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不想為一點小事破壞骨肉親情.可是昨天接到LG哥哥的電話,還是有點生氣:父母還沒過來,他已經忙着安排把他們轟走了, 他就這樣迫不及待? 為了我的公婆的心情, 我選擇幫他遮掩,提前邀請GP來我家. 雖然那時在加州的我們只有租住的兩間臥室,卻已經是三世同堂,擠上六口人.而在外州的哥哥早就買下洋房花園,上下兩層樓,卻只有他和他二婚的那個女人同住.哎,哥哥從這所大房子裡,趕走了他結髮同枕席的妻子,趕走了他年幼聰慧的兒子,現在又輪到他白髮蒼蒼的親生爹娘了. 而這些, 就為了那個面貌和內心一樣醜陋的女人?這,真讓人無法理解,也無法想象.
我的憤怒倒不是因為他給我們帶來了不便.在客廳搭張床,一家人還能擠得下.我只是想不到,他真的竟和那壞女人一鼻孔出氣,變成一個令我們陌生的人了.以前的哥哥,是全家的驕傲.他三十出頭就已經是美國名校的教授,頗有慕容復那種精英才俊的風采.他也曾經有個幸福的家,前妻支持他一路讀書,也算風雨同舟;兒子聰明伶俐,人見人愛.可這個壞女人明知他有妻有子,為了找依靠,為了拿綠卡,不遺餘力破壞他的家庭,從通姦到同居,在小孩四歲時,終於氣走他的妻子,如願以償.更可笑的是,大家一定以為這個壞女人是個美女了,我們當初也是這麼想,而見到她時,我LG大失所望,我卻覺的好氣又好笑:滿頭捲毛象綿羊的耳朵,還是的羅鍋,上身極粗,腿又細的可笑.五官中最引人的是分得極開的兩個眼睛,據說這是姦淫之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