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國探親時,一些農場老同事突然客氣起來,給足我面子,原來用慣的外號都不敢隨便用了,非得在我的姓氏後面加上個先生。
一來二去,講話反而不自然,顯得生分。沒有辦法,我就請求大家還叫我從前的外號。我自我介紹時就用自己的外號,對別人,包括已經做爺爺奶奶的,也一律用三十年前的稱呼,不打折扣。敘舊,不就是圖個開開心心地回憶彼此有關的往事嗎?
國人對稱呼太講究,從前還簡單點。民國時期沒有研究過,共和國以來,17級以上的都是正經八百的官,比看頂子的顏色容易分辨。那時候處長都是稀罕物,連右派分子的帽子都是上級圈定,組織認可的。但凡有一官半職的,稱呼一律以職稱為準,副字經常省略。現在不同了,看得眼花繚亂,不管幹什麼的,有虛銜的,包括好看一點的學歷,都印在名片上。管歲數大的叫老師,演員叫表演藝術家,妓女叫小姐,領導叫老闆,享受國務院津貼相當於帝制時代的賞戴單眼花翎,真是風水輪流轉。有一點是永恆不變的,對長者/學者的尊稱還是用“先生”二字。
洋人到中國,無論正式外交場合,私下請客設宴,老中都喜歡叫人密斯,密斯脫,否則就透不出個嚴肅認真或熱情好客來。我在美國被人叫Mr.的時候,基本上沒有好事。警察攔截我,法官點名,稅務局職員查稅這麼叫我。辦錯事情了,領導叫我進她辦公室這麼叫我。有人寫投訴信,也是這麼稱呼我的。
竊以為先人將Mr.翻譯成密斯脫比較正確,Mr.也就是男,男人,男士的意思,沒有什麼尊貴的成分,遠遠不及老中“先生”裡面的技術成分高。相信諸位收到一封開頭以Dear Mr.的信件不會竊竊私喜,人家完全沒有親愛地和尊敬地意思,不是推銷就是要錢催帳的。
咱老中的“先生”二字,具有中國傳統文化博大精深的涵義,洋人的Mr.哪裡有“先生”百分之一的內涵?除了大家習慣性地表示禮貌的稱呼先生外,我們上中學就改口管老師叫先生了。沙家浜里的地下黨扮演的“先生”,是江湖郎中。說書的、相面的、測字算卦(拉二雖然業餘客串,在國際機場弘揚中華文化,先生二字當得無愧)、拿賬本到處替人收租要錢的專門管賬的傢伙,捧着羅盤看風水的,都是先生。一百年前上海書寓里的“先生”指的是會彈唱、善說白的藝妓。我老婆在電話里對人數落我不是的時候,也用這兩個字代表自己的丈夫。
美國人在一起,稍微熟悉一點,都直接稱呼名字。上下級,同事之間叫名字特別方便。美國社會說得好聽是“大熔爐”,講難聽點,是“雜種世界”。來自全世界各地,什麼樣的姓氏都有,很多都不知道如何念,更談不上記住。可是名字就不一樣了,顛來倒去就是那幾十個,簡單好記。同事幾年,我都可以不必記得人家到底姓什麼。老美建國就是靠一分鐘民兵之類的土包子,歐洲的高貴血統不一定吃香。所以群眾關係一直比中國做的好,比解放軍取消軍銜製做的還徹底和長久。不管是文豪莎士比亞,還是克林頓前總統,到我們這地界來,我就敢叫他比爾。加州州長來我們辦公樓時,到哪個樓層都有一圈半老徐娘笑逐顏開,拼命叫“阿諾”,只有正式開會時才管他叫州長。華僑界裡弘揚中華文化的精神毫不遜色,有一年洛杉磯市長訪問一華人社團,某領導站起來正色道:市長來到時,大家要站起來歡迎,要叫“大人”(Your Majesty)。中國駐美的總領事在外交官里級別相當高,所以名片都帶有“大使銜”,到哪裡都有一批僑領屁顛顛跟在總領事後面喊大使。
為密斯正名的理由更加緊迫了,儒家倫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現在有多少女孩子願意被人叫“小姐”?雖然有時候叫密斯可能肉麻點,如台灣的那位未出閣的副總統,那位嫁給少林武林高手的洋“妞”,叫她們密斯畢竟比小姐更恰當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