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個朋友過生日,我又難免嘮叨了幾句。覺得自己成了老三八,對生活的憧憬已經沒了一多半,該到珠黃的時節了。
年少時總是盼着自己美麗,可是走到哪兒總有人說這丫頭將來准能變天鵝。聽得多了,耳根子也磨厚了。漸漸地,居然忘了自己還能變天鵝,只顧低頭走路,免得看了周圍的天鵝生嫉。終於熬到了人不能貌相的年齡,發現天鵝也早晚會掉毛,跟本來就沒長毛的鴨子也差不多。就索性抬了頭,做只輕鬆的鴨子。
年少時覺得自己很幹練,不花很多時間就能做了別人花了很多時間作不來的事。當年的口號是:“只爭朝夕”。不僅爭自己的朝夕,還爭別人的。現在看來不過是自己活得性急,至今那些慢吞吞走在後面的人也還在不遠的地方從容地走着。一想到那一秒鐘要扇幾百次的蜂鳥,覺得它們活得累,別人看着也累。再撲騰其實也撲騰不出這個世界,北京、倫敦、紐約、巴黎......你說吧。
年少時覺得自己很聰明,特別喜歡有人夸,別人誇了自己也心生得意。下一盤棋就要堅持把對方將死,如果對方主動認輸,或者求和,就覺得不夠精彩,一口大氣出不來,說了大天就是為了別人那一句夸,那一幅羨慕的眼神。後來夸的人越來越少了,不知是因為自己不努力,還是人家覺得二十大好幾的人了,不能再當順毛驢耍了。漸漸地意識到,聰明充其量是個中性詞兒,掛在自己腦門子上是個累贅。到英國碰上了南美國際象棋高手,讓人灌了個三比一。看着對方滿鬍子的大汗,摸摸自己累虛脫了的胸口,平生第一次衷心地說一聲:你比我強,竟然立刻汗也不出,心也不跳了。一瞬間懵上個頓悟,從此這個世界便看着順了眼:這麼多後生小子,各個聰明可愛,於是乎從吝嗇到慷慨地夸將出去。而立之十年近半,回顧自己的行為,發現得了誇人強迫症。
盤點一下,人這一輩子時間很短,點幾根蠟燭的功夫。往後每次點的根數越來越多,可以點的次數越來越少。到了最後那根熄滅的時候,無非是幾滴乾巴巴的油,上面或許還能剩下幾點黑區區的灰。
既然珠黃就珠黃吧,人老了就是怕長皺紋,腦門子上的皺紋倒沒有什麼,心上的皺紋就要了命。嗨,就是黃了的珠也是要一定圖個舒展,否則怎麼能算作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