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陰似箭。二十多年轉瞬即逝。最近聽到小微的消息,知道她早就回到美國,沒有結過婚,就一直一人生活。網上搜到她的照片,看起來很瘦,老了不少(廢話。二十多年下來怎麼可能不老),但精神還不錯的樣子。想起當年是怎麼失去聯繫的。
以前發帖子提到她走的那天早晨我要跟她道別,她要我等到中午她的朋友來接送她去機場時再正式說再見。後來正式道別,她要我接受她兩個吻。這個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她要求我一定要給她寫信,並在搬家後告訴她新的地址便於以後聯繫。在互聯網時代之前這是很重要的。我於是寫了信給她,告知近況,問候,之類,寄往巴黎大學某系某信箱。當時還不知搬家會搬往何處,自己的地址用的是工作的地方的。很快收到回信,也是近況和問候,加上表達對美國的深切懷念。她的書面英文很流暢優美,比口語強很多。本該給她回信的,可懶人總有合適的藉口。一是搬家在即,等有了新地址再寫為好;二是有次爬梯我用傻瓜相機拍了照片,其中有好幾張有她的,等照片印出來以後再寫信寄給她吧。照片還沒印,就搬家。搬家後傻瓜相機長期失蹤,被發現時已是將近一年後了。照片沖印出來,看起來不錯,趕緊把有小微的幾張裝入信封,寫了一張紙的信,寄往巴黎大學。當時想到她很可能已經離開那裡,希望即使她離開了也會有人把信轉給她。可是,一直沒有收到回信。信丟了問題不大,照片丟了可惜。照片裡的小微很漂亮,大眼睛長睫毛,笑容可掬,紅色的法國式帽子,藍色的美國式牛仔衣,黑色的長裙,一副大美女的樣子。當然,也許她收到了信和照片,只是沒給我回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