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選舉獻金法,讓大富豪控制選舉的提名。遊說法又讓大富豪操縱立法,所以,美國不是公民政治權利平等的國家。富有的人,可以用金錢購買更多的政治權利。
這個事實,就是很多西洋民主的崇拜者也承認。直言提問,“大富豪選擇候選人和民眾選擇候選人會有很大區別莫?”
這是個好問題。如果沒多大區別,那麼讓大富豪選操縱選舉和立法有什麼關係?要回答這個問題,可以先研究在一個公司中,老闆決策和雇員決策有沒有區別。一般而言,會有區別。如果某決策雙方受益相當,兩者的決策不會有大的區別。但如果決策導致雙方利益衝突,或者利益差異很大,誰決策結果就會完全不同了。所以,在美國,是富豪操縱決策,還是民眾操縱決策,有重大的區別。
以伊拉克戰爭為例。它是一場謊言發起的,對平民益處很小,但對富豪益處很大的戰爭。戰爭的代價4萬億由全體納稅人支付。這些錢基本全部流入美國的石油,軍火,運輸,等工業。利潤獲得者是有關的富豪。普通民眾除了要支付沉重的戰費,還要送自己的子弟到前線受死。他們為什麼贊同打這場戰爭?同樣四萬億,用來搞國內建設,增加就業,或者用來做啟動資金,建立全民醫保,對他們不是更好麼?但是,美國的決策權被富豪和他們的代理控制,這個愚蠢的戰爭,竟然打了近十年。
越戰打了十七年,美軍傷亡三十六萬,戰費1萬多億,給美國一般民眾帶來了負利益,但給美國軍火,石油,鋼鐵,運輸等工業的富豪集團帶來了很大的正利益。最後平民和富豪雙方的利益衝突演變為聲勢浩大的反戰運動,以富豪的讓步結束。
富豪投入大量金錢操縱政治和立法,就是為了得到利益。一個證據就是美國財富的分布。美國百分之二十的人占有八十的財富。其中頂頭的百分之一占有百分之四十。而美國百分之八十的人占有百分之二十的財富。試問,如果金字塔頂的富豪不擁有主要決策權,怎麼能造成這樣不平等的財富分布?
如果真的是一人一票,所有人決策權平等,美國百分之八十的底層公民,早投票通過改革稅制或者重新立法,把美國的富豪共產了。怎麼會讓他們長期占有那麼大份額的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