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的作品有很多,《十八春》是其中最慘的一篇,慘就慘在曼珍的心性是那樣的美好,卻遭到了姐姐和姐夫的無情摧殘,致使有情人一別十八載。曼貞的命運,是姐姐和姐夫合夥造成,姐姐是主謀,姐夫是同謀和受益人。曼貞是典型的犧牲品。 但這裡的關係又有些如曼言不肖皆出榮,造禍開端實在寧的味道。
姐姐其實也有着其中萬般無奈的理由。
姐姐為了家庭的生計,不得不出入於風月場所,這樣的女子最能感悟到男人的心性,世態的炎涼,和金錢的作用。在舊社會,往往,當家裡的長女,在做出了犧牲之後,換來的反而是家人的白眼和歧視。因為,他們是污點的象徵。曼路也是這樣的。當他目睹妹妹風華正茂,前途明亮的時候,她的心理的確會有所不平。而眼看連自己初戀的男友也鍾情於自己的妹妹時,心裡不由得不嫉妒,不甘心。
而曼路的情形是因為她不能懷孕生子,面對丈夫的行為,她是沒有辦法約束的,如果,給鴻才娶一小,等小的生孩子以後,那曼路自己的地位就難以保障,不僅如此連一家人的生計又難以維持。這時的曼路,已經漸漸色衰,不可能再找到一個如鴻才一樣的的搖錢樹了。難道一家人又要喝西北風去?
這樣,她不難想到,最大的捷徑就是藉助妹妹來生個孩子,更何況,丈夫還是那麼喜歡妹妹, 把妹妹視如偶像。況且,妹妹如嫁給了鴻才,既可以鞏固整個家庭的經濟利益,她還可視妹妹的孩子如同己出,當然,她知道曼貞會反對,她是不能說服她的,而只有既成的事實才能迫使曼珍就範。其實我們回過來想想,如果世鈞不久就見到了曼珍,得知曼珍被強姦的事實,他是娶她還是不娶呢?作為一個舊家庭的孝子,這樣的結果是可想而知的,張愛玲的聰明就在於此,她讓曼貞當時無法看到世鈞,而在時間過去了十八年後才讓他們相見了,這是作為一個安慰人的結局而出現的,也正是這部小說的魅力所在。這樣,給曼貞心裡留下了很多想象的美好,也給讀者就留下了無窮的遺憾。其實,舊社會,姐妹嫁給同一個丈夫的不乏其例。當然是要在自願的條件下。只是,曼路也沒想到曼珍的是那麼的堅貞和執著。其實鴻才對曼貞一直是很愛護的,但是曼貞還是不能接受整個的事實。如果曼貞最後接受了鴻才,這也會削弱小說的感人和懸念。
張寫出這樣的故事,還是合情理的推想,也不見得就是故意要給曼珍一個可悲的結局,而這是在當時的條件下和人物背景下,最可能發生的事實。有時人會被一時的慾念和貪心所左右, 而這就是曼路的寫照和曼貞的慘痛。
小說的設計只是曼貞恰好有了心心相印的愛人,這才會讓人感到曼貞和世鈞愛情悲劇是那樣的震撼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