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有兩條新聞:1)法國否決了取消被定罪的、雙國籍的恐怖主義分子、叛國罪分子的法國國籍的提案。那是一條類似加拿大C24法案的提案。 2)加拿大C24法案中取得國籍的移民可以離開加拿大生活而不用擔心國籍被取消。
加拿大前保守黨總理哈伯被職責為種族主義者,這頂大帽子不是加拿大華人或土著什麼的minority給他戴的,而是保守黨內的幾位元老給他戴的,包括前薩省省長。 在國際上哈伯除了偏離加拿大多元和平中立的傳統、在意識形態上選邊站(極端主義)之外,在國內也是大搞隱蔽的種族主義。 哈伯在任期間,加拿大的聯合國人權指數排位暴跌,聯合國的理由是:經調查加拿大土著人的人權狀況大幅下降。具體我知道的案例就有警察對土著濫用暴力,政府用於土著人的經費大幅降低,在媒體上發動給土著描繪negative形象,等等。所以連保守黨內部都看不過去,有元老指責哈伯是個種族主義分子,CBC有專欄節目討論這個問題。
全體在加拿大的人除了土著都是移民。哈伯自己都是移民的後代。 這一點和歐洲非常不一樣。而種族主義分子認為他們是高等人種,其他的人都是劣等,包括土著。 現在他們擁有了這塊土地,不管是殺人防火搶來的還是騙來的,總之是他們的了,他們就是這塊土地上的大爺,其餘都是賤民。 如果你們不好好當賤民,要搞恐怖襲擊,要搞間諜,要搞叛國,對不起,取消你的國籍。 這就是C24法案的背後潛台詞。 這條法案最絕的是,如果你是出生在加拿大的,按加拿大(美國一樣)的法律就是天賦的加拿大人了, 但如果出生時母親不是加拿大籍,對不起,一樣可以取消你的加拿大國籍。
現代西方國家多數承認多重國籍,其法理依據是: 國籍是人出生時天賦的權力。所謂祖國,就是你出生地之國,擁有當地國籍是天賦人權,好比生母的母親的權力是天賦的。(後媽的母親的權力是賜予的。) 從西方法理上講,移民的國籍是可以被剝奪的,但出生於加拿大的人的國籍是無法剝奪的。這一點, 特別對於加拿大美國澳大利亞新西蘭這些西方人(主要是英國人)來講極為重要。 因為這是把他們的入侵和霸占合法化和心安理得的最為重要的法理。 如果按C24法案的法理,我們可以查查哈伯那樣到白人的爺爺的爺爺在到加拿大時是否有殺人犯罪?(像小李子電影《荒野牧人》那樣的故事)若有,取消國籍,然後層層取消,連根拔起,直到現在,這些白人就沒有了加拿大的國籍回歐洲去吧。
所以,加拿大有相當多的法律專業人士組織起來反對C24法案。C24法案把加拿大人分成了一等和二等公民。
三年多前,鄙人出差英國飛到利物浦機場排隊入關。因為是出差,俺還西裝革履的呢。 海關人員是一年輕女士,只問了一句你來英國幹什麼,俺回答後便在俺的加拿大護照上蓋章放行。但是,一個中年胖白人身穿便裝無任何標誌,站在那個女海關官員後面,一把奪過我的加拿大護照,厲聲命令我到一旁小屋子裡去。 我當即等大眼睛問為什麼,他食指拇指捏着護照的一角在我面前晃晃說: This means nothing! 這是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的話。 這個英國白人便衣警察簡單明了地闡述了加拿大C24法案的背後潛台詞:你別以為拿了加拿大護照就是加拿大人了,呸!(我想這個警察絕不會對一個白人加拿大人說這句話。)
穆斯林極端組織吸引了很多西方國家出生的穆斯林年輕人投奔。 英國BBC最近有個節目訪問了幾個比利時的重要社會人士討論這個問題(因為法律關係BBC不便在英國做採訪)。幾個比利時著名人士說到一點原因是:這些年輕人雖然出生於歐洲,但在社會上無法獲得認同感,(比如出生在比利時的年輕穆斯林不被認為是比利時人,所以他們很容易被極端組織煽動。
目前加拿大畢竟是多元包容文化為主流,C24法案的事還沒完。 我和眾多加拿大籍華人一樣堅定地認為我們就是加拿大人,加拿大的多數人也如此認為。 這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