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到美國,覺得自己已經是Master了,不用再念書了,直接找工作好了,潛意識裡
還是不愛念書。可我的置身之地是Wyoming州的一個大學小town,Larimie。開學時
人口也就兩三萬,要是放假,人能少一半,各個街道馬上清靜許多。這裡倒有兩三
家公司,全是和大學相關的。買來星期天報紙一看,都是出租房屋和賣東西的,根
本沒有招人廣告。得,這下傻眼了。細想想離這最近的大town就數科州的Denver了,
乾脆到Denver Post上去找。正好有人上門推銷Denver Post,先訂它三個月再說。
很快報紙到了,拿起來一看方知,字認得太少了,趕緊字典救駕。可捧着字典一小
時勉強讀完一篇文章,還不得要領,得反覆地讀才明白一二。這個樣子能找工作嗎?
心裡不禁打起鼓來。可報紙都訂了,怎麼也得找找看吧,何況“寧打死,不嚇死。”
一貫是我的人生信條,那就試試看吧。
問題又來了,找哪個行業呢?按說我剛剛學完通訊,應該找這方面的,可我沒有這
方面的工作經驗,還是不行。有工作經驗的呢,只有維修複印機了,那不是把我學
的浪費了嗎?首先是解決民生問題吧,再說要真能找到,也能錘鍊我的語言。這麼
想着,就寫了份簡歷投了幾家。
還別說,幾乎家家都打電話給我,約面試。由於從簡歷上看不出性別,電話上各家
都對我的女聲表示驚訝,反覆核對之後,也只好約了時間。Larimie距Denver單程開
車也要二個半小時,以我當時的駕技,上高速還有困難。只好請當時的男友後來的
先生出面,當我的司機。從Larimie到Denver路倒熟,就是一路下坡,老得踩閘,當
然回程就得猛給油。可到了Denver裡邊,路就多多了,由於不熟,看着地圖還常走
錯。
好不容易地方找到了,時間也到了。戰戰兢兢從車上下來,身上穿着答辯時穿得那
款套裝,腳上套着皮鞋,臉上的妝都被汗水沖得差不多了。深一腳淺一腳地走進去,
和門口的人說,我是來面試的。核對了姓名後,帶我到一個地方坐下。一會兒,進
來一個男的,開始問問題。
記得沒有問什麼技術問題,只是問問問我的經歷,能不能晚上自己住旅店。話里話
外都透着,為什麼我一個姑娘家會幹是這一行。他一定不知道毛澤東的時代不同了,
男女都一樣,大驚小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