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茅于軾的“乏”與“新自由主義”們的“乏” |
| 送交者: 鄧復辟 2007年08月26日00:00:00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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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于軾的“乏”與“新自由主義”們的“乏” 雲淡水暖
《南都》先刊登了被其標榜為“微觀經濟學泰斗”(《南都》語)的茅于軾的文章《我要替富人說話 為窮人辦事》,大概“新自由主義”者薛涌則覺得茅于軾的文字太過刺眼,甚至有些敗壞了“自由”們的形象,也許,薛先生還有要在茅于軾做秀於先,藉助話題再秀於後的衝動,給《南都》投了一稿,叫做《為富人說話能為窮人辦事嗎?》,而這次《南都》沒買帳,把薛先生的稿子擋住了,於是,薛先生大發感慨,但《南都》又不給“自由”,只好在網絡博客上怒問《茅老是好人,但難道不能批評嗎?——我為什麼終止和《南方都市報》的合作》。 其他一些“自由”們的觀點,草民是比較贊同的,就是這其實是一場“內訌”,因為就薛涌的網絡文字來看,《南都》的確十分“珍視”與薛先生的“合作”,很是捨不得這位北大、耶魯出身的、身在美國的、自稱“在意識形態上,我和吳敬璉一樣是市場派”(注意,“新自由主義”把“市場派”定義為“意識形態”分野)的“新自由主義”的合作,畢竟大目標是一致的,都是同一意識形態的,“求同存異”麼。於是,《南都》先後有“編輯部主任”和“另外一個編輯”給薛涌去信,解釋了《南都》的本意。這樣看,《南都》確乎“夠意思”了。 但不知道為什麼,薛涌卻愈發不買帳了,公開在網絡上叫陣“我為什麼終止和《南方都市報》的合作”草民以為,一篇稿子,編輯當然具有最後決定權,編輯發或者不發誰的稿子,很正常,既然“長期合作”,何必如此矯情呢,況且,從掌握決定權的角度,除非薛先生的文字的存亡,能夠影響到《南都》的存亡,否則,“終止和《南方都市報》的合作”,於《南都》無損或者有損而輕微,按照其它一些“新自由主義”們惋惜的說法,叫做“雙輸”。 但,草民隱約覺得,薛先生這回的矯情背後,其實是無奈,無奈於茅于軾之類的“泰斗”,和為其提供話語平台的《南都》以及為其們找出種種理由辯護的“新自由主義”們的“乏”。以至於有“爛泥扶不上牆”的痛感,只好“終止合作”了,然而,草民還是想勸薛先生一下,話不要說的太滿,以《南都》的新自由主義招牌,還是值得一留的,也許過不久就會“冰釋前嫌”了。 茅泰斗的“乏”,薛先生已經指出了一些,比如茅于軾放言【中國窮了幾千年,其中原因之一就是仇富。社會上有了一些富人就變成眾矢之的,就被剝奪,被侵犯。這一傳統幾千年沒變,而集中反映在解放之後到文革結束這段時期。其結果大家知道,就是把中國變成了一個徹底的窮人國。】,這一點,薛先生都替茅泰斗感到臉紅“第一,中國並沒有“窮了幾千年”。相反,中國在工業革命前的大部分時間,是世界第一大經濟體,在宋代時,人均GDP也比歐洲高出許多。第二,中國後來的窮困也並非是因為仇富。亞當.斯密十八世紀末就觀察指出:中國已經富到頭了,不可能再往前走。理由之一,就是貧富分化太大,有錢有勢的人得到了十足的保護,窮人則一點保護也沒有。而且歷史也證明了亞當.斯密的預言。”(薛涌語),草民還可以補充一點,據北京大學韓遇害教授考證,清朝康熙皇帝時代,中國的對外貿易十分發達,鴉片戰爭之前,中國是亞洲貿易中心,稱為“白銀體系”(韓毓海《天下》),而“窮了幾千年”的是絕大多數的普通民眾,極少數的帝王貴族、士族地主階級、富商大賈等反而輪番着“富了幾千年”,就在最為黑暗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階段,以四大家族為代表的統治階級,也並沒有與大多數人一起“都窮”。 茅泰斗的觀點,其實早已不是什麼新鮮東西,早在《物權法》起草初期,茅泰斗就說過【因為社會的進步大部分要靠是象科學家、法律工作者、知識分子這些高收入者的推動。如果用打倒精英分子的辦法保護窮人,結果就是一個諾大的中國永遠都只有窮人沒有富人。整個社會的生產力和經濟水平也會因此而停住不前。】,其實就是一個“精英創造歷史”的觀點,在茅泰斗看來,現在的“富起來”的歷史,是靠“高收入者”們的“推動”,其他的絕大多數人,只不過是依附在“高收入”者們腳下撿拾殘渣余羹的“寄生蟲”,這次,《南都》幫茅泰斗重新包裝了一下,把“高收入者”擴大到整個“富人”隆重推出。 且不談茅泰斗的說法是否屬實,草民實在想不出這樣的一個現實邏輯,就是富人們一方面日進斗金,驕奢淫逸,恣意揮霍着,一方面卻“忍氣吞聲”,“沒有話語權”、“沒有聲音幫其”說話着,窮人們一方面“春風得意”、“高聲大氣”、“恣意專橫”着,另外一方面卻度日艱難,背負“新三座大山”着,邏輯“乏”到如是,豈有此理。 草民以為,最精彩的莫過於《南都》的一位編輯為茅泰斗解釋的段子【茅于軾不是不能批評,但不能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就給人家扣上一頂既得利益代言人的帽子,我認為是非常不妥的。】(薛涌引《南都》語),草民為《南都》的“乏”感到驚訝,茅泰斗本人的文章標題就是《我要替富人說話 為窮人辦事》,難道“為XX說話”中的“為”+“說話”不能叫做“代言”?“富人”難道不是“既得利益”者?還需要什麼“證據”?這叫什麼語言邏輯? 對於“不能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就給人家扣上一頂既得利益代言人的帽子”之話語,草民想起來當年梁實秋教授質問別人說他是“資本家走狗”時的精彩問句“《拓荒者》說我是資本家的走狗,是那一個資本家,還是所有的資本家?我還不知道我的主子是誰,我若知道,我一定要帶着幾分雜誌去到主子面前表功,或者還許得到幾個金鎊或盧布的賞賚呢。……我只知道不斷的勞動下去,便可以賺到錢來維持生計,至於如何可以做走狗,如何可以到資本家的帳房去領金鎊,如何可以到××黨去領盧布,這一套本領,我可怎麼能知道呢?……”,而魯迅先生的回答更加精彩“這正是‘資本家的走狗’的活寫真。凡走狗,雖或為一個資本家所豢養,其實是屬於所有的資本家的,所以它遇見所有的闊人都馴良,遇見所有的窮人都狂吠。不知道誰是它的主子,正是它遇見所有闊人都馴良的原因,也就是屬於所有的資本家的證據。即使無人豢養,餓的精瘦,變成野狗了,但還是遇見所有的闊人都馴良,遇見所有的窮人都狂吠的,不過這時它就愈不明白誰是主子了。…梁先生既然自敘他怎樣辛苦,好像‘無產階級’(即梁先生先前之所謂‘劣敗者’),又不知道‘主子是誰’,那是屬於後一類的了,為確當計,還得添幾個字,稱為‘喪家的’‘資本家的走狗’。”(魯迅《喪家的,資本家的乏走狗》) 《南都》為茅泰斗而辯護“不能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梁實秋先生問“說我是資本家的走狗,是那一個資本家,還是所有的資本家?我還不知道我的主子是誰,”,要的都是所謂“真憑實據”,用魯迅的眼光,無非就是一個字——“乏”,在現今的語境下,就是“新自由主義”們的“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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