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反鑽派。 我是個講實惠的人, 認為鑽戒費而不惠,有那個錢不如買房買車,尤其是剛結婚的小年青多半沒什麼錢, 更應如此。 跟我同樣想法的人還不少。茶館有小資,TT,公司里一個老美同事也是如此。 因為她手上沒有戒指,我過了好一段時間才知道她是結了婚的。熟了以後,我問她為啥不戴戒指,她說結婚的時候沒錢,連車都沒有。她便讓老公把買戒指的錢給她買了輛舊車。 後來有錢了,又覺得戴戒指沒意思。 現在她和老公結婚20多年了, 兩人手上都沒有戒指, 感情卻也不錯。
我有個朋友是那種要老公用表達她的份量有多重的人。 結婚的時候兩人還是學生,卻堅持要老公買了2000元的鑽戒,這在當時的中國學生里是很少見的。 結婚沒幾年, 她就把戒指丟了。被老公好一頓埋怨。 這時她已為人母,大概知道了過日子的道理,只買了一個band補上, 到也戴到今天。 我另一個朋友也是弄丟了鑽戒,現在乖了,戴個便宜的band. 丟婚戒的名人還有:J Lo, Audrey Hepburn.
現在的婚姻50%不能存活,買那麼貴的戒指,辦那麼大的婚禮,有什麼意思? 我另一個朋友離了婚,1萬多元的戒指現在只能呆在保險柜裡。想變賣又擔心虧錢。同時401K里一分不存,連公司的match都拿不到,腦子真是進水了。
要說婚戒代表的誠意, 大家都知道戴安娜當年那枚戒指值多少錢。 結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