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上海阿拉,離開國內10來年了,還是非常懷念在上海的生活。沒事總愛上網看看上海的變化,網上每天發生的任何事情都沒下面這件事讓我大跌眼鏡,那就是我的一個老鄰居沈婷突然變成了網上名人而且是個維權名人。說實話,我對沈婷這個網絡名人的印象實在是不好,只是對她的過去實在是太了解,忍不住也要在網上多說幾句。
30多年前,我家就和沈婷家住在一個弄堂里,和沈婷一家作了20幾年的老鄰居。沈婷從小就是阿拉弄堂里的知名人士,這個知名就在於她是個要鈔票不要面孔的女人,阿拉上海人俗話稱這種只要給錢什麼都干的女人叫 “拉三”。記得沈婷在很小的時候就懂得運用女人最原始的資本“改善生活”。她先是充當“掮客”,為弄堂里的小混混“介紹女朋友”,自己收取幾包小零食、兩張電影票之類的報酬。隨着年齡的增大,沈婷的胃口漸大,感覺不過癮,也許是看着“女朋友”生活狀況迅速改善而眼熱,沒過多久,沈婷就自己赤膊上陣了。慢慢的後來,她和外面的一幫流氓混在一起,這幫子傢伙是什麼料啊?一天到晚吃喝嫖賭抽、坑蒙拐騙偷的角色啊,沈婷就混在這幫子流氓地痞中狐假虎威,在弄堂里惹是生非,惹出事情了,就讓她的流氓男朋友來替她擺平,我們也不知道到底哪個是她的男朋友,只知道三天兩頭換,而且年紀都比她大不少。
15歲那年,因為胡搞八搞還被逮進了派出所。她的父母也爭一隻眼閉一隻眼。不過後來沈婷她爸路子粗,走關係把沈婷弄到電信局裡工作了。但沒安生幾年,不知怎麼又給人家電信局踢出來了。沒工作不要緊,聽人講她又搭上了一個香港老闆,弄堂里一聽都知道就是她看中人家香港人有鈔票,嫁給人家的鈔票了。後來才知道沈婷的老公根本不是“香港老闆”,只是一名貨櫃車司機,沒啥大花頭的,而且年齡要比沈婷大十多歲。(這倒符合沈婷一個的交男朋友的標準)。
我寫這些沒有什麼特別的意思,實在是太了解她的為人,也只是希望各位網友能認清沈婷這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