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西安長相守
雲起花落
有人說,你會因為愛上一個人而愛上他的城市的。所謂愛屋及烏。我想我也是。 是在學校優秀生事跡宣傳櫥窗里看到風的照片的,下面有他自己撰寫的材料,非常大氣的不浮誇的文字,配上他身着法國隊服的陽光朝氣的面容,賞心悅目。 風是校學生會主席。深得校方青睞。不解的是,他並沒有太好的人緣,我向周圍的人打聽他,竟聽到不屑之辭,知道嗎,我們叫他人渣。 心一抖。為什麼? 為了學生會主席這個虛名,不擇手段。不過只是一所學校里的官銜,非要如此營役嗎。雖然不能否認,他的文字和歌聲都不差,外形俊朗。但,他內涵不足,能力不佳,上任以來,毫無建樹。 風聲名狼籍。 那個時候我是剛入校的新生,單純固執。雖然聽到這些非議,卻絲毫不影響他在我心中的地位。反而憤憤不平,木秀於林,風必催之。 似乎幼稚得有些輕率,但居然就是這樣,因為一張照片,對一個人,念念不忘。 風的家鄉在西安。一個古老沉靜的地方。 於是總是一臉嚮往,西安,西安,西安。我知道我會去那個城市。因為是他的城市。 風的身邊,鶯飛燕舞,麗人無數。而我太過平庸。無論容顏,或者才氣。偶爾路遇,不過只是風平浪靜地點頭,寒暄,離去。他的嘴角總是保持無所謂的神情。 風兼任文學社副社長,為此,我考入其中,常常寫些小文章,發表在校刊上,輕輕淡淡地在字裡行間吐露心結。也漸漸在校園裡有些名氣,有時候也會有人給我寫評論,比較固定的一個,筆名叫做翊君。 那一年,文學社和廣播室兩個社團的聯誼聖誕晚會上,風興致很高。一連唱了好幾首歌,非常投入。尤其是一首《想說愛你不容易》。聽着,我竟會想要流淚,在人潮洶湧的都市尋找內心完美的自我,你是不是有些在意。 悠揚的樂曲聲中,看到他與那些活潑開朗的女孩起舞,如魚得水的樣子讓我心裡非常難過。我卻並無膽量,從容上前,邀他共舞。我恨我自己的懦弱。 聽見了心內的掙扎,猶豫了許久,我還是起身,唱了一首歌。《太陽花》。我自己作詞作曲的歌曲。獻給我傾慕的人。 歌詞反覆吟哦着無望和自卑。我悲傷,因為你高高在上,我說你帶我走吧,連我都覺得荒唐。你說一切都已晚了,一切都已錯了,你說你,就要下山了。除了你我還能為誰把花兒開,除了你我還能為誰把歌兒唱,你說在等待我成長,可我一直是這個模樣,因為你給我的愛,是我等不到的晚上。 太陽花對太陽的愛戀,結果無非如此。 我唱得非常專心,儘管歌詞是直白簡陋的,可是,意外得到了不少掌聲。放下話筒回到座位時,風走過來,微笑地望着我,問道,小姐——也是我們社團的嗎。 我無言。 文學社不過32個人。 有一天,我去語音室上課,路過三樓,望見風正倚在陽台,眯着眼看操場。操場上有許多人。但順着他的視線,我知道,他看的,是一個女孩。那女孩我認識,豪門千金。出手闊綽,性情開朗。 我知道,我不會有戲。 憾恨我並無三千年的法力,下不成一場促使我們順理成章邂逅至相愛的綿綿春雨。 所以只能是枉凝眉。 沒多久,風畢業了,帶了那個女孩回西安。 我去送他,火車站裡,他握一握我的手,低聲道,其實我知道你。我會給你寫信。 只是這一句話,讓我站成樹,守着,在他永遠不會再來的歸途。哪怕風刀霜劍,我一直微笑着,站成樹。在春天到來時,迎風招展着,開出一樹燦爛的愛意。 是22點29分的火車,臨上車時,風流淚了。而我,只是站着,沒有淚,一滴淚都沒有。我告訴自己,要清晰地記住心裡的他,深愛的他的——模樣。 風的離去,對我而言,是一劍封喉,致命。而醫學上說,致命的傷,是沒有任何疼痛感的。 後來果然有他寫來的信,信里極盡深情,他說我是直取人心的女孩,我的文章他都看過。他說,他珍惜我,所以不願意給我帶來哪怕一絲傷害。所以,只能無情至絕情,不再見我。署名是翊君。 2000年的元旦,跨世紀的時辰,風打來電話,用他一貫平靜的語氣,泛泛地談論着天氣,工作,如今的世道艱難,握住話筒,想要說些什麼,又不知從何說起。許久許久,他才說,給你寫信,只是為了告訴你,我的心。但這不是最重要的東西。我們只能在在文字中相戀,我將化做字符,閃爍於你游離的指間,揣測你美麗的、不欲人知的心事……我們緣結在來世。今生,我想把握的,是另一重天。 直到風收了線,我依然赤腳在冰涼的水泥地上站了很久。我用了四年的時間去愛一個人,卻不能用四年的時間來忘記他,奈何? 要無數次地掙扎追悔,才能在空白的信紙上寫下他的名字,要千萬次地說服自己,才能寫下我的問候,卻沒有勇氣和他說上哪怕一句心事。然後一整晚,站在陽台上數星星,每次數的數目都不一樣。 畢業後,我選擇了回家鄉,一個離西安路途遙遙的城市。風偶爾有信來。 我們相隔遙遠。無論地域到生活質量。 我只不過擁有一份不錯的工作,不薄的薪水。但杯水車薪。 我當然知道死生契闊,但悲哀的是,終究無法執子之手,說上一句“與子攜老”。他只是個世俗的男子,需要名利的滋潤,需要所有人的尊敬,以及其他男人都渴望得到的東西。他渴望的是高品質的生活。出入上流社會。 我知道。 他富貴的妻所給他的,遠不是我所能給。我只可能是紅顏知己。如此的定位。 提醒自己,應該忘記他,過平靜的生活。偶爾也會痴想某一日天塹可以變成通途。 但真的只是痴想啊,其實心中早已洞徹澄明,這是一段毫無希望的期待,正如期待風的凝結。 知道他不是值得託付的人,但無論如何,我愛他。 夜裡睡不着覺的時候,翻開影集看,他微笑的樣子讓我心動依然。 或者這就是我愛上他的初衷。在1996年初秋,有溫暖的午後陽光,他的容顏,以及才氣。念中學的時候,認為大學裡的學生會主席是俊朗、朝氣,才華橫溢的。而當現實中的人和夢想合而為一、絲毫不差的時候,除了愛,我還能做些什麼? 簡單的心,簡單的愛慕,然而,並不輕鬆。 七月份,我去西安。 打了電話約他出來,他說忙。隔了一日,才匆匆趕過來。 在賓館,他坐在床上,我半跪在地毯上,把頭倚在他腿上。 多麼溫馨煽情的鏡頭。 可是,我依然如此卑微。 他不過只是在施捨。我們就像一株株植物,活着的目的就是尋找水源。但卻無法互相幫助。即使僥倖找到了對方,也只能在黑暗的泥土裡根須相握。遙望,彼此祝福。脈脈千愁詩易就,盈盈一水語難成。 晚上8點,他起身要走。只是8點,還很早。 是真的愛他啊,又捨不得。不顧自尊請他多留一會,他執意不肯。 終於弄至山窮水盡。 只好一再遷就,送他走。 西安的喧囂大街上,行人悠然自得,只有他行色匆匆。 他的妻,在等待。 天知道我有多麼多麼多麼多麼地愛這個男人。注視着他遠去背影,胸口有種痙攣的疼痛。街頭音像店裡,遠遠地放着歌,越往遠處飛去,你越在我心裡,而我卻是你不要的回憶。 於他,我只不過是可有可無,如果幹涉到他的正常生活,那麼他會毫不留情地抽身遠離。理智和情感衝突時,他放棄的是情感。因為前者,可以給他帶來所有的物質保障。 錦衣夜行。這是繁華美麗的城市啊,我就這樣送走了我最愛的人。失去自尊。 曾經說過,我不會在男人面前示弱,不會有聲有淚地哭,更不會有聲無淚地號。 可是,我在無聲有淚地泣。 痛不欲生。 既有今日,為何念念不忘櫥窗里他的笑顏? 已有當初,奈何今日奔赴千里結局仍只如此! 天昏地暗時,身後站了一名男子。他叫林煜。 半個月後,林煜向我求婚。 那天恰是風的生日。不知他在何處逍遙。但身邊必然會有他富貴的妻。絕不會給他打電話,我識實達務。 而,林煜是溫和的男人,叫我寶貝兒,寵我愛我,收入不菲。我在情路上走得太累,太辛苦了,想停下來了,我願意靠着他,暖暖和和地過一輩子。 我會跟他走,嫁給他,做他的妻。在未來的歲月里,我也定會很努力地助他成為幸福的男人,事業有成,家庭和美。 我愛風,這本是我的劫難。他永遠是我心底最柔軟的名詞。 因為一見鍾情的愛慕。所以放縱自己沉迷。我這樣愛他,不可自拔。 可是,泥沼之中,生命是更為重要的東西。他要自保,我亦無法任由自己成為他的累贅。 所以,我只能離開。 2001年秋天,已是待嫁新娘的我開始收拾東西,準備離開家鄉,定居西安。常常會對一些珍之重之的東西發上一兩個小時的呆。都是風送給我的。包括他自己錄製的一盤磁帶。裡面,有他的聲音他的歌。 我回想着,微笑着,心平氣和。 還有一些信,都是他寫給我的。從很久以前到不久以前。 但是,沒有以後了。 我的婚期,定在12月19日。 那是個與風無關的季節。我會是美麗的新娘。 我在9月18日和林煜一起去拍婚紗照。照片中的我,穿旗袍的樣子像劉嘉玲。之所以選在9月18日,因為,5年前的那天,初識風。 12月12夜,和林煜一起去酒店訂酒席,意外重逢風。其時,富麗堂皇的大廳里,他出席酒會,回眸見我,低聲和周圍的人打了個招呼,急步走過來。我只矜持地挽着林煜,微笑着告訴他,一個星期後,彼時,此地,我結婚,請來。 原以為,他會內斂而虛偽地舉杯說恭喜。 不想,他手中的酒杯應聲落地。臉色蒼白。 這樣的失態,我已滿足。 我的婚禮上,風沒有來,只是托人送來豐厚的禮包,我打開,仔細地點,裡面是29999元。裡面還有一張紙條,風蒼勁的字體寫了短短的話:這些錢,足夠買三隻鑽戒了,我要圈住你,來世,再來世,一共是三生。你要記得。到時,絕不容你掙扎。 只是,今生已矣,來生再見的,還是不是默默關注我的文字卻始終克制自己走近的風,還是不是那個在火車站裡,流着淚向我揮手道別的風,還是不是那個給我寫來溫情言語的風? 也許依然,只是一再辜負真心的物質為重的自私的風。 和他,將訣別今生。我只想好好把握自己的生活。不再有他。如果真有輪迴,我只希望來生變成一張窗簾,那種階梯教室里的,厚厚的,黑紅兩色的窗簾,在有風的日子舒展身軀,自由享受陽光和風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