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中共的宣傳 –這個鏈接有敏感詞,打不開,見跟帖
這裡面的事實單挑出來,可以對比西方研究者的論述(見下)。會讀書的人馬上就知道謊言是如何產生的。
美國藏學家Goldstein在《喇嘛王國的覆滅》一書裡對舊西藏的製度有大量細緻的描述,和毛時代的農村做個對比,結果馬上一目了然。根據此書所述,西藏的“差巴”(從領主手上分得“差地”的農奴)只要能夠按時繳納賦稅,領主們對土地的使用方法並不過問,差巴們不僅可以僱人種地,甚至還可以把差地轉租、典當,而這在毛時代幾乎是不可想像的。毛時代的農村土地全部歸集體所有,農民在土地使用問題上沒有任何自主權,甚至於連種植什麼作物都必須接受統一安排,至於出租、典當什麼的在他們看來更是天方夜譚了。按照我黨當時的革命觀來看,像西藏農奴這種身為“奴隸”居然還敢僱人幫自己幹活的,哪怕是打到“地主階級”都不嫌過分。
但這點差距還只算是小意思。西藏的賦稅類似土地稅,交多少稅由農奴能從領主手上分到多少生產資料(土地、耕畜)來決定,剩餘的作物統統歸自己所有,一些差地較多的農奴其實家庭條件相當不錯,在日後甚至被共產黨劃到“中農、富農”之列。直到80年代我黨才反應過來這種劃分打了自己的臉,遂宣布“民主改革前的舊西藏是個封建農奴社會,不存在富農經濟和富農階級”,要求“全區糾正劃分富農(牧)錯誤”【1】。至於毛時代的農村稅負則在大躍進前後變態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一個農民除了可以保留一年三到四百斤左右的固定口糧外,剩下的糧食必須統統賣給國家,幾乎相當於禁止農民擁有私人財產。有人可能要說了,既然是“賣糧”,那也不虧啊!這就完全搞錯了,十塊錢賣一斤大米和一毛錢賣一斤大米是有很大差別的,一般自發進行的交易才是雙方主觀上都認為“不虧”的,對方只肯出一毛錢的話你完全可以拒絕;相反,如果一樁交易必須依靠強制力才能執行,那麼被強制的那方實際上是遭到了打劫。毛時代的時候政府是唯一合法的糧食收購主體,而且還是強買強賣,可以肆意壓低糧食價格,這種“買糧”跟直接動手搶糧其實並沒有什麼本質差別,和今天的強制拆遷是同樣的道理。
pifu01註:14億人現在幾乎異口同聲地歌頌中共在西藏解放了農奴。。。幾個人知道實相?中共國自己的農民從來就是下等人的代名詞,醫保沒用,工資沒有,種的糧食連自己吃的都不夠(很多年,直到老鄧分田到戶才改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