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國一回來,就開始辦理那些繁複的法律手續。好在生意小,一個星期之內就全部完畢。匆匆在A鎮上找到一個住處,這時發現在小鎮上租房子並不便宜。就相同的居住條件而言,這裡的房子確實比渥太華便宜得多,但是很難找到條件比較簡陋的房子,因此只好多花錢去租對於一個人來說有些奢侈的房子。
A鎮距離渥太華不遠,按說不算偏僻,但鎮上人口這樣少,附近就有狩獵區,以至於經常有野獸在鎮內出沒。十一月初是狩獵季,成群的鹿橫過馬路在這裡不算什麼,我甚至在當地的周報看到警察發出警告說,快要冬眠的熊到處找食物,如果在鎮上發現有黑熊的蹤跡,要立刻向警察報告。還有一次我自己在鎮邊上騎自行車,居然有一隻赤狐在距離我不到20米的距離跟我對視着。這可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看到在野生狀態下的狐狸。至於松鼠、野兔和浣熊等在加拿大其他地方已經很常見的小動物,在這裡更沒有人當回事了。真有世外桃源的感覺。
按照合同,我要有一周的培訓時間。進店第一天,發現店員們不僅認識幾乎每一個顧客,知道每一個顧客的名字,甚至幾乎知道每一個顧客的習慣,在顧客還沒有開口的時候,就已經把顧客想要的東西準備好了。何況她們可以和顧客聊天,聊鎮上的新聞,那是只有他們才知道也感興趣的東西,我是做不來的。雖然合同還規定,店內原有的三個店員在交接之前與原店主解除雇用合約,然後我可以決定留下誰。當我看到她們與顧客的熟悉程度,就想暫時留下所有三個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