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找到作者。俺老人家判斷文章值得一讀。
二、緣起:
一切諸法都依託眾緣和合而生,緣盡則散滅,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眾緣和合時我們就以為它生,因緣散了我們就以為它滅,故名緣起。緣起是指在因緣作用下之法性,既是一種原理、法則。
三、緣生:
因緣成熟,果報生起,稱為緣生。緣生是指緣起法中所生之法,它是一種果報。
四、緣生法之共同性:
⑴、無主宰:凡是因緣所生之法,都沒有主宰者。我們以為事間的一切東西,總是有個主人,有個主宰者,這是一種執著。十二因緣告訴我們沒有作者,沒有主宰者,那是因為我們無明、無知,產生了種種造業的行為,因而促使我們入胎產生識。現在讓我們來看這個識,識是由誰主宰?它沒有人主宰,只不過是無明和行的產物。比如一粒種子,放入泥土中,加上陽光、水份與泥土,就發芽生長,這其中沒有主宰者。
⑵、無作者:無明緣行,行緣識;即是無明生起行,行生起識。這當中無主宰。這其間也沒有作者,就是無明作行,行作識,識作名色。從十二因緣來看,造業者是愛與取,那是因為迷惑而造業。迷惑的“受”、“取”並非我,故說無作者。
⑶、無受者:在十二因緣中只不過是識、名色、六入,觸、受在作用,這其中並沒有人在受果報;我們總以為有一個“我”在受果報,這是不對的;那是識、名色、六入,觸等種種法在受果報。比如說:有一間亞答屋被火燒,難道是它在受果報嗎?不是的。它是亞答屋的葉子,裡面的木材等東西,因為加熱,就燃燒起來;它燃燒後就滅了,裡面沒有受果報的亞答屋。由亞答葉、木板等材料組成一間被我們稱為“亞答屋”的東西;同樣的,由識、名色、六入、觸、受形成一系列活動,我們把它稱為“眾生”,實際上沒有一個實體的“眾生”在受果報。
⑷、無自作用:十二因緣當中,沒有一個因緣可以自己作用,必須依靠其它的因緣。好像我們的六根從胚胎來,胚胎從“入胎的識”來,識從業報來等等,所以每一個都是靠其它的因緣生起,它不是自己在作用。
⑸、從因生:因為不是自作用,也沒有作者在做,故從因生。
⑹、不自在:十二因緣的流轉,是令我們不自在的;因緣的相生相滅,不是我們所需所要。甚至於這個愛、取也是因為過去的引發來的,裡面並沒有一個我要愛、我要取。
⑺、托眾緣轉:十二因緣中的任何一支都不可以單獨產生作用,它要依靠眾多因緣引發,才能轉來變去,所以說它需要托眾緣轉。
⑻、無常、苦、無我:十二因緣中的每一支都是無常,如果它不是無常,就會保持不變,不必依眾緣生;如果它不是無常,也不會促使其它法的升起。因為無常生滅,才會有不同的東西相續生起。因為無常故苦,苦就是不自在,不自在故無我。如果有人說:我要舉手就舉手,我要作什麼就做什麼;但這十二因緣的流轉我不能捨棄,故那並不是屬於我。如果是我,我要對你起瞋心,現在就可以瞋,但是如果是十二因緣,我要它瞋你,還要依眾緣使它瞋才行,所以我要依種種因緣才能起瞋心。又比如我要你現在對母親起瞋心,因為沒有瞋的境,故瞋心生不起。我們對這十二因緣的流轉不能做主,故它不是我。
⑼、性空:在十二因緣的流轉中,每一支都沒有自性,沒有自體,皆是因緣相生相滅,故說其本性空。我們聽到“空”,千萬別誤會是什麼都沒有。所謂性空是:我們所知的一切,沒有真正的自體,不實在,它的本性是空的,稱為性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