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門異端充正宗,
豺狼轉世妖為僧.
吳越休要夸封建,
莊園經濟非漢農.
zt 西藏農奴制的黑暗殘酷超過中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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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 2008-04-15 16:18:03
光明日報15日將刊登記者訪談《西藏政教合一封建農奴制與中世紀西歐農奴制》。
在接受光明日報記者訪問時,中國藏學研究中心社會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旦增倫珠介紹說,西藏的農奴主主要是官家、貴族和寺院上層僧侶三大領主。他們不到西藏人口的5%,卻占有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場、森林、山川以及大部分牲畜。1959年民主改革前,全西藏有世襲貴族197家,大貴族25家,其中最大的貴族有七八家,每家占有幾十個莊園,幾萬克土地。
中國藏學研究中心歷史研究所研究員張雲介紹,農奴超過舊西藏人口的90%,藏語叫“差巴”(即領種份地,向農奴主支差役的人)和“堆窮”(意為冒煙的小戶)。他們不占有土地,沒有人身自由,都依附在某一領主的莊園中為生。此外還有占人口5%的“朗生”,他們是世代家奴,沒有任何生產資料,也沒有絲毫人身自由。法國藏學家亞歷山大·達維·尼爾在她的《古老的西藏面對新生的中國》中說,舊西藏,所有農民都是終身負債的農奴,他們身上還有着苛捐雜稅和沉重的徭役:“完全失去了一切人的自由,一年更比一年窮”。
在舊西藏,農奴主占有農奴的人身,把農奴當作自己的私有財產隨意支配,可以買賣、轉讓、贈送、抵債和交換。舊西藏通行了幾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將人分成三等九級,明確規定人們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農奴主運用成文法或習慣法,設立監獄或私牢。地方政府有法庭、監獄,大寺廟也設法庭、監獄,領主還可在自己的莊園私設監獄。刑罰極為野蠻殘酷,如剜目、割耳、斷手、剁腳、抽筋、投水等。在西藏最大的寺廟之一甘丹寺就有許多手銬、腳鐐、棍棒和用來剜目、抽筋等的殘酷刑具。張雲指出,“這種農奴制下的廣大農奴,沒有任何形式的民主、自由和人權,只有農奴主的特權。”
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院世界古代中世紀史教研室主任、教授孟廣林指出,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社會,其黑暗、殘酷的確比中世紀歐洲的農奴制度有過之而無不及。
孟廣林介紹,對人們的思想取向和行為規範的禁錮,正是黑暗的封建農奴制的一個突出表現。中世紀的歐洲雖然不完全是政教合一,但是神權制度和世俗權力的結合為封建農奴制提供了保障。
張雲指出,在政教合一的舊西藏,這一點表現得更加充分,也更加殘酷———宗教勢力一方面通過行政權力,對廣大人民進行今生統治;另一方面,同時通過宗教特權,以對百姓的來世進行賞罰為名,實施精神恐嚇。由於歷史文化的原因,西藏很多百姓都信奉佛教,相信來生轉世說,而統治階級正利用了這一點為自己服務。
張雲還介紹,在舊西藏,政教合一的統治階級完全壟斷了教育和受教育的權利。要想獲得教育,唯一的途徑就是進寺院“讀經”。即便如此,農奴的子弟成為僧侶也只是從領主的農奴變成了寺院的農奴,只有那些貴族子弟才有可能將讀經作為晉身的階梯。在政教合一的體制里,僧侶在嘎廈政府里占了很大比例,行使着生殺予奪的權力,享受着實際的經濟利益。在這樣的黑暗體制下,老百姓沒有表達思想的權利,甚至沒有思考的權利。一切都要聽活佛怎麼說,否則,就是有罪。也正是這樣一個黑暗體制,在西藏竟一直延續到上世紀50年代。
旦增倫珠指出,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為廢除西藏封建農奴制帶來了曙光。但由於當時西藏上層人士對民主改革還心存疑慮;不少僧俗群眾有沉重的、歷史形成的心理負擔,對民主改革需要一個了解和認識的過程;而西藏上層中的親帝反動集團利用民族、宗教作招牌,欺騙群眾,挑撥民族關系所造成的民族誤解,一時還難以消除,中央對民主改革採取了“慎重穩進”的方針。同時,對西藏地區投入大量財力、物力支持。僅1952年到1958年,中央給予西藏地方的財政補助就高達3.57億元。為實現和平民主改革,中央爭取了八年、忍讓了八年、等待了八年;百萬農奴看了八年,比了八年,想了八年,盼了八年。然而,西藏上層統治集團的一些人卻企圖永遠保持農奴制,維護既得利益,於1959年發動武裝叛亂。達賴集團流亡海外,妄圖“西藏獨立”、恢復農奴制度,這是違背歷史進步潮流、與廣大西藏人民利益背道而馳的,怎麼可能實現呢?
張雲指出,如今,達賴總是將“民主”掛在嘴邊,但是我們看看,達賴集團所組建的所謂“流亡政府”實行的仍然是政教合一體制。達賴宣稱,為了西藏人民的自由他可以放棄自己的權力。按照他的邏輯,他現在運用政教合一的“流亡政府”的統治權力,為的是實現“大藏區”“高度自治”而放棄政教合一的統治權力,如此自相矛盾的說法,誰又能相信呢?歸根結蒂,達賴編織所有謊言所掩飾的,還是要“西藏獨立”,在西藏恢復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統治。