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周趁着Memorial Day 的long weekend去San Francisco遊玩了幾天。去之前就聽說SF是同性戀者的聚集地,在Oregon也認識幾個朋友屬於同志一族的,所以並沒有抱着去見見世面的心情。只是太太看了一些Guide Book之後,對SF的Castro street產生了強列的興趣,原因在於書上說Castro是SF同志們出沒的地方,可以看到他們一對一對或在酒吧小契,或在街上擁吻,這個在Oregon可從來沒見過。我對她的建議不置可否,因我真的不是很感興趣。
第三天在San Francisco Museum of Modern Art 薰陶過,Chinatown吃了生滾田雞粥後正討論下一步去哪兒,太太滿腔興奮的說Castro!看着她發亮的眼睛與期待的神情,我也只好點頭同意。
在她準確無誤的指導下我們上山下坡開上了Castro street.一眼看過去也沒什麼兩樣,正作沒理會間,旁邊走過兩位中年男子,頂上微禿,肚子微拱,昂首闊步,兩隻手牽在一起!W!太太叫了一聲,我也眼界頓開。不過兩分鐘裡,我們看到不超過八對,有男有女,有丑有靚,視若無人,沒有一點羞澀感,沒有一點掩飾。離開Castro後我們還直討論剛剛所見到的一切。
那天晚上我問太太一天裡最興奮的事情,她的回答竟然是: “Castro!” 暈~~
回來Oregon的路上太太突然開口:“你覺得我們做對了嗎?去參觀Castro Street?”
“什麼意思?”我問。
“那些同性戀者找到了一個屬於他們的地方,他們可以自由自在,不需要去擔心別人異樣的眼光。但Guide Book 把他們當成一種旅遊景點,而我們竟然真的去 “參觀”了他們。或許San Francisco 並不是同性戀者真正的避風港,或許我們並沒有象我們所認為的那麼尊重多種文化。”
人與人之間只有到沒有任何種族界線,沒有黑,白,黃的區分,沒有男應娶女,女應嫁男的觀念的時候,才是真正的Fair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