授,蔡元培给他的是教授的最高工资月薪280元。而当时的钱玄同、周作人、刘半农等,都比鲁迅低得多,李大钊的月薪是180元。
这是鲁迅的工资的情况。由此可以看到,他的地位是不低的,官不算大,但是也不算小,工资至少比胡适等这些北大的最高级的教授还要高一级。更重要的是鲁迅所处的岗位非常重要。那时候没有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署等等,这些部门的事谁来管呢?主要由教育部来管,教育部又由社会司来管。因为教育部一共就三个司,那两个司一个管大学教育,一个管中小学教育,第三司是社会教育司。
社会教育司有司长一人,没有副司长,下面就是两个科,鲁迅是第一科的科长。因为他分管的事情多,同时他又为司长所倚重,所以他就成为了社会教育司地地道道的二把手。也就是说,他是当时中央管理思想文化和新闻出版事业的二把手,这个地位不重要吗?因为重要,所以才出现了好像是不好理解的一些事儿,为什么那么重要的一些事儿,都是鲁迅干的,比如,中华民国的国徽应该由谁来设计?是鲁迅领着两个人设计的;再比如,中华民国的国歌由谁来选定?还是在鲁迅的领导下选定的。什么样的小说应该被查禁?什么样的戏剧应该被提倡?标准由谁来定?仍然是鲁迅领着人去做决定。所以,《新青年》是不会被查禁的,因为权力就在鲁迅手里。
俄国的盲诗人爱罗先珂来到北京,一些学校就请他演讲。他是无政府主义者,无政府主义,在当时被看作危险思想,所以被人举报了,警察局要来管,怎么办?鲁迅陪着去,鲁迅往那里一坐,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因为他正是管这方面事务的最高官员。
需要说明的是,鲁迅在教育部的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很卖力。后来人们总是要让他跟“北洋军阀政府”对立,甚至连周作人在后来的文章当中都说鲁迅去上班不过是去点个卯。事实完全不是这样。鲁迅很卖力,每次考核成绩都很好。所以教育部一次次大裁员,从来也裁不到鲁迅。他不但不会被裁,而且屡次受奖,而且得过袁世凯授予的勋章。顺便说一下,鲁迅对袁世凯、徐世昌等那些总统,都很有感情。袁世凯因为称帝失败,在去世的时候,虽然是国葬,但名声已经不好,所以,政府要求文武官员去祭奠,不少人就以种种理由拒绝,但是鲁迅不但不拒绝,而且很主动。他没有大礼服,从朋友那里借来了大礼服,穿戴整齐,到总统府去,鞠躬上香,祭奠了袁世凯。
六
说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鲁迅的政治选择与国家归属问题。这可以算是我们今天的最后一个话题吧!
我想请大家想一想:鲁迅属于哪一个国家?他应该归属哪个国家?有朋友可能会说,他没有加入过外国籍,当然属于中国。但是我在这里想说的是,从政治学意义上使用国家这个概念,却不得不注意这样一个问题:“中国”存在吗?在历史上,有大秦帝国、大汉帝国、大唐、大宋,直到大清国。在现实中,所谓中国人,有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护照,有人持中华民国的护照。国名,一个是七个字,一个是四个字,谁的护照上是两个字的“中国”?
同时,人的国家归属感,常常不是现实的,而是想象的。大家知道,明遗民生活在大清国却不承认大清,清遗民生活在民国却不承认民国。郑孝胥曾经说过,他与民国乃敌国也。严复逝世于一九二一年,自己拟好的墓碑却是“清侯官严几道先生之寿域”。墓志上写的,不是中华民国北京大学校长,也不是中华民国总统府顾问;而是“清资政大夫”和“清海军协统”。也就是说,严复死后又回到大清帝国去了。他虽然做过民国的官,但最终归属于大清国。
至于鲁迅,首先是大清国,他曾是大清国的子民,但从他加入光复会开始,他就已经背叛了大清。辛亥革命之后,他属于中华民国,从1912年到1926年十四年的时间,他一直是中华民国的官,直到1926年带着失望离京南下。他曾经对南方抱有希望,但到广州亲历过国民革命之后就失望了。所以当国民党人北伐成功建立党国之后,他没有到政府做官,而是选择了不合作。甚至因为不合作而被通缉。从这个意义上说,鲁迅晚年有一种悲凉的意味,他失掉了自己的国家,再也找不到自己的国家。他无国可归,只好在租界度过晚年。他之所以成为左翼,与反抗政府的力量走在一起,成为同路人,与这种处境和心态有关。
换句话说,鲁迅一生经历的这三个国家,一个是帝国,一个是民国,一个是党国。他背叛了爱新觉罗家的帝国,拒绝了国民党的党国,唯一亲近并且为之服务长达14年的是摇篮里的那个共和国,也就是五色旗下的那个民国,也就是被我们的教科书涂抹的一片昏暗的所谓北洋军阀政府统治时期的那个民国。
今天我们就讲这些吧,时间也差不多了。若有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若有疑问也请提出来,我们继续讨论。谢谢大家!
七
回答提问:
这位朋友提出了一个很好的问题:鲁迅是权力的敌人还是庸众的敌人?我想,他既是权力的敌人,又是庸众的敌人,但首先是权力的敌人,然后才是庸众的敌人。因为在强者与弱者、阔人与不阔的人之间,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鲁迅总是选择站在后者一边,站在弱者一边,站在被压迫、被欺凌的一边。
关于鲁迅的祖父周福清这个人怎么样,我觉得应该说那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一个非常聪明的人。能够中进士,点翰林,的确不是吃白饭的。不过,他的确做了一件很不光彩的事儿,当然,放在我们这个社会的话,已经很普遍,也就不算多么不光彩了,自己的儿子,已经中了秀才好多年,却就是考不上举人。正好,同年做主考了,于是就想走走后门,结果事情没办好,败露了,然后被判刑。
周福清这个人,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就是他和鲁迅的感情关系,他很爱鲁迅,很关心鲁迅,但是鲁迅对他的感情很复杂,因为祖父的案件使鲁迅心理上受过伤害,所以对父亲没感情,真的是没感情,但受祖父的影响却很大。鲁迅性格当中好多方面很像他的祖父,包括我刚才说到的那种对权势者的态度。根据周作人等人的回忆,周福清是很喜欢骂人的,但是他可以骂太后,骂皇上,骂他的上司,却从来不骂下层人,这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
鲁迅对他祖父的感情,其实也很矛盾,他在好多方面应该说对不起他的祖父,这是我的看法。尤其是在他从绍兴往北京搬家的时候,把他祖父的日记给烧了。他祖父写了一辈子的日记,他给烧了。但在另一方面,现在我们能够看到的周福清的诗集,周福清写的家训,都是鲁迅亲手抄的。图书馆存的也是鲁迅的抄本。从他对鲁迅的教育,对周作人的教育当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个人的确很了不起。所以,鲁迅把他的日记烧了,是很遗憾的事,如果不烧的话,那是研究那个年代的官场、文人以及周家文化的很好的材料。
有朋友提出:鲁迅生活那么富贵,如何变得那样不宽容?我想与他的祖父真的有关,与他的祖母也有关,那的确是他们家人的一种性格,包括鲁迅的父亲也是那样。鲁迅和周作人在外面跟人打了架回家去,父亲首先要问,是谁先欺负的谁?周家从来就不会无原则的宽容,先问是谁欺负的谁?如果是自己的孩子欺负了人家,那是绝对不行的。可是如果人家先欺负了自己的孩子,那是可以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这也是一种家风。
关于鲁迅的文学地位?好像没必要说。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其他的那些作家,没人可以与他相比。虽然是鲁郭茅巴老曹,但后面五位是没法跟鲁迅相比的。当然,这看上去有点怪,鲁迅总共就写了那么点点东西,《呐喊》、《彷徨》、《故事新编》三个小说集编成一本也不厚,可是他的地位,却没人能比。这里的关键,一是思想的深度,一是艺术的才华。一些人虽然是作家,其实并不适宜当作家,或者不配当作家。
关于鲁迅和他的原配夫人朱安的关系,是很有意思的一个话题。20多年前,第一个提出这个问题,说鲁迅对朱安太无情的,是我的一个学生。用我们今天的目光去看,一个女人被悬置在那里,那样过了一辈子,鲁迅对朱安太无情了。但是,如果回到那个年代去看,可能我们能够理解鲁迅。这个前提就是,鲁迅与朱安的婚姻是地地道道的包办婚姻,新婚第一夜,两人就分开了,真的是没有爱情。那么如果按照现在的观点去看,你不爱人家,跟人家结婚干什么?你结了婚发现没有爱情,你可以离婚呵!这种看法,只能是我们这个年代的看法,放在100多年前,这是不可能的,也是女人无法接受的。重要的还是女人无法接受。因为朱安从嫁到周家的那一天开始,就打定了主意,生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而我对此不大理解的倒是鲁迅为什么那么坚决地不喜欢。因为按照正常的情况,考察当时那种包办婚姻,好多人都是在结婚的时候还没见过,但后来也过得很好。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起,时间长了,慢慢的可能会产生感情,照样会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朱安当年所抱的希望就是这样,但是鲁迅却让她失望了。到底为什么鲁迅那么不喜欢朱安,这是一个谜,到现在还没有人能够解决。
鲁迅研究界关于鲁迅和朱安关系的一些说法,我认为是不可靠的。因为他们两口子从来没吵过架,朱安总是很好地伺候鲁迅,而鲁迅对朱安也并非漠不关心。在这里,我只讲一个很小的例子,大家看一看:鲁迅很喜欢吃甜食,所以上班下班的时候顺便到甜食店买一些甜食,比如什么江米条啊,蜜三刀啊,等等,买一大包捧着回去。回到家,鲁迅总是先捧着到母亲那里,让母亲挑一些留下,然后又捧着到朱安那里,让朱安挑,然后他才把点心拿回自己的房间。就从这样的一种关系看,鲁迅和朱安的这种两口子的关系,是能够和平共处的。
如果我们把鲁迅跟朱安的这种关系放在那个时代去看的话,大家可能很容易发现有三种不同的类型。一种咱们可以拿郭沫若、郁达夫等人作为代表,他们就是借着那种婚姻自主恋爱自由的时代潮流,喜欢谁就去追谁。有了新的爱情,就为这新的爱情去结婚,为了自己的爱情,而对不爱了的妻子不负责任。这是社会最时髦最新潮的一种表现。第二种是另一个极端,那就是以胡适为代表的那种情况。包办婚姻,妻子识不了多少字、小脚,但是照样生活下去,维持着那种旧的婚姻。可是,大家可能知道,那种维持有时候也是很难的。胡适事实上也有过若干次的婚外情,只是维持了那个婚姻。第三种就是鲁迅这样的,他对朱安的确缺少爱情。可是又离不开,他要是把朱安给休了,朱安就没法活下去。那个年代,女孩子嫁出去了,如果她被休掉,是没办法回到娘家去的。如果朱安是一个职业女性,有自己的工作,能够独立生存,那一切都好办。可是朱安能干什么呢?毕竟是阔小姐,去给人当佣人当保姆?一切都不大可能。所以刚开始的时候,鲁迅是想就这样跟朱安过一辈子的。他四十多岁了,写下的文章还是决心就这样过一辈子。因为他不想害另一个人,因为他知道另一个人是无罪的,不应该承担那种悲剧性的后果。但是,人有时候又管不住自己。所以后来遇到许广平,在强大攻势之下,这个中年男人,终于坚持不住了。
鲁迅离开北京南下,其实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爱情。他有了与许广平的这种关系,家里却有一个朱安,怎么办,最好的办法就是离开北京。这是一个转型时期很特殊的情况。鲁迅已经无力抗拒与许广平的爱,但他又不能不要朱安。所以一直到他死的那一天,都一直承担着朱安的生活费。
事实上,鲁迅对这两个女人都有着对不起。对朱安,他不能给感情,而只是提供生存保障。对许广平,他有感情,却又不能给名分。他与许广平的关系,一直是同居的关系,没有像别人那样正式结婚。这是鲁迅当时的一种尴尬境地。
关于鲁迅与周作人的分裂,好多人都很关心,关心的是兄弟失和的原因。兄弟为什么失和?直到现在,几乎所有的研究都是推测。因为这里面有很神秘的一点,就是鲁迅从来不说,周作人也从来不说。而且,这种失和,就是周作人从此不想见鲁迅了,却对鲁迅没有怨恨,就是不见他了。鲁迅想约他谈一谈,他也不谈。有一次在后院两个动手打过一架,那是因为鲁迅回去拿书,进了后院。那么亲密的两兄弟,从此成为路人,到底是什么原因呢?站在鲁迅一边的人,总喜欢拿周作人的妻子说事。我觉得这样做也不大公道。还有种种说法,尤其是现在网上,常常很不负责任地那样炒作各种说法,比如说鲁迅偷看羽太信子洗澡,或者听房,等等。但是,这些说法都是不能成立的。为什么不能成立呢?因为对于日本女人来说,偷看洗澡根本算不上什么事儿。那个年代的日本,还存在着男女同浴,洗澡被人看,算什么呢!对于鲁迅听房,有人说过,那个窗子外面是没法站人的。所以,这两种说法都可以排除。
但是,有一种说法,我觉得值得考虑。当然,我们没法做结论,只是值得考虑。那就是:是鲁迅先熟悉羽太信子的,周作人晚,周作人到日本留学,很快就喜欢上了羽太信子,两人开始恋爱,然后结婚。所以有人做出这样的推测,认为鲁迅在周作人到日本之前,就和羽太信子有这样那样的关系。如果真是那样,鲁迅本来就和羽太信子关系暧昧,那么到了北京之后,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两人就比较难处了。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周作人的儿子周丰一谈到的一个情况。鲁迅研究界对周丰一的说法几乎是群起而攻之,但我觉得或许存在着某种可能。周丰一说,他的舅舅,也就是羽太信子的弟弟,曾经看到鲁迅与羽太信子有亲密接触。如果真是那样,兄弟两个的确不好再在一起生活了。作为弟弟,当他知道哥哥与妻子的关系,当然会非常尴尬,恨却没有足够的理由。与此同时,羽太信子倒是真的对鲁迅充满怨恨。从她的那种怨恨,倒是可以体会到点儿什么。羽太信子竟然不让她的孩子到前院去,要让鲁迅和朱安孤独,以此惩罚鲁迅,报复鲁迅。这样的一些表现,体现着一种被抛弃者的怨恨,让人觉得他们两个好像真的曾经有什么关系。
朋友们提出的问题很多,原谅我不能一一回答。我只能是看到哪一个,就先回答哪一个。这里有朋友提到一个问题:他看到了一本《鲁迅传》,里面说鲁迅是个悲观主义者,问是否属实。我想,这种说法应该基本是对的。鲁迅的确很悲观,别看他在批判国民性,在揭露社会问题,等等,但对于问题的解决,并不抱多大希望。这一点我们从他的《呐喊》自序就可以看到,关于铁屋子的那种议论,可以看到他的悲观。
有朋友问:鲁迅是否真的爱钱?鲁迅爱钱,这是一个事实。咱们看他的日记,别的事可以不记,哪一个月拿了多少工资,却是都要记的。对稿费等等,他都很在乎,还为此打过官司。我想,这与他从非常阔到后来没钱花,大有关系。我刚才说他即使最穷的时候仍然比别人富,但是这里有一个落差,他原先太阔,一下子跌落下来,心理感受就特别强烈。没钱了,才知道钱很重要,才特别重视钱。这个问题提得正好,可以跟前面接上。鲁迅在十三岁之前,是地地道道的阔公子,什么都不缺。后来从小康到困顿,只能说困顿。其实,鲁迅说小康是谦词,他本来那么阔,何止是小康?后来的困顿,主要也是一种感觉。阔公子一下子跌落下来,有一个心理承受的问题。
鲁迅的心理上的确受了一些委屈。但是如果用咱们一般人的情况来看,那种委屈又算得了什么?你再穷也没有穷到社会底层。你最穷的时候,还有那么多的地,还是年年秋天去收租。但是,因为他小时候生活太优越,所以家庭突然出现变故,真是一点委屈也受不了。比方说,他在舅舅家,那个妗子说话伤害了他。如果放到咱们一般人身上,那种伤害算什么?她是对邻居们悄悄说的,把他称作“要饭的”。家里出了事,到舅舅家去住,当然像“要饭的”一样。如果真是一个要饭的,你说他是要饭的,他肯定不敏感。可是一个阔公子突然被人看作“要饭的”,这刺激就非常大。如果当年鲁迅年长一些,就应该明白妗子与外甥的关系。舅舅、姥姥跟外甥的关系,是比较亲近的,而妗子,也就是舅母,本来就比较远。你住在舅舅家里,舅母要安排你的生活,给你做饭,大概还要好好招待,等等,这个舅母有点抱怨,不是很正常的嘛?可是因为鲁迅当年太小,十二三岁,听到了就再也忘不掉,记了一辈子。鲁迅真的很敏感啊,对他好或对他不好,他都能记一辈子。
关于鲁迅的人格是否有缺陷?关于这一点,我想这么说——人格上没有缺陷的人不是太多。鲁迅那种以牙还牙以眼还眼,那么计较的做法,如果说是一种缺陷,也未尝不可。但我们如果明白一点的话,对这些就不会大惊小怪。因为凡是大艺术家,无论是作家还是画家,性格上、心理上没有点问题的不多。
关于鲁迅与胡适等一些知识界人的关系,这是一个挺复杂的问题。我想,您关心的大概主要是鲁迅与胡适的关系。我想说明的是,在“五四”时期,鲁迅与胡适等关系非常好,是后来变得不好了。关于这种不好了,有好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从个人心理上讲,两人后来的疏远有某种必然性。从一九一八年开始,尤其是在一九二二年、二三年、二四年,鲁迅和胡适非常密切。但是,他们的密切存在障碍,所以好不到什么时候。原因是这里有个问题:鲁迅比胡适年龄大,大九岁。“五四”时期,鲁迅写出什么作品,胡适就说好。胡适关心什么问题,鲁迅也马上去关心什么问题。他们二人配合得很好。但是这种配合注定长不了。如果翻过来,胡适比鲁迅大十岁,那就没问题了;可是恰恰是鲁迅比胡适大了近十岁,这就决定了鲁迅不可能长久地追随胡适。
人就是这样啊,包括我们。让一个比你年龄小的,很年轻的,资历很浅的人,排在你前面,做领袖,而你是一个追随者,这种情况长得了吗?一般长不了。而鲁迅的情况恰恰是这样。胡适二十七岁从美国回来就成了新文化运动的领袖,新文学的倡导者。而鲁迅尽管作品写得好,但只能是新文学界的主将之一,不是领袖。这种秩序随着鲁迅影响的增大,必然要重新调整。
关于鲁迅与胡适的分歧,朋友都能注意到,胡适从来不攻击鲁迅,而鲁迅屡屡攻击胡适。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政治原因。这个政治原因还不在于鲁迅与胡适走向了不同的道路,一个左,一个右,而在于他们对当权者的一种不同态度。现在大多数人都比较赞赏胡适,包括我也比较赞赏胡适。因为那是一种比较实际的,比较重视效果的做法。对于一九二八年之后出现在中国的那个党国,那个政权,鲁迅根本不承认,所以不合作,宁愿被通缉也不合作。那么胡适是不是就能接受呢?胡适也不能接受。如果他完全能接受,他就不会要在一九二九年发起一场人权运动。他要反抗,他要向那个新生的国家要人权。
只是这里两人在认识上和态度上有所不同。胡适是明明知道民国已经变成了党国,但是有一点希望也要去争取,去努力。一旦跟蒋介石这样的高层统治者能说上话了,他就会很温和地走上去,试图挎着人家的膀子,拍着人家的肩膀,一块往前走,试图把人家拉向民主宪政这条路。鲁迅却不是这种性格。鲁迅更像他的老师章太炎。民国易帜后,章太炎就不承认这个国家了,自称“中华民国遗民”,不与党国合作。鲁迅没有自称民国遗民,但也拒绝与党国合作。当他看到胡适等人那样去跟新政权套近乎的时候,心里真的有一种看不起。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的,是鲁迅的傲骨,是骨子里的一种贵族气。胡适对他的态度,不还击,原因也在这里。他把胡适等人看作焦大,觉得胡适你怎么这个样子,国家已经变了,民国变成了党国,你还那样不把自己当外人?鲁迅的意思是,我们已经成为奴隶,而一些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奴隶地位,偏偏要管主子的事,替主子操心。鲁迅是不同情焦大的。焦大被塞一嘴马粪,在鲁迅看来,是活该。
鲁迅的问题就在于,他太清楚自己的地位:我已经是奴隶,这个国家已经没有我说话的地方,我只能在旁边冷嘲热讽,绝对不去找你们提什么建设性的意见,这是鲁迅对党国的态度。
这种态度决定了他的后来。鲁迅的确是与所谓“北洋政府”更接近,今天我们说的那个北洋政府,应该说这称谓本身就是错的,不应该用“北洋政府”、“北洋军阀政府”,因为那个政府是当时中华民国唯一的合法政府。为什么被称为北洋政府、北洋军阀政府呢?那是因为孙文到广州建立了另一个政府,要否定这个政府,是他们把北京的民国政府称为北洋军阀政府。
今天回头看,如果说中国知识分子生活得更舒适,言论更自由,文化发展更健康,还要数那个所谓“北洋军阀政府统治时期”。因为那时候司法是独立的,新闻出版、学术研究、文学创作,方方面面,都是自由的。你只要高兴,想组党就组党,想办报就办报,一切都是自由的。因为那是公民的权利,因为“约法”里头规定着,“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而这个规定到了1928年之后,就没有了,成为国民党代替公民行使国家主权。为什么由国民党代行主权?有一个理由,就是中国人民素质太低,所以还不能实行民主,所以,由国民党代行主权。要经过一段训政时期,人民有了行使民主的能力了,那时候再还政于民。
最后这一点应该很重要,这意味着国民党人当时虽然剥夺了全体国民的主权,但他们并不认为这是永久合法的,所以还有一个还政于民的承诺。胡适之所以对那个政府寄予希望,原因大概也在这里。否则,他的态度就无法解释了。因为在“训政”结束之后就要实行“宪政”,所以还有希望。鲁迅的不同之处,在于他强烈地感觉到“中华民国已经不是中华民国了”这一点,而不相信那个遥远的希望。
关于这些年鲁迅的作品不断地被从中学语文课本里删除,可以说这是必然的。原因即使我不说,大家也知道,因为我们这个时代,简单概括,可以称作维WEN时代。稳定高于一切。鲁迅的作品,一般被认为是不利于稳定的。早在90年代中期,前文化部长王蒙就曾经说,我们的作家当中有一个鲁迅那太好了,可是如果有好多鲁迅,我的天啊,那会引发地震的。正因为这样的认识,鲁迅那些斗争性的文章,那些太尖锐的文章,在教材里基本上没法生存了。前几天,我给一家出版社编了一个鲁迅作品散文集,编辑就特别说,李老师,能不能选一点柔软的、轻的作品。我说,好,专门选轻的。可是在序言里头,我说,有一些作家,你从他最重的作品里选,也仍然是轻的;有一些作家,你选他最轻的作品,可能还是很重。中学语文课本里减少鲁迅作品,这是很正常的。过去鲁迅作品选得太多,应该说不正常。我觉得,即使中学语文课本里只留下几篇鲁迅的作品,也不影响鲁迅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他的这种地位已经是没法撼动的。有些人想捧起金庸来,或者捧起张爱玲来,等等,其实都没法取代鲁迅。
好,我就说这些吧!后面一些问题咱们可以放在别的时间再来继续讨论。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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