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七八歲時上學。學校門口有賣烤白薯的,附近街道雜貨鋪賣大米花。班上小孩普遍歡迎這幾項商品。但常苦於錢不湊手,沒法買。這一天我放學走到皇城根那,給了一要飯老頭小半拉饅頭。老頭很仔細吃了,並不言謝。說你這孩子心地不錯,我教你一個法子賺點零花錢。如此這般說了一番。我依計回家,找阿姨借了五毛錢的風投,換成鋼蹦,開始放貸。規矩是頭天借一毛,第二天還一毛二,一禮拜後一毛五。這項服務極受歡迎,在兩個禮拜內內就還清了貸款還加了一包糖豆的彩頭。
又過兩個星期,業務擴大到外班,我手裡有了五到十塊的流動資金。一次班主任沈老師沒帶早點,還跟我借了一毛,在飯鋪買了一個油餅一碗豆漿。群眾吃飽之後又有了精神追求。老頭教我出租小人書。四大古典名著小人書兩分一本,紅色娘子軍等雜書一分兩本。另外我跟人買彈球,煙盒,加些價轉手賣出。
後來我發現軍火利潤大,瞞着老頭倒軍火。先是買賣子彈殼,逐步到彈弓之類。一天下課,三年級一孩子一彈弓差點把趙漢清校長打成獨眼龍。調查顯示彈弓是我出售給他的。廠橋派出所把我抓去,我招出了老頭…,經調查老頭是傅作義某軍卸任後勤處長,回山西老家,又來投傅司令,湊巧碰上了我。最後,事情鬧到了階級鬥爭,敵人腐蝕兒童,北京教育局通報,我四十六塊三毛五全部沒收,記大過。而周伯伯被抓了起來,判什麼刑也不知道。說起來如果我老實做生意,不倒軍火,也許早發了。改開時小平同志沒準就找我而不用榮毅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