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純種美國女人 |
| 送交者: 方壺齋 2007年06月11日12:04:52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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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在網絡上看到一則標題:“吳征不希望公開的絕密檔案:前妻是純種的美國女人”。大名鼎鼎的吳征是何許人也,不消我在這裡多費口舌。下面的跟貼說吳征有過一個美國太太, 說明他交際能力強。還說他不只有過一個女人,說明他是一個成功者,因為女人只戀着成功的男人,云云。 無獨有偶,在網上又碰到這樣一段文字:“我在丹麥時,我們曾在電話中交談過幾次,婷談到了她在美國的第二次婚姻。她的新丈夫叫大衛,是一位純種的美國白人,和她……比如開車門、拎衣服之類的小事,表現了他們對女性的尊重。我嫁給大衛,主要還是從吸收美國文化,融入美國社會的角度考慮。” 在這裡,種族之純,與社會行為掛上鈎了,猶如說純種的什麼狗,善於與主人溝通一樣。 《新民晚報》有這樣一則特寫:“在海歸朋友的婚禮上,瑞遇見了金色頭髮的喬治,純種的美國人,說純正的英語。…… 他的目光一直追蹤着瑞的身影,…… 喬治出身於傳統的美國中產階級家庭,同樣是追求感覺而知性的階層。” 這裡的純種又與階級掛上了鈎。學而優則仕,種而純則上。不過,美國人何嘗說純正的英語,人家說的純正的美語! 很顯然,這裡的“純種的美國女人或男人”是一個絕對的褒義詞。能夠娶一個純種的美國女人,嫁一個純種的美國男人,就像能夠搞到一條純種的熱帶魚或者東洋狗一樣幸運。 可是,說這種話的人忽視了一個事實: 中國人娶了或者嫁了純種的美國人,生出來的後代一定是雜種。不過,此一時也,彼一時也,國人特有的辯證思維這時候會讓國人在這裡變得極其寬厚,不再叫這樣的雜種為“雜種”,而是改叫“混血兒”。 社會語言學家應該研究一下,中國人在什麼時候把跨種族婚姻的後代叫雜種, 什麼時候叫混血兒,也許會有一點兒有意思的發現呢! 概念問題 回過頭來說“純種的美國女人”。 其實這完全是一個社會文化概念,不是一個人類學或者生物學概念,因為純種的美國女人,除非是指美國這片土地上的原住民印第安人,是根本不存在的。就連印第安人還分為眾多的種族呢。 美國是一個五方雜處的移民社會,“美國民族”這個詞根本沒有“中華民族”這個詞所具有的內涵。美國不是一個大熔爐,而是一個沙拉盤。跨種族婚姻在美國雖然很普通,生下來的“雜種”也不計其數,但是從來沒有產生一個可以被視為有統一特徵的種族,像墨西哥和南美洲的Mestizo那樣。 不過我能理解國人所謂的純種美國人,大體上是指美國的WASP,意思是信奉基督教新教的盎格魯-薩克遜白人。這種人就是第一批從歐洲坐着“五月花號”輪船來到美國的英國移民。他們是印第安人以外資格最老的美國居民了。 國人所樂道的取一個或者嫁一個純種美國人,並不一定如此嚴格,否則機會就太小了。 觀察人士認為,就婚嫁而言,很多國人的概念中,大體上可以概括為: 嫁給或者娶過來一個純種 WASP,是上上策,
再引一下網絡上的報道,“吳征的前妻是一位純種的美國女人,身材威猛、高大,體態比較彪悍。正是由於吳征這位美國前妻的娘家與布什家族往來較密切,吳征一度非常希望在美國政壇能夠有所發展。” 這裡把純種美國女人的生物特徵定義為威猛、高大、彪悍,可謂一葉障目,不見泰山。莫非身材嬌小的美國女人一定都不是純種的? 從前面已引用的報道看,國人對純種的美國人的青睞,實在不是看重的那個種,或者主要地不是看重那個種。歸根到底, 他們還是要看這個種,種在美國社會的何方土壤里。紳士風度,中產階級,政壇背景,比種更要緊。否則,美國東部阿帕拉齊亞山脈中有的是純種美國女人。和他們的純種美國男人一起,在英語裡叫做“白垃圾”。會不會有國人為了種族之純而去向他們拋繡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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