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以前,有一位基督徒問我,人能夠自救嗎?這應該不是她問的問題,而是他的牧師問的問題。這個提問很深刻,它把原罪的終極判斷變成為一個初始疑問。但從另外一面來講,基督教也認為,人要自救,上帝才能救你,而自救,則完全是人自己的自覺自擇。
小烏婆氏說,從古至今沒有完美無罪的大善人。這個問題可以一分為三。首先生來就完美無罪的人也許是沒有,或曰有,亦是幾希。但通過不斷努力而最終止於至善的,那就有許多。夫子算一個、顏回幾近乎聖,其心三月不違仁,不二過,也應該算一個,孟夫子也算一個。。。還可以一路往下數,天主教有封聖的,佛教有大徹大悟的,這些都算入聖流而止於至善的。世人的愚痴在於拖泥帶水,總是說別人從前如何如何,這反映出一種自甘頑愚不思進取的心態。另外如何來定義完美無罪呢?不是全知全能,就不可能完美無罪,也就是說,既使上帝救了你,你仍然不是完美無罪的,你僅僅是因信稱義不再犯罪而已。由此而引出第三個問題,既然信主得救者仍舊不可能全知全能、完美無罪,那你又何以能夠拿全知全能的完美無罪這一把尺子,來衡量普天之下的求道求善之人呢?
佛教的究竟義理了達空性,但修行卻落在實地,絕不是從空入空。從修行上講,佛教強調信、解、行、證,這是一個往復向上的次第。佛門雲,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這與基督教因信稱義道理相同。但在修行上,佛教比較寬頻,正法戒律成就,像法禪定成就,末法念佛成就。正法、像法時期基本上屬於自度的時代,末法時期屬於他度的時代,但自他相應,如果從因地上算起,自或者他,沒有絕對的。佛門所說的感應道交,即是指自他相應。
回到我們開始的問題,人能夠自救嗎?離開緣起,我們無法回答能夠或者不能夠,回答不能夠是一種“通說”,回答能夠是一種“別說”。但回推到佛教的正法時代,“別說”正確,“通說”錯誤。
物性從來各一家,誰貪寒瘦厭妍華。菊花自擇風霜國,不是春光外菊花。(楊萬里·《賞菊》)
差不多了,該回調到西紅柿炒雞蛋的頻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