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烏婆氏也承認人有向善的本能,但是。。。向善的本能從哪裡來的呢?顯然它只能是天生的,天生俱有向善的本能,那就是本善,本來就向善。其實人類還不僅僅具有向善的本能,根本而言,人具有善的本能,比如同情心是人類本能,孟子論證了,無人能夠反駁,從前沒有,今天沒有,永遠也沒有人能夠反駁。
那麼可不可以找到人性惡的例證呢?這好像也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果真如此嗎?
中國傳統認為,人性,不同於人的動物性,但中國人也認識到,人與動物的區別只有很少很少的一點點。然而儘管人與動物的區別只有少之又少的一點點,但人身上所具有的人性,與人身上所具有的動物性,仍然是兩種不同的本質,即人性與人的動物性。從人性概念來講,中國人邏輯清晰,無懈可擊。
可見所謂人性惡的判斷,它所指的是人的雙重本質中的動物性,我們可以說“人的動物性”中包含了惡,卻不能說“人性”中包含了惡,如果說人性是惡的,這等於取消了人性這個概念。
另外我們也不能說人性包含了人的動物性,因為這馬上引出一個概念上的問題,即人性中迥異於動物性的一面,應該是什麼呢?
西方宗教認為人有原罪,直觀來看,人有原罪幾同乎人性本惡,然而假使此義能夠講通,它首先還得論證原罪即人性,儘管在西方宗教語境中,這似乎是不言而喻的,但也許未必如此。
客觀來講,“人有原罪”這一點,本來與中國文化“人性本善”的觀念一絲一毫的衝突都沒有,它只是強調了如下兩個方面:一是人類帶有不可救藥的動物性,二是人類的動物性與生俱來。後者是“原”之義,前者是“罪”之義。由此可見,人有原罪與人性本善兩不衝突,所衝突的只在於把“人有原罪”詮釋成為“人性本惡”這個不倫不類的命題。很顯然,把人的“動物性”定義為“人性”,在邏輯上是不能成立的,儘管人有“原罪”,儘管人類帶有不可救藥的“動物性”,但由此,邏輯上仍然無法推出“人性”本惡。嚴格來講,除非你能夠證明人類除了原罪和動物性之外,一無所有,否則人性本惡這樣的全稱判斷不能成立。然而與此相反,人性本善的全稱判斷卻安穩如山,首先人性內涵明確,又與此同時,人性與人的動物性已然是沒有交集的兩個概念。
就像真與妄、黑與白一樣,善與惡也是相對而生的兩個概念。讚揚人性本善,隱含了對惡的完全否定,因為善與惡是一一對應的。同樣的道理,鞭撻人有原罪,隱含了對善的完全肯定,因為善是辨別惡的標尺。
《易·繫辭下》雲,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這是對西方宗教文化的原罪論和東方倫理文化的人性善的最好的概括和詮釋。至於為什麼東方儒家文化重視人性本善而西方宗教文化強調人類原罪,這是一個饒有趣味、微妙甚深的文化緣起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