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民主,其實就兩個問題。第一個,什麼是民主?這個簡單,民主就是多數人民決策。可能不會有異議。
第二個,民主採用什麼形式?這個略複雜。第一種形式叫憲政民主,規定一堆規則,照章投票。但這不是唯一的形式。第二種形式,是人民用拳頭斗一下。多數人拳頭大,力量大,戰勝少數人。別名叫造反,或者革命。其結果,也是多數人做主。所以,也是民主。
近代憲政民主多半已經被權力者閹割。他們修改規則使得民眾的決策權被限制到幾乎沒有。最好的例子就是美國的選舉。選舉獻金法把富人不認可的候選人排除在候選名單之外。最後的候選名單都是富人支持的人。一般民眾,僅僅能在已經被富人預定的兩位候選人之間選取一個。他們的決策權其實基本為零。這樣的“民主”,等同於富人專制。
第二種形式的民主,則仍然保持了民主的本色。比如,中國人民在現代通過“站邊”選擇了毛澤東和共黨,“選掉”了常凱申。大多數的意志通過站邊體現出來,這個叫做行動選舉。是真民主。因為做決策的是多數民眾。
民主不過是錘子改錐一類的工具。工具沒有好壞,只有適用不適用的區別。革命的真民主未必好,憲政的假民主未必壞。用什麼得看國情和社會需要。
比如,美國的假民主對美國就很好。富人集團經過多年資本主義歷練,早成了管理專家,他們能管好企業,下一步自然就是管理國家。但解放前中國的資本主義不發育,民族資本家受擠兌,買辦資本家不過是洋人走狗,他們管理國家的結果,就是人均壽命35。這種情況就得用真民主了。毛澤東或者皮澤西不用暴力搞掉他們,民族怎麼獨立,武器怎麼原子,經濟怎麼世界第二,鋼產怎麼能超過日美德的總和,造船量怎麼能達到世界的百分之八十,人民怎麼用得上青黴素,活到七十六? 不行的嘛。
咳咳,就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