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初選生意的時候是本着這樣的原則的:1、本錢不要太大;2、一個人能夠照顧得來;3、要有一定的品位,不要去開雜貨店。
隨便翻渥太華的中文報紙,就看到賣咖啡店的廣告,價錢正好是我能承受的。
跟經紀人聯繫之後,要到地址,經紀人告訴我可以去微服私訪,但不要驚動店裡的雇員。
咖啡館在距離渥太華五、六十公里的A鎮上。小鎮人口,按照路標所說的是七千多人。咖啡館雖然不在鎮中心,但在A鎮上高速公路的必經之路上,也算很不錯了。不利之處是,距離這家咖啡館僅二百多米的距離就有一家Tim Hortons。
咖啡館裡面裝修雖然不豪華,但是感覺很不錯,親切、溫馨。因此我想,這也許就是不同於連鎖店之處吧?隨便跟當班的雇員聊天,得知這裡的顧客絕大多數是熟客,偶爾會有生客來自附近的長途汽車站。既然如此,就說明客源比較穩定。
第一感覺不錯,我回去問經紀人,店主為什麼要賣?經紀人回答說,他們夫妻兩人來自香港,在小鎮上同時有三家生意:一家雜貨店,一家錄像帶出租店,還有就是這家咖啡館。兩個人不可能同時照顧三家生意,於是這間咖啡館就基本交給店員經營,他們只是每天下班時來清點現金,準備次日要用的東西。天長日久覺得有些力不從心,於是想賣掉了。
我決定要跟店主談一談,經紀人給我約了時間。店主給我的印象也不錯,他除了給我介紹店本身的情況之外,還開車帶我在A鎮內各處看看。雖然小鎮風景不錯,但我心思不在這裡。回去之後不久,就給經紀人開了價。對方很快也還了價,最後比原來要價低了百分之八左右成交。
正好我準備回國,經紀人說他會將一切準備好,只等我回來就進行交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