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司僱人辭人都是常事。美國絕大部份卅都是“任意就業”(at will employment)。意思是勞資雙方都可以隨時炒對方的魷魚。可以給理由也可以不給。法律既不要求雇員辭去工作時寫辭職信,也不要求老闆炒人時寫休書.
但這並不是說公司可以用任何理由辭人。可以用不喜歡秘書的香水味道辭人,但不能因長相醜辭。這叫相貌岐視。類似的還有性別岐視和種族歧視。所以不少公司為了避免麻煩,都讓人事老太太給來一句“it is not working out"了事。但是這法子不總能用。因為開人分兩種,一種是Lay off. 一種是fire. 前者公司要付部分失業保險。後者不必。若公司不想背這個財務包袱,採用fire,就要給理由。可以口頭也可以書面,但是必須給得合理,讓被炒者火氣降至最小,不會用手槍跟公司辯論。萬一被炒者向勞工局或法院投訴,必須有足夠證據證明公司決定正確。給得好的給出藝術。給的不好能寫出人命。
一次我辭一位經理是這樣說:三畝,我對你的才智有深刻的印象。你好幾位上司都說你特雄辯。他們給你分配工作,你通常能立刻找到理由反對,他們沒一個能說過你。這一方面說明你有往律師方面發展的巨大潛力,另方面也說明你不適合現在的位置。因為這位置不是律師,而必須執行上級經理決定。是有些像法警那樣的執行者。為此公司決定cut you loose. 希望你跟公司一拍兩散,各生喜歡。就跟我們中國唐代一封休書裡寫的那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