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樓下隨便關於佛教的業報觀的質疑想到一個問題。業報理論是佛法的根本基石。但卻也是本人對佛教的最大困惑點之一。眾所周知,基督教認為在我們人的主觀感知之外有一個獨立而自由的位格存在,就是上帝。他創造並主宰一切,包括服從機械規律的宇宙(物理世界),也包括的人的(相對的)獨立位格和與之並存的自由意志(倫理道德世界)。正因為自由意志的存在,善惡倫理才有了終極的意義(因為對服從機械規律的物理世界而言,倫理道德毫無意義)。而本身具有絕對善惡觀的上帝則是對人類獎善罰惡的最終審判官。不管你信不信上帝,這至少在邏輯上合情合理
反觀佛教沒有這樣一個獨立於人主觀意識之外的絕對的位格存在,即沒有一個上帝主宰倫理意義的獎善罰惡。一切皆由因果決定。問題是,這個因果怎麼會帶有強烈的倫理色彩?為什麼“惡”有“惡報”,“善”有“善報”?這個“惡”同“惡報”之間有什麼必然的邏輯關係?同樣,這個“善”同“善報”之間有什麼必然邏輯關係?沒有了一個先驗的倫理背景作為依託, 把“善”同“善報”用因果聯繫起來。或者把“惡”同“惡報”用因果聯繫起來,實在看不出和把“隨09上網發帖”同“酷19相信陰毛論”兩者硬用因果關係聯繫起來有什麼不同。
此外,按照心識論,所謂業報輪迴也不是實有,一切都是心造。也就是說業報輪迴都是自身心境感應的結果。既然如此那為什麼要服從一定的因果律呢?這個因果律是哪來的?誰定的?是先驗於心識之外的獨立存在嗎?
請佛教朋友儘量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幫忙解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