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認同,就是人類認知客觀世界的開始
對於正常人來說:心理性別應該與生理性別相一致。生理與心理的不一致,相衝突 就是一種病變。例如:厭食症,失眠,成癮,縱慾過度。。。等等。例如:一個人得厭食症 就是生理與心理不一致。生理方面明明白白嚴重缺乏營養,骨瘦如柴,嚴重飢餓狀態,但是心理方面認為自己很飽,並且拒絕進食。難道這種不一致是正常現象嗎?當然不是。所以,是一種病態,或者不健康。
這種生理與心理的不一致必然導致個體或者種群生命的不可延續性,人類社會與文明的不可繼承性,不可傳承性與繁榮發展。同理:與一個人的邏輯思維,判斷能力的前後矛盾,而無法“自洽,自圓其說”一樣。一個理論體系的邏輯自相矛盾一樣,沒有正常的可持續性生命力。屬於大自然高級生命體系中的淘汰品,或者次品!
一個人的性染色體在受精卵受體着床,就已經決定(XX,或者XY),這種染色體的基因組合終生不會改變。所以,這是一個人一旦出生,就是一種已經存在的“客觀事實”。這種客觀事實,不以個人的“自我感覺”,個人意志為轉移,喜好,情趣改變而改變。我們每一個尊重客觀事實的人,都應該承認與認可個體生物學的這種“選擇”。這是一個個體屈從真理,尊重客觀事實的開始。
我們任何人都無法隨心所欲,為所欲為的改變個體生物學的“既定事實”。除非重新投胎?而僅僅從形式上,表面的外科手術,服用激素類藥物,也根本無法改變“這種既定事實”的基因重組,這也是治標不治本。那些鼓勵青少年,兒童隨心所欲,為所欲為的“變性”?什麼東東幾十,幾百,上千種性變態,性選擇,性組合?本質上就是“絕對自我中心”的狂妄自大的為所欲為,驕傲,否認客觀事實的表現,是一種愚昧的,行事莽撞衝動的行為,因為無論如何也無法改變身體內在細胞組合的基因(XX,或者XY),只是通過藥物和手術自欺欺人而已。這與文明社會培養與教育人的目標與根本宗旨背道而馳,南轅北轍。
只有低級的單核細胞生物,才是不分辨細胞性別!例如:病毒,細菌才是不分辨陽性,陰性。男女不分,亂七八糟,混沌,自我複製,中性,同性。高級生命在性別方面是絕對沒含含糊糊的。 就算是神GOD, 與Lord God 在希伯來文中非常明確都是陽性。絕對不是陰性,也不是變性!在《聖經》中,希伯來語的名詞,都是有明確性別的,英語也是這樣God,Lord God 都是非常明確的至始至終的陽性。而陰性是Goddess! 在《聖經》中凡有生命力的實體,都明確是陽性,或者陰性的。只有無生命力的混沌,空虛者才不分辨!熱寂狀態!死亡態,變態平衡態!
人類社會精神病人,心理疾病的人一定是存在的,但是,人不能夠被塑造,教育或者引導成精神病,心理病人。
自欺欺人,撒謊,在任何程度上講都不是進步!必須被歷史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