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套書我剛剛讀了三本,三本大同小異,與其說這書是教人賺錢,不如說是教人改變常規的思維方式。
作者的一個中心思想,就是告訴人,給人打工是下下策,因為你的工資是一分錢稅也逃不得的。當然這個道理不用他講很多人已經知道。
還有一個對我來說比較有意思的概念就是作者說資產可分為好的資產的壞的資產。常規的想法是自己買來住的房子是好資產,但他說不是,因為你每個月要為房子分期付款,要交地稅,減少可支配收入,這是壞資產。那麼好資產是什麼呢?是你不需要付錢去養的資產,比如買來用做出租的房產。
普通人的生活方式是先買個小房子,等工資漲上去了換大的,再換更大的,只要付得起每月貸款即可。按照作者的理論,這是一直把自己困於壞資產中,為銀行打工。
除了房子問題外,作者建議人不要提前消費,比如不要分期付款買高檔車。他自己的太太就是在有了足夠的錢之後才去買了一輛奔馳。
作者說他的第一桶金是來自房產,低價買下一個銀行拋售的房子然後高價賣出。具體操作起來我覺得不見得適用與普通投資者,而且我們所處的房地產市場也不同。
其實,真正讓作者發財的應該是這套書,以及到處去講座。
我的理解,買房子出租,靠人家的錢來養房可能是一條路,但是也要根據各地各自情況具體分析,比如花一百萬買的房子每個月租金只能收一千多的,就要算算可行性了。
開源節流,不超前消費,自然對任何人都有好處。如果能做到為自己打工,當然是上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