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就知道這件事。
河豚魚有毒,而且據說是劇毒。日本人又特別喜歡吃這玩意,怎麼辦呢?
河豚魚還是可以吃的,但是要特別處理,主要是內臟要全部清除,不能破。烹調時是否還有注意事項,我不清楚。某些日本餐館是有河豚的,但廚師必須有特殊的執照(證書?)。
這種執照之難考,自不必說。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它的最後一道程序,當場燒一條河豚魚並吃掉。我想不一定要求全部吃掉,否則飯量小的怎麼辦。
最近國內有一件大新聞,許多運輸公司用裝煤制油的罐車裝食用油。真是有創意。罐車司機邱建這樣總結,“賣油的廠家不怎麼管,買油的公司不知情,讓運輸公司鑽了空子。”
這些罐車,有些稍作清洗,有些根本沒有清洗。以前中國的地溝油已經頗有名氣,這玩意似乎更有創意,可以去聯合國申請世界遺產了,就象南韓以端午節申請世界遺產一樣。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學院副教授朱毅說,“混用又不清洗,殘留物勢必會對食用油造成一定的污染,運輸食用油應該專車專用。”朱教授所言甚是,只是這口氣似乎相當輕飄,“造成一定的污染”,就像新冠期間超市回來忘了洗手一般。可能怕得罪背後的大佬甚至黑社會。
想當年鄭筱萸受賄600多萬被判死刑,主要依據就是批了不少假藥。這些賣油的,總得有個失察罪吧。買油的,是不是可以參照當年的王康年。至於運輸公司,主導的老闆和執行的司機該各打多少大板,就讓雙方的律師去爭,最後由法官決斷吧。
判死刑看來不現實,但這三方,至少有一方該判個二三十年吧,假定二十年。我覺得應該給他們一條減刑途徑。監獄可每天提供一大杯用煤制油罐車裝運的自來水或食用水,你肯喝下去,就減刑一天。就是說,你如果堅持天天喝,喝滿十年後,二十年的刑期就結束了。皆大歡喜。細節可以討論,喝水的天數是否允許中斷等等。你說不人道嗎,那他們當年在幹嗎?
洋為中用,日本的河豚魚廚師之證書,我們確實可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