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撒是怎樣在羅馬共和國中取得獨裁的(綜合一些史料)
羅馬共和國存在於公元前509~公元前27年,在羅馬帝國之前。羅馬共和國政體由元老院、執政官和部族會議三權分立,有點像參議院,總統的那部分和眾議院吧。執政官由百人隊會議從貴族中選舉產生。哦,他們也是選舉人選舉嗎?後來,公元前494年,當時羅馬同鄰近部落發生戰爭,而羅馬平民拒絕作戰,帶武器離開羅馬,史稱“平民運動”,在這種情況下,貴族被迫承認了平民選舉保民官和召開平民大會的權力。平民所選的保民官,負責保護平民的權力不受貴族侵犯。這麼厲害啊。
好,我們來看看這些人的任期。
執政官---設兩名執政官,掌管國內事物,指揮軍隊作戰。一年一任,不得連任。由百人議會中選出。二執政官權力平等,一人可否決另一人。一切政令必須兩人一致同意才能付諸實行。如遇非常時期,設“獨裁官”代替二執政官,但任期僅為半年。獨裁官把最高軍權和民政權結合在自已一人身上,在他執政期間, 所有官員都必須服從他,任何人對他的行為都不得提出異議, 對他的決定都不得否決,然而,一旦任務完成,獨裁官的權力即告終止。半年!
元老院---所有提議案要經元老院批准,所以元老院是實權機關,300名終身職的元老掌管着國庫的運作和一切的對外事宜。
保民官---保民官一年一任,必須由公民中選出,初為2名,後增至10名。此官職是為保護公民的利益而設的,凡是不利於公民利益的行為、法令等,保民官都有權力予以否決,保民官的人身與其否決權神聖而不可侵犯。
除此之外,還設立財務官、市政官和大法官。均為一年一任,不得連任。
再說凱撒,他當然是個聰明人啦,打仗打得很好,政治運作的手腕也很好。在古羅馬共和國已有競選活動,有助選人員挨家挨戶地拜託對方惠賜一票。公元前59年,凱撒當選為當年的執政官。一年任期滿後,凱撒受命出任羅馬一些行省的5年總督,不在羅馬。
元老院在公元前49年1月1日作出決議,凱撒必須在3月1日高盧總督任滿時交出兵權,否則以“祖國之敵”論處。凱撒表示,他可以和龐培(當時的執政官)同時放棄兵權,但如果龐培保留兵權,他也決不放棄兵權。元老院把凱撒的這一表示,看作是宣戰書,授命龐培保衛羅馬,並宣布凱撒為“公敵”。僅僅在元老院作出決議後10天,凱撒率軍渡過魯比肯河,向羅馬進軍。當時羅馬法律規定,沒有元老院的命令,任何指揮官皆不可私自帶着軍隊渡過魯比肯河,否則就是背叛羅馬。凱撒渡河後說:「Alea iacta est」,骰子已被擲下,沒有回頭路! 凱撒就這樣帶兵進入羅馬,龐培和部分元老逃往巴爾幹半島。後來龐培戰敗,逃至埃及被殺。這一年,凱撒改變了作為“人民代表” 的保民官的性質和保民官有嚴格任期的制度,擔任了終身保民官。到公元前45年,凱撒在各個戰場上獲得全面勝利,成了羅馬共和國所有武裝力量的最高統帥。這一年,凱撒被宣布為終身獨裁官。整個羅馬的軍權到手,個人崇拜隨之出現,大元帥、大教長的頭銜加到了他頭上,凱撒被稱為“祖國之父”。凱撒說 :“共和國是一個既無內容又無意義的空洞的概念”。凱撒成為終身獨裁官的一天,羅馬名義上還是共和國,然而,從這一天開始,共和國實際上已經死亡,只是沒有被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