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是歷史上少有的一位較有作為的皇帝。在他統治大清王朝期間,經濟繁榮,社會穩定,國泰民安。因此,乾隆年間是康乾盛世的重要組成部分。不過,在下面的一組歷史數據中,雖然讓人們看到了在“乾隆盛世”背後所隱藏的陰暗一面,但是,也讓人們看到了乾隆皇帝反腐肅貪的決心和意志。
據相關史料記載:整個清朝二品以上的高官,因貪腐問題而被處以斬刑、絞刑,或被賜自盡者,共計41人,而在乾隆一朝就有27人之多,幾乎占了全部人數的67%左右。至於受到“抄家沒產”、“充軍發配”、“降職罰薪”的貪腐官員,那就數不勝數了。從這些史料也不難看出,乾隆皇帝當時的治貪手段還是十分嚴厲的。然而,當時的情況卻是反貪反貪越反越貪,“誅殛愈眾,而貪風愈甚”。
那麼,在大清王朝“康乾盛世”的乾隆年間,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奇怪現象呢?究其原因無疑是多方面,但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乾隆皇帝總是依重“大老虎”去打“小老虎”,也就是依靠大貪官去查處小貪官。長此以往,雖然一些“小老虎”被打下去了,但是這樣反貪卻把“大老虎”養得更肥了。不僅如此,越養越肥的“大老虎”又會去庇護更多的“小老虎”。
這位乾隆皇帝所依重的“大老虎”就是眾所周知的大貪官和珅。和珅,在乾隆年間曾任首席大學士、領班軍機大臣,兼管吏部、戶部、刑部、理藩院、戶部三庫,還兼任翰林院掌院學士、《四庫全書》總裁官、領侍衛內大臣、步軍統領等職。和珅是有清一朝資產最多的官員。因為貪污數量過大,被國人視為巨貪。就是這樣的一個“大老虎”,卻是乾隆皇帝反腐肅貪的依重對象。
巨貪和珅反貪確有“新招兒”,他獨出心裁,主持制定了一則反貪“和一條”,這“和一條”叫做“議罪銀”,也叫“罰銀”,又稱“自行議罪銀”。其主要內容是:凡大員觸了法律法規,犯了瀆職、違例、包庇、侵貪等不法事情,那麼,你自己看着辦,你的事情有多大,你就出多大價。自己犯了錯誤,自己認識到位,自己處理到位,自行議罪銀,就是這麼來的。
出乎人的意料,大清帝國的官員自覺性似乎硬是很高,議罪銀這“和一條”出來 後,掀起了一個自覺“革命”的大高潮,據中國第一檔案館保存的《密記檔》記載,乾隆51年與52年,官員交納的議罪銀特別多:巴延三因轄區內譚老貴自縊身亡一案奏繳自行議罪銀8萬兩;巴延三因鹽務事,福康安代奏巴延三自行議罪銀10萬兩;西寧因“辦理不善,商人拖欠甚多,請限8年繳納”自行議罪銀8萬兩;和珅代李天培因“遣犯逃脫,重囚監斃”奏繳議罪銀4萬兩;三寶奏繳自行議罪銀共11萬兩;李質穎奏繳自行議罪銀14萬兩……
政策就是經濟啊,這“和一條”開始實行,為大清帝國開闢了一個大經濟增長點,財源滾滾,簡直成了另類“國家稅務局”,“歲為充盈積,反充外府之用。”皇上也特別高興,巴不得他手下的官員犯點事情。比如,曾經驚動大清帝國的浙江巡撫王亶望案,王氏大貪特貪,驚動了朝廷,朝廷派了欽差大臣阿桂到浙江查辦,王氏二話不說,低頭認罪認罰:“自知罪重,自認罰銀50萬兩。”乾隆挺高興的,於是交代辦案人員,這事就算辦完了,讓老王繼續工作吧!一個賺了筆大財,一個仍然官復原職,仍然可以用帽子去大肆搞錢,腐敗與反腐敗,實現了“雙贏”。
大清帝國,從這裡嘗到了甜頭,舉凡刑事案、民事案、瀆職案、貪污案,都套這一條來處理。以往,官員犯事,常常用小命來抵罪,常常用職務來頂罪,現在不行了,你犯事,可以從你那裡榨取好幾萬來。甘肅知府閔鶚元,在其任內,貪污公款19800兩,案子暴露出來後,這閔“市長”說,我的事情交“吏部”(相當於組織部)處理吧。閔“市長”大概是這麼謀算的:到吏部去,處分結果是摘掉帽子,或者還坐幾年班房,但那銀子可以歸自己,從班房出來後,可以安享晚年。所以,他不想接受那個“國家稅務局”的議罪銀處理。掌管這個“國家稅務局”的和珅眼光很毒,一眼就看出了閔“市長”心裡的小九九:“試想交吏部乎?仰革職?”你想到吏部革職了事?沒門!老老實實交議罪銀吧。於是令閔“市長”“以十倍罰出”,共計繳納19萬兩議罪銀。這個議罪銀還是很人性化執法的,它可以不要你一次性交割清楚,可以分期分批償還,比如上面所例舉的西寧,在國家壟斷行業的鹽政局當一把手,當了多年,辦理不善,商人拖欠稅收甚多,和珅就給了他8年的期限,並約定“每年按季繳納”。西寧有8年的時間來搞錢,只需要適當加大搞錢的“工作力度”,也不至於讓鹽業經理們造反。
那些被議罪銀處罰了的官員,於是也就成了鸕鶿。貪了吐,吐了貪,兢兢業業地貪,遮遮掩掩地吐,貪污工作幹得是那麼勤勤懇懇,是那麼任勞任怨。據鳥類詞典說:鸕鶿很貪食,一晝夜它要吃掉3斤重的魚。一條35公分長、半斤重的魚它能一口吞下,但不能完全消化,多數被漁翁擠出來了,漁翁就這麼養鸕鶿,就如和珅養貪官,而“和珅跌倒,嘉慶吃飽”,和珅其實就是一條大鸕鶿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