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家長都教育唯有讀書高。所以也沒想過自己喜歡做什麼。混混碌碌,就知道
要讀書,然後上重點中學,然後上重點大學,照着US NEWS & WORLD REPORT排名來
報學校。然後,照着TOP的公司排名榜來找工作。然後坐在辦公室里,做着一些ABSTRACT的
工作。
我的手沒有創造什麼。10個指頭在鍵盤上敲來敲去,無數的樹木就倒下來了,從打
印機里吐出來,化做廢紙,進入字紙簍。
記得小的時候我的手是創造過美麗的東西的。我小時喜歡種花。家裡破臉盆都被我
長滿了太陽花,山里挖來的野玫瑰。等等。我看了>以後,在家裡培植
黑太陽花。交叉授粉。第二年花的顏色都雜七雜八的。
小學的時候我看到別的孩子織毛手套。我也要學。我媽教了我,我很有耐心,飯都
顧不上吃的織。織了歪歪斜斜一大塊,被我爸認為不務正業給扔掉了。
有個夏天我還繡花。在白布上繡了個彩色的梅花鹿。給我奶奶看,她高興死了,認
為孫女兒女工不錯。不過也被我爸認為不務正業給扔出去了。我媽也說過:勞心者
治人,勞力者治於人。做那東西是沒出息的。連隔壁學美術的鄰居姐姐,大家都說
她成績不好,考大學不容易,所以上藝術學校。
我現在是純粹的勞心者。所以我的手不再創造美麗。(除非算上最近我寫了個條文,
給老闆看,老闆叫了聲:BEAUTIFUL!我當時在想他是不是中飯喝醉了。)
其實以前上學的時候自己也認為自己是個喜歡“勞心”的人。教授都喜歡的好學生。
愛動腦子,又投他們所好,說些創造性的主意,自己也沾沾自喜。認為動腦當然是
高尚的。那麼ABSTRACT的IDEAS,一點點推理思考。有一陣子俺還粉認真的想,俺要
去念PHD,要做教授,要粉INTELLECTUAL。當然,那時我大概20歲,粉大原因是因為
喜歡/崇拜一個教授。
周末我跟我媽打電話,說自己在學畫畫,看INTERIOR DESIGN雜誌,還興致勃勃要買
縫紉機,要做窗簾靠墊。我媽說:“那東西你出去買不就行了。才幾個錢嘛。”我
說:“不是啦。我要那種自己做的成就感。想做很美麗的。”
我希望自己的雙手創造出美麗的,看的見,摸的着的東西。我要做一個勞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