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時走資派被迫害是否活該?
昨天關於文革的討論涉及了很多問題,大家對文革的歷史更清楚了。提出了許多事實和觀點,比如說前期的老紅衛兵運動和後來的造反派和保守派的鬥爭。什麼是黑9類弟子,及其他們所受的迫害和反抗。
但是,土豆姐姐提出了一個令人深思的好問題,文革對當時有權有勢的人,也就是所謂走資派,的迫害是否應該?是否同樣違反人權?
對很多人來說,他們是罪有應得。或者說活該。這常見於論壇,很多人甚至總結為文革的合理部分。
其實,這就是文革最大的危害之處。也就是最應該吸取教訓的地方。就是連自己的法律都不講了。國家主席都可以被群眾不經過任何法律程序批鬥。為目的不擇手段。用學術一點的語言來說,就是缺乏程序正義。
在國內曾無意中看到一篇關於監獄改革的電視片,主角在辯論中突然喊出一句話,一切正義都歸結為程序正義,當時我幾乎跳了起來。國內呼喊改革的意識已經到了這個地步了嗎。可惜的是,後來沒有繼續的行動。這部片子以後也再沒有看到。
一般來說,對弱勢群體的迫害更能讓人同情,但對所謂有權有勢的就可以任意批鬥嗎?所謂有權有勢也可以轉眼化為煙雲。文革後來證明,沒有法治,誰也跑不掉。誰都可能被批鬥。所以,後來才有了決策層的痛定思痛,和對文革的反思和批判。最後到胡耀邦主持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大討論,揭開了改革開放的序幕。
今天,中國向何處去,依然是一個大問題。紀念胡耀邦,重新開展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大討論,也許已逢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