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少時輕狂無知,對戀愛沒有興趣,只愛讀書,該做作業和睡覺的時候用來讀各種書籍,自覺憤世嫉俗,感情豐富又沒處用,於是就寫東西,散文詩歌甚至小說。數理化一塌糊塗,文科卻很出挑。想來我也是做過作家夢的吧,不一定要出書立作成名成家,但至少要寫,不停地寫。對自己寫的東西少有滿意總是一改再改,文思枯竭的時候就悲哀不已,對月長嘆。後來畢業,工作,以致戀愛結婚,生活瑣事漸增,越來越少有閒情逸緻,除了每天寫日記的習慣仍然保留,已經很少提筆。安靜下來,獨自一人於生活的空隙處,心裡隱約會有些遺憾,感到好像辜負了自己,忙碌在每日的瑣事中,如何就忘記了當年的雄心壯志。
如今仔細想來,人是需要有很大的勇氣來承認和面對一些事的。為什麼自己一定要寫作?也許除了抒發感情外,更是想要證明什麼,證明自己終究有一技之長不僅能當個項目助理,在每天的辦公室瑣事背後埋藏了更大的潛力?
只是,讀再多的書也成不了作家,我恐怕真的是沒有那種天分。經過這許多年後,我想我終於可以安然面對不寫作的自己,終於承認寫作不是我的使命而只是愛好而已,為什麼一定要強迫自己呢,有了感悟或是靈感時可以洋洋灑灑,沒有時也勉強不來,沒有必要感到壓力。寫作於我是一種感受記錄生活的方式,讓自己快樂的方式。這樣想過之後,倒仿佛豁然開朗,感覺自由了許多。其實只要我知道自己仍然是那個感情細膩豐富的小女人,寫不寫作,成不成得了作家還在其次,重要的是用自己的眼光與心智來看世界來感受生活和周圍的一切,能夠抓住那些一縱而逝的念頭,某一天回首當年把當時的心情一一讀來,重新感受一番,便是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